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及侦查措施滚动新闻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及侦查措施打击经济犯罪要力度也要温度

近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修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新《规定》共计10章,80条,约1.2万字,其中新增45条,修订35条,合并7条,删除2条。此次修订主要对案件管辖中的地域管辖,立案撤案中的刑民交叉,侦查办案中的强制措施,以及涉案财物处置、涉众型案件办理等系列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同时,新《规定》由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从部门规章转变为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效力上更具有刚性和权威。

公安办案应慎重选择侦查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干扰

公安机关承担着依法保护产权的重大责任,但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因执法理念落后、执法不规范甚至执法过错而侵犯产权。

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文中提出的“调查性侦查措施”指公安机关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侦查措施,但是不包括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意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既要依法履行立案打击犯罪的职责,又要慎重选择侦查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干扰。

强化主动进攻,涉网经济犯罪案件不再“投告无门”

近年来,主要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多发,涉及犯罪类型诸如传销、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然而,此类犯罪案件线索较少,查证相当困难,且容易产生管辖争议等问题,导致有的地方公安机关经常不敢立案、不愿立案,相互推诿,应付了之。

据此,《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重申和强调“主要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发现、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指定管辖的除外”。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体现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全面管辖原则,贯彻落实了“强化主动进攻、实施遏制战略”的指导思想,以消减群众投告无门现象发生。

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案财物种类繁杂、数额巨大、涉及面广,处置难度大。为此,《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第四十六条作了原则性规定,明确“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并强调“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

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可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

“《规定》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和贯彻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基本原则的需要。”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

在加强检警协作配合方面,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完善了指定管辖的协商机制;二是规范了涉案财物和实物证据的移交;三是强化了案件侦办与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之间的衔接;四是建立了民刑交叉案件情况通报制度;五是建立了跨区域性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立案通报制度。

为防止侦查权滥用,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在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方面,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着力强化:

一、《规定》第二十七条强化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久拖不立的监督。

二、强化对违法立案情形的监督,在《规定》第二十八条体现。

三、强化“另案处理”的监督,在《规定》第二十九条体现。

四、强化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根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提出检察建议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六、强化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规定》第四十三条明确了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

七、强化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根据《规定》第七十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检察院经审查情况属实后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纠正。

八、强化对公安机关执法不当行为的监督。《规定》第七十四条明确,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存在执法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记者张洋)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THE END
1.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经济犯罪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经济犯罪 2023-03-09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法律分析: 1.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314729314383980844.html
2.银行账户被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冻结,如何申请解冻?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减少对涉案单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文号:公通字〔2017〕25号 实施日期:2018年1月1日 https://zhuanlan.zhihu.com/p/7599780863
3.证券犯罪侦查局直属分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设立第一、第二、第三分局,[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57720370ede4fe1a745ace37.html
4.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在1)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在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嫌疑https://lawyers.66law.cn/s2319d875c6209_i724555.aspx
5.执法资格考试(20210419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B.《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C.《道路交通安全法》 D.《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91.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多选题】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汇款 *92. https://www.wjx.cn/vj/QWAZCcm.aspx
6.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新规: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前处置涉案财物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陈菲)“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以外,公安机关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置涉案财物。”这一新规出自最高检、公安部日前联合修订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涉案财物种类繁杂、数额巨大、涉及面广,处置难度https://www.jswmb.cn/mshownews.aspx?id=13302
7.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民刑交叉纠纷的指导意见合集06、涉众型经济犯罪与民商事案件的程序处理 2014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19年1月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所涉人数众多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22447943.html
8.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方面导读:办理经济案件的程序规定有三个主要方面组成:第一部分总则:介绍了办理经济案件应该坚持和严格依照执行的一些条款;第二部分管辖,介绍了经济案件不同的对象所对应的政府机构管辖所属;第三部分立案、撤案,介绍了经济案件立案的一些具体情况,包括是否有管辖权等规定,以及符合撤案条件的一些准则。 https://www.64365.com/zs/1036177.aspx
9.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动态重庆律师(255,0,0);font-size:29px">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https://mobile.fabao365.com/dcontent/222726/97487
10.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987年3月18日公安部印发)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权限,统一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依照法律对刑事被告人进行侦查、拘留、预审,http://www.xsbh.org/fagui-7671.html
1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法规库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统一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http://www.110.com/fagui/law_109504.html
1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由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http://www.lihengchina.com/a/xingsufa/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