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杜某(女)和袁某(男)离婚后,约定孩子小袁由其母亲杜某抚养,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支付至孩子小袁成年为止。后袁某仅支付了少量抚养费,下欠四年抚养费未支付,杜某遂以小袁名义起诉,要求袁某立即支付抚养费。
婚姻家庭受宪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