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们不难得出,法治建设是不断总结、完善的过程,以适应当下时代背景和发展需要演化出的最完美最符合基本国情的理论思想政策,以“法”为基础,以“治”为目的,保障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向前纵深发展。法治建设又分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分别包含不同领域意义的法治,但目的是一致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而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这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就不完整,总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三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以推动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且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同时,总是强调必须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法治建设的三大目标,也是三大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治就是残缺的,其总体目标就无法实现,依法治国就会出现偏差,法治建设也就无法成功。为此,必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二、村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因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缘故,偏远乡村的文盲率还是不低,原因有很多,自身不愿上学、辍学、学不进的,教育水平达不到甚至没有学校的,家长对教育不重视的,家庭困难的。虽然社会发展迅速,文盲率也在逐年下降,但是能接受高等教育的村民少之又少,即便有也很少有能返乡支持家乡建设的,一般能留在大城市就不会回来,这就使得偏远农村地区整体文化素质环境提升缓慢,久而久之村民们基本还是喜欢按照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来处理矛盾,对于法治只是模糊有一个概念,具体是什么还是说不清道不明。
能取得如此成绩固然值得高兴,但是我们要始终记得我们国家还处于发展阶段,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因我国疆域辽阔、地域类型多样,不同地区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市场条件、人口状况、产业基础等差异显著,决定了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弱项将长期存在。还有一些偏远地区还排在迈入新时代队伍的末尾,那里还没有相对完善的生产生活资料和法治基础。我们必须认清现状,坚定不移久久为功加快基层法治建设的步伐,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基层治理体制,健全社会治理的制度规则,深入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化基层法治力量,加强法治工作者力量配备、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加强对基层法治工作者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面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新任务能够接得住、履职好,打造好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综合机构,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