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

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

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

C.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

D.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纵囚"罪,是指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设法减轻案情,故意使案犯达不到定罪标准,从而判其无罪。

选项B说法错误。"见知不举"罪,是指对明知有犯罪,但不揭发、检举。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代禁书令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选项C说法正确。"失刑"罪,指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若系故意,则构成"不直"罪)。

选项D说法正确。"不直"罪,是指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

17.《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如疏议举律文说,谋杀尊亲处斩;但无已伤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入者,不论罪。律文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不论罪。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选项A错误。唐律类推原则的适用前提是法律无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有明文规定时要直接适用法律。

选项B、C错误。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可能会重于同类案件也可能轻于同类案件。

18.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正确答案】C

19.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大了人民的权利

C.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D.扩大了总理的权力

【答案解析】《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

(2013年)

16.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法制。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治国方针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汉代中期以后,这一思想才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

选项C错误。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选项D错误。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

17.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解析】本题考核清末修律。俞廉三的奏章,“(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体现了其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我国国情。故其属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18.“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名例律”的发展变化。

选项A说法正确。《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

选项B说法正确。《晋律》共20篇,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选项C说法错误。《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但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后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曰”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选项D说法正确。《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名例律置首。

19.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张,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标

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缇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缓解社会矛盾

【解析】本题考核历史上的法制变革。

选项A说法正确。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在变法过程中,商鞅尽力贯彻重性原则,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加重,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

选项B说法正确。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其小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选项C说法错误。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宫刑,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

(2012年)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答案】:D

【考点】宋朝的婚姻家庭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宋朝的婚姻家庭制度。选项A、B、C说法正确正确。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如果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答案:【答案】C

【考点】刑讯的条件与证据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刑讯的条件与证据。本题中,张泳在听到“惧而不哀”的哭声后发现了犯罪的线索,而且从吏妻的“能事”入手,查明了其杀害前夫的犯罪事实。

选项A错误。《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如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

选项C正确。唐律规定,对于证据确凿,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本题正是证据确凿而定罪的例证。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答案:【答案】A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及其历史地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法律及其历史地位。

选项B错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齐律》在法典体例(将刑名和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法律形式和法律内容(如“重罪十条”等)上均有重大发展变化,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选项C错误。《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在具体编纂上,其以传统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

选项D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后为《大清会典》所仿效。

19.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

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

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

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

答案:【答案】B

【考点】英美法德有关“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英美法德有关“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

选项A错误。1791宪法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每年缴纳直接税未能达三天工资以上)”。据此,流浪汉,因为身无分文,其不可能参加纳税,故不能成为议会代表。其情形不成立。

选项B正确。两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的国际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相适应,法律制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其中就包括了卷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基本确立了普遍、秘密、平等、公正的选举制度。故据此,选项B的情形是成立的。

选项C错误。1933年希特勒出任总理,在同年2月通过“国会纵火案”解散了德国共产党。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并颁布《禁止组织新党法》等法律,取缔了所有非纳粹党派,建立了纳粹独裁政权。所以据此,此情形是不成立的。

(2011年)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A、B、C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C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D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2011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考点】“谋杀”与“故杀”

【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选项A错误。浦某胞弟见浦某被张某殴打,为解救浦某而上前攻击张某,过失造成其死亡,这里并无事先预谋,故不成立谋杀。

选项B正确。“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谋杀”。

选项C错误。“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属于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故杀”,不能成立“谋杀”。

选项D错误。刘某为逃匿而故意杀人,并无事先预谋,应认定为“故杀”。

【提示】六杀:

《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谓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唐律的“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故杀:明清都继承了唐律对故杀的定义,并进一步阐释,将谋杀与故杀相区别。

19.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9题)

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考点】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项B说法正确。汉代确立的“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

选项C说法正确。清末新政时期,参照西方法律制度,改革了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制度,这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2010年)

13.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13题)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答案」B

「考点」亲亲得相首匿

「解析」本题考核亲亲得相首匿。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考点」清末主要修律内容

「解析」《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

15.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15题)

A.八议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的八辟丽邦法之说

B.秋冬行刑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之述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自《尚书。大诰》周公对臣民之训诫

D.明刑弼教作为明清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自《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

「考点」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司法制度、大诰、明刑弼教的立法思想

「解析」

选项A正确。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选项B错误。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

选项C正确。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选项D正确。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明刑弼教思想,完全是借弼教之口实,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

16.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

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

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

「答案」D

「考点」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

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习惯法阶段,接下来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选项D颠倒了二者的顺序。

(2009年)

1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宋代典卖又称“活卖”。

选项D错误。《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领事裁判权。

选项A错误。与本题题干无关,是干扰项。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领事裁判权体现的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司法特权,是对我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选项C错误。限制的是我国的司法审判权。

16.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解析:本题考核德国的法律制度。

选项A错误。《禁止组织新党法》是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的。

选项B错误。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选项C正确。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说:“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

选项D错误。《加洛林纳法典》是封建时代后期出现的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

(2008年)

8.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倗生三十田。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

A.傅别

B.质剂

C.券书

D.书券

解析: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实际上“质”和“剂”是有区别的,“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适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所以本题B为正确选项。

9.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解析:《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是放在最后一篇,故A正确。《魏律》共18篇,《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项正确。《晋律》,又称《泰始律》,共20篇620条。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而《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故C错误。D项说法正确。

10.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制定法律

B.不规定刑罚种类

C.不需要判例法

D.不公布成文法

答案:D

解析:所谓“刑辟”就是刑法、刑律,“不为刑辟”就是不公布成文刑法。所以本题应选D.

11.关于罗马法的法律分类,下列哪一类是以法律的适用范围为根据划分的?

A.公法和私法

B.人法、物法和诉讼法

C.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D.市民法与长官法

解析:罗马法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所以本题选C是正确的。

13.下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A.《重大信条十九条》

B.《钦定宪法大纲》

C.《中华民国约法》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解析:清廷宪政编查馆于1908年8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8.关于《大清新刑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B.《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C.《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

D.《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公布,但没有实施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可见《大清新刑律》并不是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该刑律公布后并没有真正施行。《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罚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采用了一些诸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所以ABD三项是正确的,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B.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乙没有继承权

C.乙享有1/4财产的继承权,丙享有3/4财产的继承权

D.乙、丙都没有继承权,财产收为官府所有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南宋法律对绝户财产继承的规定。根据南宋法律的规定,对于无男子承继的家庭,确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一是“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为“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另外1/3收为官府所有。所以在有继子和在室女的情况下,作为继子的乙有1/4的财产继承权,而作为在室女的丙有3/4的财产继承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0.关于罗马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元前450年以前,成文法律是罗马法的一个主要渊源

C.罗马法上的人格仅由自由权和市民权构成

解析:在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是习惯法,而不是成文法。到公元前451年,《十二表法》中的前“十表”才颁布,那时才正式出现了成文法,所以不能认为成文法是主要渊源。因此,A项说法错误。

在罗马法中,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由于法定继承。早期采用的是“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等问题,罗马法上均有比较完备的规定。因此,B项说法错误。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因此,C项说法错误。

11.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公民安娜认为,其州议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黑人进入白人学校学习的法律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根据美国法律,安娜应该向下列哪一法院起诉?

A.联邦最高法院

B.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C.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D.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解析: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和州法院组织系统。联邦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联邦法院负责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因为安娜认为佐治亚州颁布的法律违反宪法,因此她应该到联邦法院起诉,而针对州议会的法律的诉讼,要到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所以本题应该选B项。

(2007年)

8.关于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鞅取消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剥夺了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B.商鞅“改法为律”,突出了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

C.商鞅推行“连坐”制度,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

D.商鞅提出“轻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

解析:商鞅变法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二是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三是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四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全体臣民特别是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者,“以吏为师”;其二,“轻罪重刑”。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其三,不赦不宥,反对赦宥,主张凡有罪者皆应受罚;其四,鼓励告奸。其五,实行连坐。A项,商鞅建立了郡县制,而在西汉时取消了郡县制,实行分封制。B项,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的内容。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进一步。强调法律规范的论理基础是西周的法制思想。C项,在商鞅在变法过程中“实行”了连坐制度而不是“推行”了连坐制度,要注意“实行”与“推行”的区别。

9.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解析:唐律中的五刑包括: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因此正确答案是C.

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

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

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

解析:西周时期的“三不去”规定的是: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是对妻子权利的保护。所以A项正确。西周时期,在宗法制下形成嫡长子继承制。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在本题B项中,“财产的继承是诸子平分制”是错误的,西周时期的财产继承仍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只不过这是次要的。在离婚方面,宋仍然实行唐制“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是也有少许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所以C项正确。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有较大的灵活性。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继承财产权。所以D项正确。

11.关于清末“预备立宪”,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B.《十九信条》取消了皇权至上,大大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与内阁总理的权力

C.清末成立的资政院是中国近代第一届国家议会

D.清末各省成立了谘议局作为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预决算等

解析: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其实质是给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所以A项《钦定宪法大纲》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是错误的,不能选;《十九信条》其内容,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所以B项错误,不能选;清末的资政院其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所以C项错误。清末的谘议局是清政府在“预备立宪”期间设立的各省督抚控制的地方咨询机关。其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决算预算、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所以D项是正确的。

12.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阶层,为近代民法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B.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和民商分立制度发源于古代罗马法时代

C.近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规定没有受到罗马私法精神的影响

D.《德国民法典》采用了潘德克顿法学派按照《十二铜表法》阐发的民法体例

13.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陪审制度是民主原则在英国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B.陪审团既可以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判决,又可以对法律的适用提出意见

C.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能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撤销该陪审团,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

D.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对司法效率的日益重视,陪审制度的运用逐渐受到了限制

解析:英国是现代陪审制度的发源地。这种制度在英国历史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广泛运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审判节奏也要求效率化,逐渐限制了陪审制度的运用。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的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所以ACD是正确的,B项是错误的,应选。

(2006年)

15.秦始皇时期,某地有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哪种刑罚?

A.死刑

B.迁刑

C.城旦舂

D.笞一百

解析: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本题案例中甲被乙诬告而被定为死罪,根据秦代诬告反坐的刑罚适用原则,对乙应以甲被判处的刑罚加以制裁,即乙应当被判处死刑。故本题选A.

A.“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用

B.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是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则

C.“论心定罪”仅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曾被采用

D.“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的随意性

解析:汉代的《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其特点是根据儒家的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其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如果仅以主观动机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者罪行轻重,也会为司法官吏主观判断提供依据。综上可知,本题选C.

17.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

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D.适用唐朝的法律

解析:《唐律·明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A.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19.下列关于德国法律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B.“潘德克顿学派”的思想构成《德国民法典》的理论基础

C.希特勒当政期间的德国法坚持维护资产阶级议会制和联邦制

D.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法律强调“社会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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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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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法规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范围。 首先,从顶层结构来看,我们有宪法。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基本权利与义务等。这一层次最为核心,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https://www.qtleqzhor.cn/nong-ye-zong-he/400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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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系统的资产管理及用人管理worter介质标签:至少包括创建日期、保存期限、分类级别、创建人、销毁日期、名称和版本 3.数据处置 数据处置主要处理残留的问题。 为了应对数据残留,识别那些用于确保私有数据被正确移除,一般可采用四种方式来清除残留数据: 覆盖:使用随机或固定模式的1或0替换存储介质上的文件。其中美国DoD 5220.22-M 要求覆盖七次,目前已经被https://www.cnblogs.com/worter991/p/12583936.html
5.写好读书笔记的方法(通用12篇)(六)法律解释的分类:依解释者的身份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成四种: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裁判解释和学说解释。它们有着明显的差别。 二、法律解释方法 所谓法律解释方法,是指在找法的结果找到现行法上有一个可以适用与本案的法律条文后,为了确定这个法律条文的内容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等,所采用的方法。https://www.360wenmi.com/f/filelo1od2xl.html
6.民事法律行为的四种基本形式律师普法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联系:①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②二者都需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只有做出表示才具有法律后果。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为人https://www.110ask.com/tuwen/9886069382069914588.html
7.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民法典》之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法律行为,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多方法律行为(签合同)与单方法律行为(订遗嘱)。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所需意思表示的数量为标准; 2. 有偿法律行为(劳务/支付等)与无偿法律行为(赠与)。以民事法律行为有无对价为标准; https://hi.huatu.com/2022/1215/1277926.html
8.2020年10月山东自考财务管理学真题及答案企业购并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四种: (1)承担债务式购并; (2)购买式购并; (3)吸收股份式购并; (4)控制式购并。 34.简述企业对外投资的含义及其分类。6-316 答: 含义:企业对外投资就是企业在满足其内部需要的基础上仍有余力,在内部经营的范围之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https://www.sd-zk.com.cn/lnzt/14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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