法学专题研究论文汇总十篇

2.1改革教学内容,提炼教学专题,构建课程内容体系

2.2改革教学模式,加强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2.3改革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3《体育法学》课程专题研究性教学模式的运行效果分析

专题研究性的教学模式是围绕重点有针对性展开的,因此对于体育法学的教学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专题研究性教学对于授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教育活动实施的主体———教师应具有更高的理论素养,更强的教学活动驾驭能力,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有创新意识,要有对于教育教学活动规律的深层理解。因此教师必须确立在理念上创新,在教学观念上创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的创新思想。不仅要把书本系统化的知识传授给学生,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会学生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学会学习,学会研究,学会解决问题。从事专题性研究教学的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与时俱进的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还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树立大学科知识观,以培养学生认识、分析、应用和解决现实问题为教学重点,因此通过对专题研究性教学的研究,有助于教师树立正确的研究性教学观,使教师自身不断学习,对前沿研究成果进行吸收和总结,从而增加了教师的知识积累,提高了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使教师教学的内容有深度和高度,使教学的开展更加科学,更加贴近学生的思想,增加了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3.2作为专题研究性教学的主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将获得提升

[5]例如企业内部集资建房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刘家琛:《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1月版。

[2]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毛玲玲:《金融犯罪的新态势和刑法应对》,载《法学》,2009年第7期。

[4][德]哈塞莫尔:《面对各种新型犯罪的刑法》,冯军译,载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编《明德刑法学名家讲演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张维迎:《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载《信息、信任与法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

[6]刘燕:《发现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载《法学家》2004年第三期。

[7]曹莉薇:《金融犯罪的刑法学思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5月提交。

[9]李祎征:《对民间集资行为的法律监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提交。

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1-1254

国内刊号:53-116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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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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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硕士培养目标的重点

(一)明确学术研究的价值

(二)重视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

知识体系的构建已经是如今法学院课程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思维方法的培养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具体来说,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蕴含着十分复杂的概念体系,价值体系,逻辑推理方式,也蕴涵了一系列涉及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分配体系。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体现法律人专业素养的核心竞争力。实务工作中,面对同一个问题不同专业人的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往往会产生摩擦碰撞。思维方式犹如“道”,掌握了“道”的层面,在面对错杂复综的问题时就会站在更高的层面理解。王泽鉴老师提出,学习法律的最佳方式是,先读一本简明的教科书,期能通盘初步了解该法律的体系结构及基本概念,然后再以实例作为出发点,研读各家教科书,专题研究,论文及判例评释等,作成解体报告。实例研习的目的在于培养思考方法,去面对处理“未曾遇见”的法律问题。②法律思维方式可以在实例研习过程中形成,下文详述。

二、对学术型法学硕士课程设置及教学方式改革的建议

(一)应结合具体课程加入法学理论方法论教学内容

方法论类课程在研究生阶段没有受到普遍重视。本科阶段法学方法论类的课程属于选修课,研究生阶段在公共课程中设置了法理学课程,而且是在研究生一年级开设。(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为例)。而对于学生学术研究能力非常重要的课程大多被设置为选修课程。研究生阶段方法论课程不宜单独开设。最好在学生构建了相应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在进阶课程如研究生的专业课程中引入方法论的课程,与课程论文相辅。因为课程论文的写作往往是由学生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出发,为解决相应法律问题同学自然会运用相应的法律方法,即使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运用了某一类法律方法。这时有经验的老师对不同同学的法律方法的运用加以评价,并配合相应的专著,效果会比单独开设法学方法论的课程要好。因为这样结合某一部门法的方法论辅导,可以在同学深入思考问题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加入方法论的学习,印象深刻。

(二)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毋庸赘述,学生已然厌倦了填鸭式教学方式。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及教师对学生表现的反馈应该在研究生阶段得到重视。讲师提供了对原材料不同的评价的知识,或者是示范了批判的技能,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学生本人的批判性技能并没有得到提升。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引导。

1.苏格拉底式教学模式

2.倡导案例学习模式

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实例研习考察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实例多偏重特殊或个别问题,为避免知识体系不健全,实例研习应该与传统法学教育方法密切配合。就现代法学教育而言,实例研习与课堂讲义及研讨会应该鼎足而立,不宜偏颇。④这是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缩影。霍姆斯法官说:“一般的命题不能处理具体的案件。“大量判例和事实图案的印记可以改善水平思考(lateralthinking),水平思考是指解决问题时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从固定的一个方面思考。”⑤

笔者在听过台湾学者王泽鉴的讲座后曾组织过小范围的案例研习活动。但是因为没有教师指引,目标不明确,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所以非常期待老师能够引入案例教学,这种案例教学不是指由老师来分析案例展示给同学们,而是指老师布置作业让同学组成小组讨论而由教师引导。何美欢老师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将教育心理学范畴的布卢姆分类学⑥与判例法体系的特征相协调,可以认定判例阅读所需要的特定技能。⑦教师可以参考以上分类层次设计案例研习课程并对学生的案例研习加以评价。如果有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引下掌握阅读判决书的技巧并通过阅读判决积累一定的社会常识,再去组织案例研习小组讨论就会事半功倍。但是事实上很多老师似乎并没有这个引导学生阅读判决书的意识,他们的理念还停留在传授知识的层面。而我认为老师的作用更应该体现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学生需要的时候引导他们,可以给学生反馈意见使学生能够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

4.教师重视对作业的设置-教师加强对作业的设计

设计作业的方案:为好奇心创造基础

(1)重视过程大于重视结果

首先教师要做的不是将教师认为重要的问题交给学生去研究。这样就错过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重要的能力。好的教师应该要求学生提出他们自己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难题,注意这里作者用的是“或”,并将“问题”与“难题”并列,这都是从学生的理解能力出发的。

(2)设计相应的情境-设定有兴趣的读者

(3)作业设计与学生成绩考核关联

研究生阶段老师大多是通过学生提交的论文考核学生的研究能力,但是这和老师课堂讲授的内容有些脱节。笔者很不赞同一次考核定成绩的做法。笔者认为应该通过课程进行过程中老师对学生的多次考核来确定最终的成绩才比较公平。考核的目的不仅仅是评判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其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教师可以通过考核反馈了解到学生是否掌握到其希望学生学习的技能。但是这样假设是建立在任课教师对学生能够达到何种水平有所期待的前提下。如果老师上课没有目标,没有计划,只顾着把课上完,那么在学生没有选课自主权的情况下学生们只能通过用脚投票的方法决定是否上课,抑或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上课。

(4)作业设计与课程大纲的提前公开

研究生是没有指定教材的,有的课会由几名老师共同任教,这样子同学们对每个老师要讲的内容及课程安排在课前并不清楚。建议每门课在第一节课就由一个老师负责将课程设置大纲及课程考核标准公布,并给同学提出对课程安排疑问的机会。这种做法在网易公开课中美国大学的公开课中很常见,可以让学生感受到老师对一门课的重视。如果学生发现老师对课程安排都不明确,就很容易逃课。所以教师对课程的精力投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学生对课程的态度。

5.小组分工与课堂展示

笔者修习过的法律英语(下)课堂采用小组工作的形式,老师在开学就明确告知大家每次课都会提前发给大家一单元的英文课文资料,并会在下一次课由指定的小组负责用展示PPT的方法帮助大家理解英文课文。课堂展示的情况是,虽然分了小组,但是课下大家并没有在小组内讨论交流,课堂上也是每位小组成员单独展示,因为老师的评分标准是每个人的个人表现。

这种方法需要教师的引导,因为设置的问题非常重要。问题教学模式的一般过程包括1.组织小组2.教师课前布置问题3.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4.老师货学生回答问题5.学生讨论和争论问题6.老师归纳和总结问题7.老师提出扩展性或前瞻性问题这种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生日后的工作中非常重要。其特点是加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感。老师传授的外在的知识体系如果不能转化并融入学生内在的知识系统,就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笔者非常赞同这种教学方法,因为回顾以往的法学课堂的上课经历。韩龙老师任教的国际经济法课堂就会在每节课将下节课要讲授的内容提纲发给大家,这样子非常方便大家为预习课程做好准备。

三、学生自我努力的方向

(一)通过讲座获取学术动态

(二)通过法学核心期刊获取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也可以通过法学核心期刊的目录来获取。尤其推荐的是人大复印资料,其门类覆盖了全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能够代表学科研究前沿状况,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很多老师都推荐同学多阅读复印资料的内容。

(三)通过年会主题获取学术动态,消除对年会的误解

(四)加强与实务部门的沟通-从了解商业思维对法律学习帮助的角度出发

从学习商法的角度出发,多接触实务可以增进对商业交易流程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再把商业交易框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这就是法律风险所在,这种思维方式对于企业法务及公司法律顾问来说都很重要。

5.正确认识阅读与写作的关系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二、撰写文献综述的目的

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学写综述的目的:

①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法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1

②查找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是进行学术研究的第一步,因此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

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能提高归纳、分析、综合能力,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

④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可难可易,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自由选题。

三、撰写文献综述的步骤

写文献综述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即选题,搜集阅读文献资料、拟定提纲(包括归纳、整理、分析)和成文。

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有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用的资料,而且对于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阅读水平都有好处,特别是将文献整理成文献摘录卡片,对撰写综述极为有利。

2、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文献内容讨论和分析)、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文献内容讨论和分析)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三、注意事项

四、其他要求

1.法学本科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其选题要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题目范围要适中,不宜过大;

[2]袁新涛.“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战略分析.专稿理论月刊,2014(11)

[3]龚雯,田俊荣,王珂.新丝路:通向共同繁荣[N].人民日报,20140630(1)

[4]梁慧星.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诉求与时机[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21(2):35

[5]司玉琢.《鹿特丹规则》的评价与展望[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1/2):3.SIYuzhuo.EvaluationandprospectsoftheRotterdamRules[J].AnnualofChinaMaritimeLaw,2009(1/2):3.(inChinese)0

[6]胡正良.论《海商法》修改的必要性[J].当代法学,2003,(12):142147;司玉琢,胡正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建议稿条文、参考立法例、说明[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3.16

[7]周旺生.立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376

[8]傅廷中.论我国《海商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与思路.现代法学,2006年09月第28卷第5期

[9]吴焕宁.鹿特丹规则释义[M].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36

[10]高春玲.《鹿特丹规则》下我国发展“电子运输记录”的法律环境.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5)

[11]贾九斌,李永华.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载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

1毕业设计类的特点与现状

2原因分析

2.1设计牵扯面广

2.2就业和面试的影响

3解决措施

3.1选题多样化

土木工程专业道路工程方向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应用学科。道路工程方向的教材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应用的内容方面更新速度较慢,学生对新知识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因而进行常规型、工程实践型、应用研究型等多种类型的毕业设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尽可能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实体工程,体现学科的发展性、前沿性和应用性。同时也应注意选题的广度、深度和难度、设计期限和学生实际工作能力之间的协调。因此,毕业设计选题应以实际工程项目为依托,符合道路工程方向培养方案的要求。选题应结合指导教师承担过的或正在承担的实际工程项目,选择实际工程中大量存在和出现的道路工程形式,采用真题真做或真题假做的方式,使学生能真正了解工程设计和参与工程设计。近年来,我们学院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所涉及到的实际工程项目,让学生从实际工程中学到更多、更新的专业知识,这对毕业设计选题多样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3.2指导经常化和多样化

3.3写作规范化

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计算书、研究报告等文本格式,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规范这些文本,使学生具有一名技术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明确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内容,提出统一、具体的规范要求,指导教师对每一名学生的文本初稿必须仔细阅读、认真批改,这样可以使学生具有端正的写作态度和文风,并能提高学生科技写作规范化的能力。

3.4专题翻译有用化

其实,专题研究和外文翻译完全能够为毕业设计服务的。例如,2007届毕业设计中我们安排了三个同学做的设计是“京珠高速公路安新段改扩建工程路基路面综合设计”的一个段落,由于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就有路基拼接、桥梁拼接、涵洞通道等构造物拼接、废旧材料综合利用等问题的出现,而这些问题正是工程的关键问题,目前研究的也比较少,因此,我们给学生安排的专题研究和外文翻译都围绕这些技术问题展开,就能做到专题和外文翻译为设计服务了。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编.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土建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

[2]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编制.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吴旷怀,包秀宁,李燕枫.道路工程方向毕业设计多元化实践[J].高等建筑教育,2005(12).

[4]宋晖.高等工科院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实践与探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4).

[5]杜国锋,赵彦.提高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质量的探索[J].高等建筑教育,2005(12).

关键词:

专题研讨式教学法;教学改革;地方财政学

一“、地方财政学”课程教学现状

二、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应用于“地方财政学”的优势

三、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地方财政学”课程中的应用策略

“地方财政学”的教改主要以改变教学方式为主,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在这门课程中有很强的适应性。专题研讨式教学法主要包括专题研究和专题讨论,专题研究为基础,专题讨论为重点,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四、变革“地方财政学”课程考试方式的思考

1科研能力培养模式中的主要问题

1.1针对学生进行的知识补足有偏差。法学研究生的知识补足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进行知识补足,导师起辅助作用。一是无差别的知识补足,即导师根据被学生的整体情况对被其进行统一的知识补足。

就前者而言,导师的辅助作用发挥的不充分。受自我认知能力和学术视野的限制,学生很难对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是否能支撑自己进行环境法研究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需要导师给予指导和帮助。如导师忽视这点,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无准确的认识,就不能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1.2在向学生传授科研方法的方式与技巧上存在缺失。目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法学研究生的培养也是如此。各个导师所掌握的研究方法有区别,其所习惯运用的研究方法也有差异。作为被培养者的研究生本可以通过比较和相互借鉴,从而了解和学习多样化的研究方法和技巧,但基于师门之别,作为被培养者的研究生往往很难从其他导师处学习研究方法。同时,由于各个师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导致各师门间的研究生往往很难通过有效的交流而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效果。

1.3在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学术创新上存在不足。就创新条件的提供而言。创新需要一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创新的内部条件主要是学生是否有广泛的知识基础,敏锐的学术嗅觉和用于尝试的勇气和胆识。创新的外部条件则主要指作为主要培养者的导师能提供的便利条件。具体包括给予学生一定的学术空间,为学生的学术创新提供方法上的指导,为学生学术创新成果的发表提供帮助,为学生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物质扶持等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导师给学生的学术空间有限;为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的发表提供的帮助不足;提供的物质扶持力度不够。就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而言。扮演培养者角色的学校、学院、老师和导师应该制定一定的激励机制,鼓励学生进行学术创新。此外,各个培养者制定的激励机制应有所侧重。例如,学校应在毕业答辩的条件上有针对性的规定,学院应侧重于从精神层面对学术创新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其他老师应在课程考察上予以激励,导师应在精神和物质上予以鼓励。

2改进法学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2.1矫正培养理念

2.1.1树立因材施教的理念,对各个学生的科研能力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每个人的科研能力基础不同,这就要求培养者能正确认识各个被培养者的特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培养其科研能力。建议在研究生入学之初,作为主要培养者的导师应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一份自我总结和成才规划,以帮助导师了解每个研究生的情况,从而针对性地制定包括科研能力培养在内的培养方案。

2.1.3要树立普遍培养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培养理念。既注重采用普适性的方法培养研究生整体的科研能力,又结合各个被培养者的发展潜质和其成才规划,采用特定的培养方法,从而培养出有学术发展潜质,能为法学研究做出一定贡献的研究生。

另一方面,创新培养方式,推行导师组模式。导师组模式是指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为每个研究生确定一名主导师,然后针对其自身情况再配备若干名副导师,以主导师为主,副导师为辅共同对研究生进行培养。这种方式将有利于被培养者吸取各家所长,也有利于克服目前研究生培养中师门有别的弊端,增进交流,尽快地提升其科研能力。此外,笔者建议在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三年计划中,设置一个实践环节,而且对实践的内容和方向有所限制。

一、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学会常务理事会顺利召开

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或参与各类专题研讨会

在日常工作中,学会能够及时传达、完成民政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会员间的日常联系及沟通,组织会员参与各种调研活动。

THE END
1.如何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律修养1,学习法律知识。要想培养法律思维,最基本要对法律有所了解,要知法懂法,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我们可以从日常生活做起,多收看法治节目,阅读法律报刊,学习法律知识。 2,掌握法律方法。在正确理解法律的基础上,学会用法。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要有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意识,且懂得法律申诉的正确方法与途径https://www.meipian.cn/1tkbpjvc
2.“丝路法学大讲堂”:如何培养一个有逻辑的法律人11月28日晚,应学校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求是特聘教授、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熊明辉教授做客“丝路法学大讲堂”,做了题为《如何培养法律逻辑思维习性》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主办,卢俐利副教授主持,近300名师生在线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熊明辉教授从逻辑学、形式逻辑、非形式逻辑、法律逻辑学等四个方面阐述如何培养https://news.gsupl.edu.cn/info/1008/17621.htm
3.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精选十篇)因此, 重视和加强青年学生私法心理的培养, 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法律心理培养应结合青年学生的实际需要, 重视对法律兴趣的培养。在进行《法律基础》课教学、校园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时, 应多结合学生实际, 从身边事例讲起, 培养学生的法律兴趣, 使他们逐步具有自觉地、积极地学习法律的内在动力。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czl0q9e.html
4.“刑事一体化”思维的理论与实践应用这样的课程设置反映了方案制定者的如下意图:对法律(法学)研究生的培养,不仅要帮助他们“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而且要使其“能综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具有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及从事有关行政执法、立法等法律https://finance.sina.cn/2024-04-17/detail-inasaman9133048.d.html
5.中国法学教育网有人认为,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3]有人认为,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在于使法律人能够认识法律,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4]也有人认为,法学教育面临两项根本任务。第一项任务,是要针对中国的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更多的合格的法律人;第二项任务,就是http://www.chinalegaleducation.com/article/?id=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