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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这段话出自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到党的二十大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更加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推进,我们在发展中遇到一些以前没有过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必须以法为行为之规、以法为治理之本,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妥善做好应对处理。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推进法治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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