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其细分可以分为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不能一概而论,知识产权的类型不同,保护期限也不一样,参考依据如下:
1.著作权保护期至少为五十年。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专利保护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