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何需公正,法律只是权贵的玩物。”无疑是对中国法治的无知法律人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一句刺耳的话语:“中国何需公正,法律只是权贵的玩物”在网络上激起了千层浪。看到这样的言论,我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愤慨。这是对中国法治建设多么无知和浅薄的嘲讽!难道他们不知道,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自古以来就流淌着对公平与正义的热血追求吗?

中国的法治建设,正如一座巍峨的高塔,每一块砖石都凝聚着法律人的汗水和智慧。他们,是那些身披法袍、手持法槌的法官,是那些孜孜不倦、追求真相的检察官。他们经历了数年的法律熏陶,对法治有着近乎信仰的崇敬。他们以法律为剑,以正义为盾,捍卫着法治的尊严,守护着人民的权益。

在这片热土上,我们见证了法治的力量。当受害者无助地哭泣时,是法律给了他们希望和力量。当罪犯肆无忌惮地践踏社会规则时,是法律让他们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法律的光芒,如同北斗星辰,指引着国家的发展方向,也照耀着每个人的心灵。

然而,中国的法治建设并未止步。我们仍在不断探索、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让司法更加公正、透明。我们致力于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的庇佑下感受到公平和正义。那些无端指责中国法治建设的人,你们是否真正了解这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是否感受到法律人的付出和坚守?

在这里,我要向那些辛勤耕耘在法律领域的同仁们致敬!是你们用智慧和勇气捍卫了法治的庄严,是你们让受害者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关怀。你们的付出和坚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坚实基石。

同时,我也要向那些对中国法治建设提出质疑的人们发问:你们真正了解中国的法治进程吗?你们是否知道,我们正在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请你们不要用片面的观点来评判我们的努力。

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努力。我们需要共同探讨、共同改进,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因为,我们相信,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我们的未来才能更加光明、美好!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不能被片面的言论所误导,更不能让偏见和无知蒙蔽我们的双眼。我们要用心去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去理解法律人的付出和坚守。因为,法治不仅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更是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基石。

那么,你又是如何看待中国的法治建设呢?你认为我们在法治道路上还应该做出哪些努力?欢迎留下你的观点和看法,让我们共同探讨、共同进步!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土地上,让我们携手书写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此外,我也希望那些曾经对中国法治建设抱有误解的人们,能够放下偏见,真正去了解这个国家的努力和进步。或许你们会发现,中国的法治建设正在以你们想象不到的速度和力度向前推进。而这一切,都离不开每一个法律人的付出和坚守,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参与。所以,请让我们一起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加油助力吧!

THE END
1.尊宪崇法人民网评:坚定宪法自信走好自己的路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行。我们要坚定自信,走好自己的路。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近年来,从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到对法律法规进行合宪性审查,相关工作进一步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必须看到,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革命、建设、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https://www.jfdaily.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825404&sid=200
2.头条文章《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我不知道这个解读是如何得出的,结合《条例》看法如下: 请看《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永久居留外国人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对外缔结的有关税收的国际条约、协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永久居留外国人对在中国境内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478404391993469?luicode=10000011&lfid=1076033924184172
3.学法讲堂另一方面,实务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在仲裁中未对仲裁程序提出异议,在之后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也未提出异议,而在不予执行申请中,却突然提出该等异议,这属于应当遏制的投机和拖延行为。 对明确仲裁机构法律地位和完善中国仲裁协会的看法 此次征求意见稿第13条明确了仲裁机构非营利法人的法律地位。http://gx.12348.gov.cn/xfjt/304767.jhtml
4.现今中国民法典编纂借鉴德国民法典的几点思考19和20世纪之交的历史情形是,《德国民法典》刚刚颁布实施,中国恰恰正在寻求政治和法律改制。因而,新诞生的《德国民法典》自然成了中国人借重的对象。这种历史的际遇,成了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很大程度上以德国法律制度为模式建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除了德国法制之外,法国及后来的瑞士及苏联法律也对中国的法律改制发生了https://china.findlaw.cn/info/minshang/minfa/minfalunwen/368305.html
5.“中国法学60年”光明日报新中国成立前30年的法学,特别是1957年到1978年这20余年里,法学界的一系列争论都涉及三个基本问题:社会主义要不要法制(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法律有没有继承性。这三个问题可转化为三对关系,即:社会主义与法制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旧法与新法的关系。1957年“反右”以前的法学界对这些问题都作了学术上的回答https://www.gmw.cn/01gmrb/2010-02/09/content_1052852.htm
6.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学术著作比较同类著作,本书有以下特点:其一,通过对相关成果的评判和借鉴,首次较系统地对中西法律文化进行了比较研究,在一些重大问题,如法的形成、中国法律刑事性的哲学基础和社会原因、法的伦理化成因、法的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二,认为中西法律文化是它们的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的产物,各自形成特色并http://www.cuplpress.com/index.php?m=book&a=detail&id=6993
7.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四)结束语 以上详细地分析了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法典的刑事化、民法的刑法性,对中国“重刑法轻民法”也原因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当然,这个题目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决非这几张纸所能说清楚的,我只是就感触较深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观点,难免失之偏颇。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falixue/2007012761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