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克服我方偏差的常规语境———对话式论辩
二、反论证的概念网络
反论证与挑战、反对、反例、反主张(论点或断言)、切断、削弱、反驳、驳倒等相联系。
(一)挑战、反对、反例和反主张
在汉布林的“为什么-因为”系统中,挑战的概念是对听者所做出的陈述A,提出质疑、挑战或请求提供证明(论证)。表达措辞是“为什么A”挑战可以针对一个陈述或一个论证,也可能是其他类型的论证挑战,比如一个程序性反对的挑战(指出论证是不相干的)。向论证型式(argumentschemes)提出某些批判性问题也是挑战;不过,有些批判性问题虽然有挑战的言语行为格式,但只要另一方不主动用某些证据支持其论证,这些批判性问题就击败其论证[11]59~60。一般而言,挑战引发另一方的论证,有可能继而刺激反论证出现。
如果说“为什么A”的挑战主要是提出怀疑和论证请求的话,反对(objection)则开始呈现一方对另一方思想所持的态度和不同立场。“反对”是个外延很大的范畴,即使将反对限于论证域,它也可以针对各种对象。例如,戈维尔(1999)将反对分成五种,克雷伯(2007)提出七种反对方式。反论证是反对的特殊形式,反对不一定是反对初始论证的反论证。不过,当反对背后有理由支撑时,反对就衍生出反论证。
反主张(counterclaim)或反论点、反断言,是与某一给定主张不能同真的主张,它往往就是反论证要证明或辩护的主张。讨论对话框架中的论辩时常常使用移动(move)和反移动(countermove),它们都是论辩参与者做出的言语行为(如断言、提问、承诺、撤回主张、让步、论证和反驳等)。论证者2的反移动使论证者1的论点经受批判性检验,给论证者1施加辩护其论点的义务。针对论点的反移动可能以怀疑、反论点(矛盾或反对)或反论证的形式出现。某些反移动表明论证者2也承诺一个命题,因而在移动轮换中他可能由原论点(论证者1提出)的反方变成一个反论点的正方。在批判性讨论语境中,反论证是针对某个论点的可预见的反移动(对策、对抗手段),由各种移动(招式)配置而成。提出反论证的一方不仅怀疑和不同意论证者论点的可接受性,还提供自己(相反)论点之可接受性的理由。戈维尔(2014)将反对和反考虑(counterconsideration)即与某一结论否定性相干的主张视为同义词。
(二)反论证、切断、削弱、反驳和驳倒
(图1)下载原图
如果不拘泥于否定原论证的结论,切断(undercut)———否定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路线和削弱(undermining)———否定支持原论证结论的前提,也可以构成反论证,即阻止原论证结论得出的论证。新近开发的论辩形式系统认为实际上对一个论证(A=<Φ,α>)可以提出若干反论证,其中两种反论证可以用切断和削弱的概念加以定义。
反驳(rebuttal)是表明初始论证可以质疑或不可接受的论证[11]59。心理学家和修辞学家有时把回应反论证而提出的反论证———反反论证(countercounterarguments)叫做反驳[1]366。修辞学和写作学认为,反论证(引入其他观点)、让步(承认那些看法有某些长处)和反驳(证明在有正当反对的情况下一个人的论证如何依然成立)构成写作修辞学的三个基石(SAT作文要求辨识和分析)。
驳倒(refutation)是击败初始论证的反驳,等同于论证击败(argumentdefeat)。驳倒是一个不仅针对在先论证的反论证,而且相对于在先论证有更强的分量,所以它颠覆了在先论证的结论[11]59,61。
三、反论证的意识、技能和方法
(一)反论证的意识
反论证的意识最终可以通过对反论证的反应水平加以检测。例如,研究者曾提出“识别”反论证的4级评价:0级———作者没有提供对反对的识别;1级———作者含糊地暗示反论证存在;2级———作者识别了反论证但无明晰细节;3级———作者系统识别了反对和反论证。对反对和反论证的“回应”也有4级:0级———作者没有对反论证提供回应;1级———作者含糊地处理某些隐含的反对或者软弱地否定了反对主张;2级———作者对从文本某处识别出来的反论证提供了回应,但将很多联结反论证和具体反对的工作留给读者;3级———作者论述了对反论证的直接、清晰、完整的处理[20]76。
(二)反论证的制度化保障
鉴于反论证对获得合理决策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其发挥功能,各种论辩领域为不同对话类型设置了反论证的制度化约束,比如科学领域的重复试验、同行评审和公开发表机制,政治领域的议会辩论,行政管理的听证,尤其是法律领域的司法审判对抗制。
科学方法为什么成功因为它有一种克服我方偏差的机制,一种向反论证开放的机制。科学家相信同仁说真话,在这个信念背后存在一个对更高力量即验证(verification)力量的诉求。科学主张能被检核。假如科学家没有对一个结果说真话或犯了错误,最终他们很可能会被查明,因为假如议题足够重要,有人会尝试复现他们的结果[21]224。
司法领域设置了反论证的明确制度保障。在法律事实确定方面,陪审团制是克服我方偏差、鼓励反论证的制度约束。陪审团室的讨论充满了先入之见以及蒙蔽陪审员决定的许多其他偏见,但探求共识(一致同意被告有罪或无罪)至高无上。聆听证据之后,陪审员可能形成有关裁定的错误直觉。由于我方偏差,独自推理不可能有助于校正这个初始直觉。但是,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顿(WilliamBlackstone)爵士、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莱克曼(HarryBlackmun)等人都发现,商议对每个陪审员的偏见有补偿的潜能,这对共同体的常识准确应用于任何给定案件事实是个关键。对模拟陪审员的研究也表明,商议让陪审员抵销了他们各自的偏见,让许多陪审员达至一个更好的裁定。这一点也被法学和心理学教授埃尔斯沃思(PhoebeEllsworth)观察到,而且在黑丝蒂(ReidHastie)及其伙伴的实验中复现。商议过程的好处就在于,它为比较事件的一系列不同解释以及支持事实的证据提供了机会。
人们同样不应吃惊,我方偏差对胜任的法官也难幸免:法官运用他们的学识辩护预想的意见而不是达至一个不偏不倚的裁定。然而,司法审判的对抗制对反论证发挥功能的保障可以弥补法官方面的缺陷。所以,以研究司法裁决辩护之证明或合理性的法律论辩理论将反论证置于重要地位就毫不奇怪。“人工智能和法”中对话模型的基本思想是,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辩具有辩证本性,包括主张和反主张、论证和反论证,开发这种逻辑系统的目的是要让这种对话结构清晰起来,并发展能够管控或调停对立各方之间这种对话的系统。来自该领域研究的重要洞见关涉各种论辩模式底层结构的重建和这些复杂结构中论证和反论证的不同形式的角色。法律辩护的各种复杂结构都能分析成对批判、反论证的不同反应方式和导致不同原型论辩模式的一种反映。假若法院必须回应当事人的陈述,那么就必须提出论辩,针对被拒斥的解释给出反论证,为首选的解释提供支持论证。如果法院还必须说明“内部讨论”的话,比如在反对意见的情况下,它就必须再提出论辩,给出反论证和支持论证[22]42,243,250。
(三)培养和增强反论证意识和技能的几个切入点
反论证构成辩证思维的显著特征。当辩证地思考时,推理者使两种或更多的对立观点彼此对阵,通过提供支持、提出反对、反击这些反对、提出进一步的反对、再回应等等,来发展各自的观点。这种强意义上的(公正的)辩证思维意味着,可能要放弃那些经不起批判的观点,集成或整合他人看法里所发现的长处,利用批判性洞察发展一个更全面、更准确的观点。这种辩证思维者在心里总是对对手说:“你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之前我没有想到。我需要透彻思考它,评估它的优劣。感谢你提醒我。”[17]260,372从批判性思维角度考虑,培养和增强反论证意识和技能有三个主要切入点:多视角看问题、构想替代和想象反事实可能世界。
思考替代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反事实思考或反事实论证。反事实思考帮助我们想象,要是某事物不同的话(与真实状况相反),世界将会是怎样的。人们需要反事实推理或论证,可能主要是因为它允许我们考虑替代的行动路线,而且使采取非凡的行动成为可能。某些最伟大发现孕育于反事实思考试验,比如伽利略比萨斜塔试验,尽管历史学家对这一事件的真实性意见不一,但早在所谓的“实验”之前,伽利略就知道,根据他头脑中所做的实验,结果会如何(他在1591年所写《论运动》中描述了这个反事实思考试验)。波普尔将此称为自然哲学史上最重要的想象(虚拟)实验(imaginaryexperiments)之一,对宇宙的理性思考史上最简单却最独创的论证之一。在这个虚拟实验中,波普尔看到了虚拟实验之最佳运用的完美模型,它是批判性运用(criticaluse)。在批判性论辩(criticalargumentation)中使用虚拟实验无疑是正当的:它相当于试图表明,某些可能性被某一理论的作者忽视了。这种批判性运用表明反事实论证构成了反论证[24]464~465,467。虽然我们的个人想象力通常没有伽利略那么富有洞察力,但我们每个人都不时地在进行类似的思考,目的是找出并思考我们所处路径的一个替代因果路径[21]54~56。
(四)反论证的构建
(图2)下载原图
非形式逻辑运用论证型式方法构建具体的反论证。首先,需要掌握包括反论证在内的一般论证框架。考虑到反论证,我们通常的论证图解只不过是V形论辩图解的一部分(图2左边的论证部分)[27]552。接着搞清自己论证的结构,围绕要证明的最终结论,表征分析出的前提集和结论的支持关系,形成论证的图解。由于每一种支持关系都代表一种论证型式(广义的),论证者所提出的论证肯定适合某个论证型式,因而可以在图解中确认论证者所运用的各种论证型式。然后,根据匹配论证型式的批判性问题清单,预测一个敌手会从哪个或哪些批判性问题切入来攻击论证者的论证,形成可能的反论证。一个论证型式匹配的批判性问题有多个,因而有多个可能的反论证。例如,对滑坡论证可以使用六个标准反论证(对应批判性问题):论证所主张的消极后果得不出;论证未来事件是不确定的;修改目标以减少或消除消极后果;论证存在积极后果,抵消滑坡论证所主张的假设性坏结果的危险;选择达成目标的替代手段,它降低所声称的危险;论证不采取所讨论的那种行动会有消极后果甚或更严重危险[15]372,387。
研究者还利用新技术开发了基于Web的反论证助教系统,训练使用者识别反论证,辨识对反论证的回应,判定反论证是反驳还是让步等[28]。
(五)反论证的应对
论证者的终极任务是化解反论证。一般而言,由于论证者预想的反论证属于其整个论证的组成部分,既然整个论证的结论已明确得出,那么对这些反论证的化解也告完成,一般的结局是,所考虑的反论证并不构成对既定结论及其论证的真实威胁,因为那个结论可能就是对那些反论证做出让步之后形成的结论。但是,论证者应对他人提出的反论证时会遇到更复杂的情况,出现论证-反对-回应(AOR)模式。这个论证再评价过程至少需要三个话语模式(和论辩招式):论证、反对和回应反对。由此可以定义三种论辩类型:在单边论辩中,论证没有受到反对的挑战;在批判性论辩中,敌手提出了反对,从而破坏或推翻对方的论证;如果论证者不回应反对,那就相当于隐含地撤回自己的论证,论证者对反对做出反应的时候就出现了响应性论辩,他或者整合批判(整合性响应),或者反击反对陈述(消除性响应)———前者通过限制(不是撤回)原论证或提供更多支持它的证据,原论证者让自己的论证适应批判,后者通过攻击反对陈述本身,原论证者拒斥对其论证的反对[29]43~45。
约翰逊曾建议评估反论证(更一般地说,“处理辩证材料”)的AAA标准:准确性(对反对的陈述是否精准)、可接受性(对反对的回应是否可接受)和妥适性(在此环境下,回应是否恰当,是否有更多受压制的和沉默的反对应该处理)[30]63~67。按照非形式逻辑的相干性、充分性和可接受性(RSA)标准,将反论证扩展到反考虑(来自某一真实或想象的敌手的一种批判性反应),一个论证者可以用六种方式回应反考虑:(1)承认反考虑C的可接受性、与原论证结论T的否定相干以及击败T的充分性;(2)承认C的可接受性,否定相干,但否认其对T的击败是充分的;(3)承认C的可接受性,但否认其相干性和对击败T的充分性;(4)否认C的可接受性和对T的击败的充分性,但承认其否定相干;(5)否认C的可接受性,承认其相干性和对T的击败的充分性;(6)否认全部。还有一种被排除的可能性:承认反考虑C对击败命题T的充分性且又尝试反驳C对T的否定相干,这是不融贯的[31]261~262。
预想、构建和回应反论证的意识和技能是批判性思维的典型表现。批判性思维培养应该以反论证的学习和践行为突破口,这也是营造健康社会论辩文化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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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其实,亨利克斯(GreggHenriques)之前就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证明假说”(justificationhypothesis):有效证明一个人的行动是个要解决的困难,极端重要的新适应难题,正好是引起强选择压力和迅速进化改变的那类难题。解决这个证明的难题需要新的认知能力,比如对自己行为的描述(self-representation),生成因果说明以解释为什么某人以某方式行事以及评估他人行动的正当性。按照证明假说,人们会倾向于用提供最大社会影响的方式去解释他们的行为和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这便是“自利偏差”(self-servingbias),即我方偏差。与其说人是分析性推理者,不如说人是好得多的社会推理者。参见GreggHenriques:“TheTreeofKnowledgeSystemandTheTheoreticalUnificationofPsychology”,ReviewofGeneralPsychology,2003,(2);GreggHenriques:“ANewUnifiedTheoryofPsychology”,Springer,2011:11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