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党内法规;依规治党;规范渊源;非规范渊源
基金项目: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6JZA012);武汉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研究专项课题“建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基本规律研究”。
作者简介:段磊(1989-),男,陕西西安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教授。
一、何为“依规治党”之“规”?
二、党内法规渊源的理论塑造
在现有的党内法规之中,并未明确使用“渊源”这一术语,因而“党内法规渊源”并非一个存在于现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之中的规范概念,而是一个基于对党内法规现象的认知和凝练而形成的学理概念。要完成对这一学理概念的构建,应当对其理论意涵展开塑造,并对其概念关联展开论证。
(一)党内法规渊源概念的理论意涵
1.党内法规渊源概念的提出,是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实践的理论归纳。
(二)党内法规渊源与党内法规概念的理论关系
在上述诠释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勾勒清楚党内法规渊源的概念意涵,我们仍有必要对党内法规渊源与党内法规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论述。
2.党内法规渊源立基于“实施”生成,其包含范围大于立基于“立规”形成的党内法规。
3.党内法规渊源作用于依规治党的实践逻辑,与作用于立规逻辑的党内法规的概念适用场域不同。
三、党内法规渊源的类型划分:以渊源形式的规范化程度为标准
在党内法规渊源的概念构建之下,应当进一步对其进行必要的类型化划分,为其概念在依规治党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基础。基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属性和适用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不应简单移植法学理论中的法律渊源的分类方式,而应形成一套符合党内法规自身特点的类型划分模式。
(一)党内法规渊源的特有的规范化程度分类标准
(二)党内法规规范渊源的形式与适用
党内法规的规范渊源,指在形式上具有较高规范化程度,在依规治党过程中更具直接“权力-权利”、“权利-义务”、“权力-责任”适用性的渊源类型。
(三)党内法规非规范渊源的形式与价值
除规范渊源外,党内法规的渊源还应包括虽不以严谨的法规则形式表现,但在党的历史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实践中产生实际作用、应当作为依规治党依据的非规范渊源。
同时,在依规治党的语境下,党内法规的非规范渊源也同样具备着向规范渊源转化的可能性。在党内法规的非规范渊源中,有一部分渊源类型具备从非规范渊源向规范渊源转化的可能性,如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报告、决议和党的领导人的讲话中,有一部分宏观、抽象的内容,在经过全党的探索实践后,便具备了逐渐落实、细化,转化为可供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遵循的微观、具象规则的基本条件。此时,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党内法规的非规范渊源便可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规范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