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形态是指什么

犯罪的形态有4种,分完成和不完成状态。

犯罪的完成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2、故意犯罪的阶段也称为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是指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具体内容的不同而人为划分的段落。可分为犯意形成阶段、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和行为后阶段等。

3、故意犯罪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的概念,包含若干具体的故意犯罪阶段,这些具有不同特征的阶段处在故意犯罪发展的总过程中,呈现出先后相互衔接、此起彼伏的递进和发展变化关系。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故意犯罪过程和阶段的属性与特征。

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

从阶段到形态理论上措辞的变化。本章是犯罪构成理论的补充,也可以说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尽管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表面上不符合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但因其行为本质上具有社会危害性,与此相反,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表面上符合犯罪构成,但因其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故不认为是犯罪。

1、过失犯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发生危害结果和刑法分则的明文规定,而犯罪的停止形态中完成形态当然不具备法定的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无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存在,也就无犯罪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存在的意义。未完成形态是相对于完成形态而言的,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只存在犯罪是否成立的问题,而不存在犯罪既遂或者未遂的问题。

2、从主观上来看,过失犯罪的罪过是疏忽大意的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人意志因素上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故也无所谓犯罪停止形态中"为了犯罪创造条件,制造工具"以及"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的故意内容,否则就是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不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

1、从主观方面来看,间接故意犯罪行为没有确定的犯罪意图,与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主观特征不符,"放任"心理谈不上对完成特定犯罪的追求,更谈不上其追求是否实现,而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着犯罪意志和心理追求。

2、从客观方面来说,行为人所预见的危害结果发生与否都符合其放任心理,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只有发生了实际的危害结果才予以定罪,否则谈不上定罪,当然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故对其来说,也只是是否成立犯罪问题。

并非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都存在着犯罪的停止形态

1、犯罪的停止形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往往经历一个预备犯罪、实行犯罪和完成犯罪的阶段。如果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某种主客观原因停止下来而不再发展,就形成了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

2、直接故意犯罪并非都存在犯罪的所有停止形态。因为有些犯罪一着手实行即告完成,还有些犯罪只存在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THE END
1.刑法中“法化”行为定性的问题与克服——基于对司法实践经验的肯定刑法中“法化”的行为定性,使法律在适用的过程中尽可能做到了统一适用,但是,法律适用不仅仅是忠实且严格地适用法律,其需要考量通过忠实地适用法律,制定法律的目的能否实现。因为有时忠实且严格地执行法律,并不能起到较好的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功能,甚至可能会出现不应当被入罪的行为被纳入到刑法的评价。刑法中“法https://pfw.bozhou.gov.cn/News/show/668529.html
2.如何厘清犯罪形态与犯罪过程犯罪阶段?犯罪形态、犯罪过程和犯罪阶段是相互关联但又有区别的概念。 一、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主要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类型或形式,例如,诈骗罪、盗窃罪等。这些形态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方式和结果来定义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诈骗罪的犯罪形态,包括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等要素。 二、犯罪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936965697552518947.html
3.已掌握的事实达不到追诉标准情况下的自首认定行为人被动归案后,在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尚达不到犯罪追诉标准的情况下,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主要犯罪事实的行为,能否成立自首问题,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因行为人不具有到案的主动性,且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属同种罪行,因此不能认定自首。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104.shtml
4.犯罪现象深度探讨与解析调查报告滋补养生被调查犯罪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我们需要从法律、监管、预防、协作等多方面入手,加大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力度,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有效地遏制被调查犯罪的增长趋势,为社会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https://m.durun.net/post/4605.html
5.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律师普法犯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犯罪预备阶段与犯罪实行阶段。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没有犯罪阶段就不会有犯罪形态,没有犯罪形态也不会有犯罪阶段,犯罪阶段制约和影响犯罪形态,犯罪形态也制约犯罪阶段。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与中止形态,在犯罪实行阶段,只能出现犯罪未遂、中止与既遂形态。犯罪https://www.110ask.com/tuwen/17951498418390941431.html
6.喻海松:网络犯罪形态的碎片化与刑事治理的体系化在传统社会结构中,犯罪多呈现为单独犯罪形态,即使少数情形下通过共同犯罪的形式实施,犯罪层级也不多,关系相对简单。基于此,刑法分则的罪刑规范实际上围绕单独犯罪加以设置,且直接针对单独犯罪的实行行为。对于少数通过共同犯罪形式实施的犯罪,则需要结合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作出处理。 https://xssf.sdupsl.edu.cn/info/1087/11058.htm
7.2022年法考客观题试题(卷一回忆版多选不定项)B项,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乙构成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在预备阶段,甲虽然未能着手实行,但是当共同正犯乙着手实行后,甲的犯罪形态便只能在实行阶段找。由于甲没有自动放弃犯罪,所以不能定犯罪中止。也即,乙的中止效力不能及于甲。乙的中止,对于甲而言属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甲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http://www.dujiaoshou.com/fakao/zhenti/202310238406.html
8.关于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形态的几点思考【摘要】:<正> 随着刑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视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以及既遂为故意犯罪发展阶段的观点,已经被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的观点所取代。但是,目前刑法学界关于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的理论,仍不乏需要进一步商榷、研究,使之更加完善的问题。本文拟就其中几个问题做一些分析探讨,就教于刑法学界同仁。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LAWS199103005.htm
9.第十一章犯罪未完成形态.docx二、犯罪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一)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完成形态又称为“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已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犯罪形态。(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犯罪行为在未达既遂形态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不再向前发展的情形。故意犯罪过程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620/173846938.shtm
10.刑法第六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停止形态是针对直接故意犯罪而言,一般认为,间接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必须造成结果才能定罪处罚,没有造成结果的不处罚。 犯罪停止的要件: (1)主观上:犯意消除。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实施完毕,结果已出现或事态不会继续向前发展。 (2)客观上:行为停止。 https://zhuanlan.zhihu.com/p/629848026
11.第二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着手实行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构成犯罪预备形态主体的人称之为预备犯。《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着手实行犯罪之前的一种准备活动,是犯罪过程中最初的行为状态。它的特征http://mooc1-api.zyk.jspi.cn/nodedetailcontroller/visitnodedetail?courseId=1500&knowledgeId=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