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法律传播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同样的法律条文,因传播效度差异,公众和司法人员对其认可度和熟悉程度的不同会影响最终的司法实践。在融媒体时代,鉴于自媒体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对司法的参与,正确引导自媒体特别是短视频中的法律传播行为,使其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显得尤为必要。
短视频法律传播新形态
短视频法律传播具有科普功能。许多自媒体尤其是短视频通过正向传播法律条文和法律事件,能够全面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好地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产生积极影响。法律传播不仅是普法的一种方式,也是社会大众的生活需求。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深入,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社会法治观念显著增强,公众逐渐形成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共识。但是,法律语言的冗长晦涩以及法律实践中出现的复杂情况,让公众需要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解读。同时,司法公正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监督司法实践和维权已经成为法律传播的重要目的。短视频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众对司法的参与。随着公众对法律传播需求的增加,以生活案例为主的自媒体短视频成为宣介法律观念的重要形式,许多涉法的社会热点短视频传播影响甚广,产生了生动的科普传播成效。
短视频法律传播存在的问题
媒体监督在司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有时可能演变成媒体审判。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更多自媒体成为法律信息的传播者。然而,浏览和分析这些自媒体传播的法律内容会发现,相当多的涉法短视频的传播主体资质参差不齐,内容缺乏前置审查,专业性和真实性难以保证,容易引发负面舆情,出现媒体审判现象。这种非理性的自媒体传播行为可能会加剧涉法舆情的蔓延,对司法独立和权威带来负面影响。
伴随媒体审判的还有网络暴力问题。受自媒体传播影响的观众不仅会对法律事件和当事人进行评判,还可能会以自己的方式对有关方进行“惩罚”,甚至延伸到现实世界,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从社会性排斥到生命威胁不等,放任网络暴力无异于纵容私刑行为。
不当利益驱动的舆情干扰。一些自媒体制作的短视频,由于信息不全、缺乏法律常识或情绪因素等,可能在传播过程中不合时宜地剪辑冲突部分,夸大观点,以获取流量,甚至故意编造谣言,误导观众,引发更大的负面舆情。这类自媒体行为屡见不鲜,例如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的恶意传播行为。
法律传播的负面社会影响也需要引起警惕。例如,彭宇案引发关于“扶不扶”的广泛讨论,尽管真相后来浮出水面,但对社会的道德伤害已是不可逆转的。在短视频传播的今天,特别需要警惕不当法律传播行为可能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和舆情。
规范自媒体法律传播行为
法律传播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通过科学规划建立法律传播新模式,能够使人们的信仰、态度和行为向法律理念靠拢,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在这样的环境中,法律传播也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因此,建立自媒体时代的法律传播新模式,不仅是高水平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形成两者良性互动的内在要求。
在自媒体短视频的治理方面,有关部门应主动承担必要的责任和成本,做好监管服务工作。一方面,要落实平台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开通举报通道,及时审查和删除不实信息和违法信息,为法律传播提供良好的传播环境。另一方面,应结合社会综合治理与普法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例如在学校和社会教育中加强普法教育,系统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