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暖气不暖房东不管租客该怎么办
随着冬季供暖开始,有租户会遇到租住的房屋暖气不暖的糟心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做才能妥善解决问题?
暖气供暖温度是否达标如何认定
按照国家《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采暖期的正常天气情况下室外平均温度高于-7.6℃时,对于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范围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维护结构和供暖系统改造的住宅,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就北京而言,《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规定: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供热人应保证用热人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
出现暖气不暖的问题,租户应找谁解决
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有保证房屋适租的义务,而屋内暖气不暖可能会影响到租户的正常租住使用需求。当发现冬季供暖不给力时,租户应及时向房东反映,与房东共同协商解决。
租户应当如何举证证明暖气供暖温度不达标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租户大多以室内暖气不暖为由主张房东违约,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并减少或拒付租金。
如果暖气不暖租户能否少交或免交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对于房东而言,其与热力公司之间存在供热服务合同关系,若房东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因热力公司原因致使供暖温度不达标的,可向热力公司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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