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媒体不断曝光的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事件使得中国学术界面临着巨大的诚信危机,然而中国学术界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学术规范水平及其特征究竟如何,有待事实数据的检验。研究以中国知网(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为数据源,采集“经济与管理学科”(1994—2014年)的19389篇重复发表论文为样本,从组织层面揭示学术失范行为的分布特征。经济与管理学科的重复发表有逐年上升趋势,而且重发论文第一作者的单位类别和重发路径、作者职称之间具有显著稳定的关联性。鉴于此,提升我国学术规范整体水平的关键点在于在组织层面进行制度建设,调整组织的行动逻辑。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一、国内外关于学术规范的界定
在欧美学术界,学术不端(misconduct)是最为常用的概念,并被明确界定为“伪造、篡改、剽窃或其它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中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fabrication,falsification,plagiarism,简称FFP)。然而,“科学家将道德与不道德行为分开的界线,可能比现有研究所得到的结论更为模糊”,存在很大的灰色空间。因此,J.Hall等根据主观恶意、惯犯、涉案者的资历、涉案者是否会有不当得利这4条标准,将具体繁杂的学术不端行为分为5种基本类型:蓄意欺骗(premeditateddishonesty)、歪曲学术规则(bendingorgamingtherules)、复杂化和模糊性行为(complexityandambiguity)、无知和马虎(ignoranceandsloppiness)、诚实性失误(honestmistake)。
从广义来说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均属于学术失范的极端类型。因为,从行为背后的伦理原则来看,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都违背了学术诚信这一基本的学术道德。在狭义上,学术失范可以被界定为违反学术规范所犯下的技术性过失。即便对学术失范作狭义的理解,学术失范的行为表现仍然非常庞杂,涉及选题、资料收集、资料分析、学术写作、发表与出版、评审和评价等学术活动的各个环节。学术失范的上述特点为这一问题深入研究尤其是实证研究的开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叶继元等编著《学术规范通论》
二、重复发表与学术规范
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一稿多投是导致重复发表的主要原因,因此,多用一稿多投代指重复发表。但是,两者具有实质性的差别。一稿多投是一种行为动作,重复发表是一种行为结果。两者并不是对等关系,也就是说一稿多投并不一定导致重复发表,重复发表也不一定全部都是一稿多投导致的。
虽然学术界对重复发表的认识有一定争议,但是随着中西方学术交流的不断加强、中国学术界国际化水平的提升,目前学术界的主流意见认为恶意的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一些官方或半官方的文件均将重复发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如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第二十一条将“发表成果时一稿多投”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鉴于此,本研究认为用重复发表作为“学术失范”行为的典型代表行为最为合适,可以通过重复发表的特征和变化趋势,管窥中国学术界学术规范水平的发展。
重复发表究竟有多么普遍?这一问题的答案需要客观数据的支撑。早期的研究主要采用手工方式对某一学科领域内期刊论文的重复发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研究对象也主要集中在医学领域。如S.Blancett等对护理学、E.L.Rosenthal等对耳鼻喉学、E.vonElm等对麻醉和镇痛领域、祁兴顺(XingshunQi)等对布加综合症(Buddha-ChiariSyndrome),研究结果显示各学科期刊论文的重复率不同,护理学的重复发表率最高(28.2%)。随着信息检索技术的进步和数据库开放程度的提高,为大样本的重复发表研究提供了基础。M.Errami利用Medline数据的62000条文献记录,研究发现重复发表占1.35%;V.Lariviere使用WebofScience数据库1980—2007年间的18647254条文献记录,发现4918篇论文重复发表9836次,重复发表率为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重复发表的案例在国内学术界也时常曝光。如2009年,著名经济学期刊《经济学(季刊)》通报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商学院陈立中的重复发表行为,2011年《国际金融研究》通报了安徽大学经济学院王三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王永忠的重复发表行为。2017年,科技部对《肿瘤生物学》集中撤稿事件调查处理中发现,107篇撤稿论文中有2篇论文是重复发表。
在实证研究方面,张菊等采用人工对比方法对2005年5种肿瘤学核心期刊中重复发表论文的研究发现,1408篇研究论文中有169篇为“腊肠切片”稿件(将一篇论文拆分为数篇论文发表),占14.8%。刘宇等研究发现,图书情报学领域重复发表论文在2001—2009年间呈现出下降趋势。虽然近些年重复发表的实证研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不足也比较明显。张菊等研究以5种核心期刊论文作为样本,不足以挖掘、展现肿瘤学整个学科的重复发表情况。刘宇等的研究虽然文献量足够大,但是在学科选择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图书情报学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中不属于主流学科,因此不具有学科典型性,无法达到管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界重复发表现状之目的。
为了弥补现有实证研究的不足,本文以经济与管理学科群为对象展开重复发表的实证研究,这主要源于经济管理学科的学科性质和影响力。虽然中国古代也有“货殖”学说,但是经济与管理学科主要是西学东渐的产物,相比文史哲学科而言受到中国学术传统的影响相对较小。经济管理学科在改革开放之后发展最为迅速,国际化水平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中遥遥领先;而且,经济管理学科的知识生产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下,对社会发展更是产生了巨大的直接影响。这些特征使得经济管理学科可以作为典型代表,反映中国学术界在交流互动的过程中逐步接受西方学术规则的过程,凸显我国学术规范的变化趋势。
三、重复发表的趋势与组织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无法揭示出蓄意重复发表行为(covertduplicatepublication,即作者有意改变论文题目产生的重复发表)。蓄意重复发表需要进行文本内容比对才能确定,CNKI数据库对批量的全文下载有严格的控制;此外,文本内容的计算机比对仍然需要人工审核确认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工作量巨大。由于这些条件的限制,本研究只能采用目前的数据收集方法获取研究样本。因此,本研究虽然不能全面揭示出经济与管理学科所有的重复发表现象,但是足可以揭示出典型重复发表的特征。
图1显示,从20年间的发展趋势来看,经济与管理学科的重复发表论文数量呈现出稳步的波动上升趋势,重发论文的线性拟合优度为0.8049。这一特征与国内图书情报学界在2001—2009年间重复发表论文逐步下降的趋势相反。虽然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国际化水平走在国内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前沿,但是其学术规范水平并没有随着国际化水平的发展而加强。产生这一特征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学科规模,经济管理学科的学科规模远远大于图书情报学科,因此一些蓄意重复发表者预估学术失范行为的曝光概率较低;二是学科所涉及的经济利益因素起了关键作用。Ioannidis的研究指出,像生物医学这类和商业利益拥有巨大关联的学科更容易产生学术不端行为。相比图书情报学,经济与管理学科与经济利益的结合程度更为紧密,利益规模也远非图书情报学可以比拟,这为学术失范行为提供更为巨大的外部诱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重发论文的数量在2011年达到最高峰(840篇)之后开始出现回落态势,但是这一现象并未改变重复发表数量分布的整体拟合趋势。这一回落现象究竟是短时段的自然波动,还是缘于学界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得学术规范的水平得到明显改善而产生的趋势扭转,有待更多数据的进一步验证。
本文的观测单位是重复发表的期刊论文(8583篇期刊论文,累计发表19389次),平均每篇论文发表2.26次。图2显示了经济与管理学科在1994—2014年间重复发表论文的发表次数分布符合幂律分布特征(拟合优度为0.9626)。数据显示,绝大多数重复发表论文的发表次数为2次(占重复发表论文的84.5%),这一特征与Davis的研究发现相一致。说明大部分经济管理学科的重复发表作者在发表行为的选择上呈现出自我节制的特征,对重复发表行为属于学术失范行为的性质具有比较普遍的共识,对其可能产生有损于学术声誉的负面效应也具有一定的意识。但是,发表2次以上的论文所占比例大于国内的图书情报学(5.9%)。这可能也源于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学科规模远远大于图书情报学,因此一些蓄意重复发表者预估学术失范行为的曝光概率较低所致。
图2经管与管理学科在1994—2014年重复发表论文发表次数分布
根据现有的科研评价体制的导向和学者的理性选择,在一稿多投的情况下,一篇论文首先被普通期刊录用再被核心期刊录用时,作者受到学术评价机制的外部激励最易产生重复发表。一篇先后发表在不同期刊上的论文,会因为期刊等级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发表路径。本研究依据重复发表论文期刊是否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为依据将重复发表论文的期刊等级分为核心期刊与普通期刊两类,按照差异最大化原则将论文重复发表的期刊等级路径分为4种基本类型,即在普通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普通期刊再次发表、在普通期刊首发的论文在核心期刊再次发表、在核心期刊首发的论文在普通期刊再次发表、在核心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核心期刊再次发表。不同的发表路径可以为学术行动者提供不同的学术绩效激励。对10806篇重发论文的第一作者的单位类别和重复路径进行交叉表分析卡方检验,数据显示重发论文的单位类别和重发路径之间呈现出显著的关联性(皮尔逊卡方值为440.952,p<0.05)。
图3显示了不同单位类别中不同重发路径的重复发表比例,有两个重要特征值得注意:1.重发路径为“在普通期刊首发的论文在核心期刊再次发表”的重复发表论文在不同类型高校之间没有显著差异,这表明不同性质的高校组织在绩效追求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而且也表明不同性质的高校在学术失范的道德监管上可能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异。2.不同性质的高校在“在普通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普通期刊再次发表”、“在核心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核心期刊再次发表”这两种重发路径上表现出了显著的相反趋势,学术地位越高的高校越多地产生“在核心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核心期刊再次发表”的重复发表,学术地位越低的高校越多地产生“在普通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普通期刊再次发表”的重复发表。这两种重发路径的性质差异体现出组织性质对重复发表行为的显著影响:“在核心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核心期刊再次发表”的重复发表比“在普通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普通期刊再次发表”的重复发表更有可能成为被学术评价体制认可的科研绩效;同时,“在核心期刊首发的论文在其他核心期刊再次发表”的重复发表也可视为学术表达权和学术话语权的重复强化,表现出了明显的学术承认系统的马太效应。
图4显示了不同单位类别中不同职称的重复发表比例,有三个重要特征值得注意:1.在985高校中,职称越高、重复发表的占比越高,其中正高的重复发表比例显著高于中级和初级,副高的重复发表比率显著高于初级;2.在211高校中,职称越高、重复发表的占比越低,其中正高的重复发表论文的占比显著低于中级和初级;3.在普通高校中,其特征和211高校类似,职称越高、重复发表的占比越低,其中正高的重复发表占比显著低于其他职称的人员。
图4不同单位类别中不同职称的重复发表比例
重复发表一方面可以提高工作绩效,同时也会对自身的学术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图4的数据表明,在非985高校中职称越低的人员越容易产生重复发表行为,工作绩效逻辑强有力地支配着学者的发表行为,学者为了职称职位晋升采取不当手段的可能性更大;但是,正高职称的人员一般已经享有一定的学术声誉,重复发表对学术声誉的负面效应会抑制绩效逻辑的短视行为。这一研究结论与王菊香的调查研究结果相一致,即一部分研究人员为了职称晋升而产生重复发表行为,以增加自己的发表记录,具有晋升职称压力的研究人员更可能因为短期利益产生重复发表行为。这样的特征同时说明,非985高校对所属人员的学术失范行为监管力度较弱。
在985高校中,不同职称等级作者的重复发表占比特征和非985高校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特征,职称级别越高则重复发表率反而越高。这一结果与J.K.Tijdink等研究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在高学术地位的生物医学科学家中更为普遍的结果相吻合。产生这一特征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985高校采取更为严格的学术标准,研究人员的学术失范行为会影响自身的职业晋升和前景,学术逻辑会有效地抑制绩效逻辑。但是,研究人员一旦甩开了职称的“紧箍咒”,由于985高校的特殊学术地位,使其自身处在学术生态的食物链顶端,甚至成为学术规则的制定者。此时,绩效逻辑又会居于主导地位,诱发个人为了争取更大的利益而产生学术失范行为;组织作为失范行为的受益者,可能会漠视内部精英的失范行为,甚至对其进行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