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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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融资的数量不能满足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需求。在信息经济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具有碎片化理财的属性,将互联网金融与政府的普惠金融体系相融合,可以有效解决融资难得问题。当前,互联网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互联网金融风险难以控制。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的门槛较低,容易造成跟风的现象。而且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盲目追求利润,忽略了对用户信用情况的调查。

第二,政策监管不到位。目前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初创阶段,许多问题刚刚显现出来,导致政策监管不到位,出现了一些“空白”地带,一些资质不全、资金不足的金融平台混在其中。

第三,互联网普及程度受限。没有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普及,大数据分析只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很多重要数据仍然采用纸质记录保存,容易导致数据遗失。在互联网普及程度受限的情况下,导致互联网金融发展缺乏数字化的支撑。

第四,用户消费习惯有待改善。一些60、70后的用户大多数不会或不熟练使用互联网技术,缺乏互联网思维,而且缺乏相应的金融知识。因此,很多用户消网上消费的意识不强,需要进一步改善用户的消费习惯。

二、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对策

(一)新旧交替,协同创新,共创互联网金融新生态

传统金融行业,比如银行仍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当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独占互联网金融市场。传统金融机构有自己的技术信息系统和较为固定的用户群体,这是传统金融行业的优势所在。而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一般从互联网思维出发,更加注重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设计和人性化的服务。在传统金融理念看来,用户是被动的接受者,是金融产品设计完成之后再考虑如何销售给目标客户,忽略用户的体验。而互联网金融理念认为,一种金融产品的设计要以用户的体验为基础,当用户的要求被体验出来后,根据用户的需求再组织专业的技术团队,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体现了产品的人性化特点。

(二)跨界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服务型商业新模式

随着金融产业不断更新换代,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对传统的金融行业发展造成了冲击,同时也在逐渐改变着传统金融产业的商业模式。在目前的“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移动互联网+”正在形成新的发展潮流,互联网金融的“线上+线下”发展模式日益受到青睐,这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在产业整合的条件下,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充分整合数据资源,合理优化员工、客户、合作伙伴之间的协作关系。与此同时,充分利用第三方支付的作用,整合各种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拓展业务渠道,形成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形态。

(三)立足大数据,推动新发展,构建成熟商业新模式

(四)强化监管,有效融合,构建风险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1]廖润东.浅谈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对策[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1:54-57

[2]邱慧欢.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07:56-57

[3]张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5,09:257-258

[关键词]苏州;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征信体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470[文献标识码]B

一、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现状――苏州数据

(一)苏州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现状

苏州互联网金融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据调查,苏州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要涉及P2P网贷、第三方支付和金融服务三大业态。例如,苏州中汇支付有限公司(中汇支付总部位于天津)和苏州万付达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支付公司;本地贷――隶属于苏州互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帮贷――隶属于联诚恒业财富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苏融贷――隶属于哈撒韦(苏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金苏财富”网贷平台――隶属于金苏(苏州)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贷――隶属苏州中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网贷平台;苏州银雁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苏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苏(苏州)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苏财富在线和讯燕金服等金融服务公司。相比较而言,苏州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最大的还属网贷平台。截止2014年08月19日,自本地贷平台运行10个月以来,累计为本地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超过1000万元,单笔金额都在10万元左右。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平台成为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渠道,并保持了较快发展。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已增至2087.26亿元,是2014年同期的4.38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苏州的传统商业银行一方面加强了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直销银行、电商平台等电子化平台的研发与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了小微金融业务的发展。在苏州地区,只有苏州银行是总部设在苏州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均是在苏州设立的分行,相比较而言,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于小微金融的创新力度更强。

二、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存在的问题

1.服务模式单一、融资规模偏小。当下,我国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模式:P2P融资模式、电商平台、众筹、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实施让小微企业融资进入多元化选择时代。但据调查显示,苏州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主要涉及到P2P网贷和第三方支付,整体来看,苏州地区目前还没有众筹、大数据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从目前发展比较迅猛的P2P网贷来看,截止2014年末的数据,从各省网贷运营平台数量来看,江苏省位列全国第6位,达104家,从各省网贷贷款余额来看,江苏省位列全国第5位,达60.04亿元,无论是从运营平台数量,还是从网贷贷款余额来看,苏州市的网贷运营平台和贷款余额在省内都不具优势,这与苏州的经济发展水平、小微企业数量是不相匹配的。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存在的问题

1.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重视度不够。苏州银行自成立至今,其战略定位一贯坚持“以小为美、因民而美”,重点服务“小微、‘三农’”等战略业务,苏州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力度是有目共睹的。但相比较而言,我们从农业银行苏州分行了解到,分行没有针对小微企业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有的仅仅是把部分线下业务转移到线上而已。以小微立行的民生银行今年在小微企业贷款领域增长不明显,而且面临不良贷款率2014年达到1.17%,高出上年0.32个百分点。从搭建电商平台来看,截至目前,已有中、农、工、建、交、招等9家银行开设了网上商城,在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角度开看,只有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工商银行的融e购有所涉及。根据课题组的调查发现,截至目前,大约有20家银行推出了在线直销银行,这20家银行基本上都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特别是在线直销银行推出P2P平台、小微贷产品的鲜见大型商业银行的踪影。

2.缺乏平台难以快速切入互联网小微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之快,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互联网企业经过几年甚至是十几年的积累,普遍建立起了包括众多商家和消费者组成的网络商业生态圈,有丰富的应用场景,例如,阿里金融和京东商城,为电商平台上的注册商户提供融资。商业银行虽有庞大的线下客户群体,但互联网应用场景和网络平台是其短板。因此,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推出的以直销银行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小微贷)的发展现状并不理想。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缺乏互联网应用场景和网络平台,就很难培养出一批新的客户群,就不能对不同类型客户开发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例如,苏州银行虽然开通了互联网微金融平台,但因为缺乏互联网应用场景,其新客户群的挖掘潜力不容乐观,针对小微企业的助企贷产品与一般的P2P产品并无新意。

3.商业银行的数据挖据能力有待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要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同样需要深入挖据“大数据”带来新的客户资源和管理模式。从小微企业融资的角度来看,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通过高效地挖掘出小微企业潜在的金融需求,从而打造出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这是奠定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基础。大数据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应该注重“数据”,而不应该过分强调“大”。从客户规模来看,只有少数几家国有银行可以和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相媲美,虽然苏州银行、其他银行在苏分行有着优质的客户资源,但存在的问题是其对内部数据的运用不充分、挖据程度比较低,对客户数据的跟踪和再丰富技术不够先进。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如何通过“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自身客户的行为习惯,高效地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如何在业务的数据化处理过程中,发挥数据在风控、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方面的作用,拓展小微客户群,这些都是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给予互联网金融发展及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更多政策支持

2015年两会期间,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寄希望于互联网金融发挥草根金融、普惠金融的优势,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7月18日,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业务规则和监管责任。在这一顶层设计与规划框架下,各地市政府可以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出台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去规划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北京、南京、上海等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意见对推动当地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意义,各地市政府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意见》,出台本地区的政策支持意见。

(二)引导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

一方面,鼓励(互联网)企业设立或参股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我们在积极培育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服务小微的同时,可以借鉴国内几家大型企业涉足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凭借一些知名企业拥有的庞大线下产业及丰富的实体场景更多地与互联网金融结合,提供为供应链及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要引导、支持互联网企业设立或参股银行、证券、租赁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据新颁布的指导意见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贷平台、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自建、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

另一方面,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转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想在小微金融服务方面有所作为,首先要从思想入手,把握互联网思维,即跨界合作思维、大数据思维、020思维、科技引领思维。其次,整合商业银行内外资源,打造以服务、产品和功能平台为支撑的线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具体来看,在客户平台方面,商业银行可以整合资源自建网上商城,也可以与拥有庞大客户资源的物流、电信企业合作,或是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搭建小微客户平台,实现快速获客。在服务平台方面,商业银行可以结合固定网点、自助网点、网上银行、直销银行、社区银行、客服中心以及客户经理等不同服务渠道,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渠道优势,契合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在产品平台方面,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实现原有线下产品线上化,另一方面要针对小微企业开发线上金融产品,并按功能整合金融产品形成全方位的综合产品平台。在功能平台方面,商业银行应注重小微企业的商业行为与交易习惯,整合供应链场景,打造一个集生产、生活、消费、投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平台。最后,新形势下,条件成熟的商业银行可以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公司或事业部,或是银行与各类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互联网化运作。

(三)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控能力

P2P平台、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而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比较高,再加上缺乏稳健的现金流和担保资产,这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控能力带来了挑战。互联网金融平台能否健康成长,重点在于企业的风控实力,但风控实力背后,确是各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风控模型、金融人才、金融行业经验和数据积累的大比拼。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风险控制中,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基于大数据和企业所能承受风险客户的能力,设计符合企业自身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的风控模型,引用信息交叉检验方法,以线上评分机制与线下风控相结合进行风控审核。同时还要吸纳有行业经验的金融人才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来,加强企业的风险控制。

(四)积极改善互联网金融融资环境

另一方面,发挥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实现会员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利用行业协会制定规则,在鼓励创新的前提下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监管,利用自我约束来监管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郑志来.互联网金融、金融脱媒与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研究[J].西南金融,2015(3):52-56

[2]杨小渊.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研究[J].华北金融,2015(2):41-43

[3]李超,骆建文.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策略[J].现代管理科学,2015(1):100-102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模式

由于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以及发起人的企业性质和组织形式不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电商主导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与商业银行相比,电商平台具有先天的互联网优势,基于其平台的交易沉淀了大量客户行为和交易数据。一方面,电商平台可以利用其自有资金,借助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向其平台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另一方面,电商平台也可以利用自身的信用作为保证和银行合作,为平台企业提供融资保证。比如京东金融的“京保贝”业务为例,供应链金融产品,门槛较低,只要与京东有3个月以上的贸易关系就可以申请融资,贷款时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京东金融会根据平台供应商的产品库存情况、销售情况和合作期限等指标作出信用评级,从而确定融资额度。

(二)商业银行主导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如前所述,最早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是商业银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弥补了其传统供应链融资领域的不足。商业银行通过对整个供应链环节中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结构性授信,通过控制交易中的现金流,能够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同时也提高了流动性,为整个供应链带来了运行的稳定性,同时也可以通过增值服务增加金融服务收益。随着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为了抵消对电商平台的依赖,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向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

(三)物流企业主导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

物流公司是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重要参与者,其通过仓储管理系统和运输管理系统掌握了供应链上企业的物流信息,有时还承担代收代付货款的功能,因此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有着天然的优势。此外,随着创新的进一步深化,物流企业开始为融资方提供更综合的服务,如通关、物流、仓储和报税等,同时还承担着监控质押品和抵押品状态的责任。大型物流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立金融子公司或者和金融机构合作跨界进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由于考虑到货物的变现能力,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集中在IT、电子通信和医疗器械行业。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的兼容性问题

(二)信息的不对称问题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共享信息主要来自于各节点企业,通过内部息系统提取或集成的,但是,出于多种原因,参与企业很可能会把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以及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进行隐瞒,或是通过伪造数据等方式骗取授信额度,产生道德风险。

(三)信息的统一性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全国的大数据处于分割状态,除了工商、司法数据较容易从市场获得外,其他数据并不容易取得。而互联网金融,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却是基于大数据完成的。单一平台往往拥有一维和几维的数据,数据的不完整加大了风险控制的成本和难度,也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结论与建议

(二)加强对信息平台的投入建设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因此,信息平台的建设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一方面要提高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数据收集能力、数据处理能力、数据存储能力以及数据安全防范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信息整合步伐,将处于不同部门的企业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策略;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1.营销过程潜在的风险多

①安全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安全风险程度高,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已相当严重,投资者就会对网贷平台缺乏信心,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此的信任危机。②信息技术风险高,计算机网络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可能导致系统中毒、崩溃,引发金融风险。③我国现存的金融业务立法例如:保险法以及银行法、证环ǎ都是针对传统金融,对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缺乏实适用性[1]。互联网金融存在着诸多漏洞:黑客袭击、、安全技术、系统漏洞等,其程度触目惊心,很多披着创新外衣,非法揽财,严重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2.缺乏高素|的技术型和开发型人才

根据目前互联金融人才分析研究报告表明,互联网金融的人才尤其是高、精、尖人才,供不应求。这些人才不仅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互联网金融营销能力,还要具备精通金融方面的知识,还要有互联网的思维与与创新的“脑洞”。如获得CFA资质的人才在我国还是非常急需的。另一个层面来说,我们缺乏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广泛而深入地调研、细致而精密的论证,没有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直接导致了对产品的认知度、满意度不高,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

3.互联网营销模式过于单一呆板。

目前我国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营销模式十分单一,意识匮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2]。主动去寻找新客源,产品促销和推广工作也不够到位[3]。,从而导致了营销业绩差,效率低的困境。

二、互联网金融的营销策略

1.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保证营销质量

2.培养互联网金融高素质人才,开发个性化需求的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引进高素质人才,如具备CFA证书的尖端金融人才性化服务需求,同时推动金融产品的促销。大力发展自己的品牌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

3.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欢迎度为宗旨,创新营销模式

互联网金融营销始终坚持“变革、创新、发展”营销理念,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科学高效的营销模式。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存有便利、快速、开放、融通等优势。我们清晰地分析了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科学、可行、高效的营销策略: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保证营销质量;培养互联网金融高素质人才,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产品创新互联网营销模式,提高互联网景荣的欢迎度,以其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熊欢彦,刘剑桥.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防范研究[J].中国商贸,2014(31):103-104.

[2]张萍,党怀清.互联网金融创新扩散中的策略错配与监管机制[J].管理世界,2015(9):176-177.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

随着科技的进步,近几年来,互联网在中国获得快速的发展,以不可阻挡的势头迅速遍及了祖国大地,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我国的金融在互联网区域有了新的发展。但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目前国内还没有对此给出准确统一的定义。2012年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第一次在我国出现,业内人士目前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与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等完全不同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

无论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是什么,其本质的属性依然是金融。影响金融交易的影响因素较多,例如交易成本对金融的影响、信息不对称对金融的影响、风险对金融的影响、监管对金融的影响等等,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并不会使这些因素消失,反而由于互联网特性的一些影响,使这些影响因素变得更加复杂多样。因此在我们利用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的同时,必须注意互联网金融容易出现的问题,对互联网金融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处理,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并对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督和管理,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一、信息不对称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指人们的在金融活动中,由于获取信息的能力不同,因此对某些金融活动的实际情况了解有所差异的现象。对信息了解更多更全面的人,自然可以在金融活动中获得更大的优势,能够更加准确的判断出将要进行金融活动中的风险性及利润。根据理论分析,信息不对称主要包括俩种情况:一事前逆向选择;二事后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是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以一种现象,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金融市场中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使交融的交易效率降低,增加了面临的金融风险。

在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且不可能消除的一种现象。信息不对称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例如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中小型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即使成功融资,融资的成本往往也会比较高。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企业经营的规模往往比较小,公司经营状况受内外部影响较大。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金融机构和中小型企业均有较大的影响,也就是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逆向选择。逆向选择这种主要面对着俩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中小型企业想获得发展,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撑,而众多金融机构由于对中小型企业发展前景的不信任,不敢讲金融机构的资金放出;二金融机构对于不同风险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利率,而对于前景不明或者有效信息太少的项目,只能根据经验或者平均的利润率来确定借贷的利率。此时当企业面临的风险较低时经过分析会发现,金融机构借贷的利率高于项目经营的利率或达不到企业所期望的利润,所以企业会选择放弃项目。而对于风险性较高的项目,企业往往会选择支付,一旦完成借贷,那么金融机构将会承担着较高风险。

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逆向选择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就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而互联网金融在此时也就应运而生了。互联网金融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主要扮演了担保者的身份,对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近几年,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对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从理论上来说,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互联网信息交流与交易的便捷性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在实际的运营操作中,我们不难发现互联网金融并不能解决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互联网金融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俩点。第一,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主要交易的方式是网上交易,因此交易双方的身份确认和关于对方交易信誉方面,便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第二,互联网平台仅仅是作为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对于平台中信息的真实性,互联网并不能对其负责,因此在互联网金融中交易的双方可能存在信息的欺诈,利用互联网制造不真实性信息,这种情况下,非但不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反而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存在,加剧了其中的信息不对称。除了无法互联网金融中信息的真假以外,互联网金融中还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交易的对方故意隐瞒公司的真实信息,加大对方的投资成本或者产品达不到对方的要求,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严重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不对称除了以上提到的问题以外,还由于各个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因为竞争等因素,自身平台的信息不对于其他平台开放,因此进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交易时无法了解对方真实的经营情况。而且,互联网作为新兴的信息交流方式,已经在全世界大多数地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每天的信息量非常巨大,信息具有时效性的特点,在互联网金融中谁能先发现对自身有力或不利的条件,谁就能在交易中取得主动性,这种信息获取的先后,也进一步的加剧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虽然从理论上能够有效的减少信息不对称,但在实际中一方面确实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为交易减小了风险,但从另一方方面来看,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点,甚至进一步的加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为金融市场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因此如何利用其有利的一面来减少金融风险,使我们值得研究的问题。

三、消除互联网金融不对称的方法

互联网金融要想得到较好的发展,那么首先就必须要解决好它自身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信息对称问题的关键是在于使交易的双方能够充分、公平的及时获取所需要的信息。

(一)制定互联网金融准入资格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并不属于银行类的金融。因此我国政府部门应该制定严格的金融监管系统。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按照企业规模的大小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对于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必须给与取缔。

(二)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息共享系统

只有解决互联网金融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才能减少交易双方中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商务信息共享平台,使交易双方能够及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了解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因此,政府部门首先应制定信息共享的规则,使交易的双方能够公平的获取对方的信息。除此之外,对于不同的交易主体,政府部门应该设置信息查阅的权限。对于互联网金融故意隐瞒自身信息的企业、故意弄虚作假的企业或者非法交易谋取私利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企业,应给予警告或处罚。

(三)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秩序

四、结语

互联网是目前一种新型的金融形势,虽然与传统的金融一样,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例如传统金融形势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但我们不能因为互联网金融中的各别现象和少量问题而放弃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已经势不可挡,而且也给我们的金融交易带来了很多的便捷,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在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的基础上,更好的解决互联网金融问题,促进互联网金融更快速、健康的发展。

[1]许荣,刘洋,文武建,徐昭.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4(3):54-55.

[2]钟.今年来677家P2P公司出现跑路或提现困难[EB/ON].中国网,2015.10-14

[3]关建中.中国互联网金融何去何从[N].经济参考报,2015.05.08).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而逐渐产生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庞大的网络用户给互联网金融创造了充足的客户源,而随着网络支付平台等互联网高科技的成熟及普遍应用,互联网金融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大好机遇,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水到渠成。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存在博弈

我国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仍处于融合阶段,必然存在激烈的冲突、碰撞。

(1)资金博弈。各种宝类网络产品的出现,极大的分流了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大量的资金进入互联网,银行资金流动性趋紧。这种状况倒逼了传统金融业的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宝类产品的收益优势不断减弱,对资金流的吸收力也不断降低。

2、互联网金融存在监管空白。与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极不相称的是对其监管治理的缺位,互联网金融门槛很低,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导,往往不具备银行的合规机制,当然也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能力,庞大的资金流长期处于失控中,互联网金融的各个环节均存在监督失位,而监管部门及职责的模糊也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影响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问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均是法律规制的缺乏所致,只有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法律规范,明确其法律地位,才能实现其依法、有序、高效的发展。

(1)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框架。互联网金融消费群体庞大,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其权益也更易受到侵害,如果不能对这类消费群体的权益加以有效保护,必将影响网络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对互联网金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仍然是模糊的,笼统的,应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设计细致具体的操作规范,形成完善的法律框架。

近十几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许多互联网平台已经成功搭建并井然有序地运营,第三方支付、“线上线下”结合、网络金融借贷等方面受到了很多互联网金融投资方的青睐。我们在享受互联网金融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潜在的问题和风险,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监督、风险问题,在对国外较为成熟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一定程度借鉴的基础上,以下将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

1、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其次,互联网金融因为其业务同时分部在互联网和金融两个不同的领域,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业务边界模糊的行业特点游走在发了边缘,甚至实施违法的经济行为。

最后,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和技术隐患。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为我们的经济生活提供方便,但是由于其对用户信息的管理、信用审核、管理评估等方面都是基于后端的网络平台进行维护和处理,所以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会有所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涉及很多方面,其中包含市场监管不明确引起的风险,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进行诈骗或者对个人信用造成的风险,因为法律不够完善对交易者信息保护等方面造成的法律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公司因其本身网络技术安全性不够而引起的技术信息泄露风险。

2、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分析

首先,现代互联网金融在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发展迅速,创新出了很多金融盈利方式,使用原有的监管体制已经不能对现在的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这就导致了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体制不匹配的现状,也大大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再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经济主体,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也就要由众多的监管部门共同合作来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互联网交易中的监管主体不像实体经济行为中的那样明确,对监管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监管队伍资源欠缺也是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监管面临的重要问题,保证监管人员素质和数量十分重要。

最后,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的过程中,相对于传统的取证工作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取证与责任追究显得更加有难度。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使得很多电子形式的交易证据容易被改写和伪造,对监管取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同时,在确认交易者信息和追责上也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对策

1、法律是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

2、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提高对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3、加强人事管理和制度约束,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从技术上杜绝安全性不足引起的风险

4、互联网行业内部应当推行切实可行的自律规定

5、做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

要是互联网金融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并获得更多经济实力的参与必须做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这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金融市场

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性质而言,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关联性,在这种极为自由的互联网平台中,金融体系会受到不同类型信用问题的干扰和波及,所以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大力整顿和管理,以此来降低信用风险的出现几率,减少心信用缺失事件的发生率,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一个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金融信用环境。基于此,下面本文围绕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以及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在当今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普及的背景下,关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信用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在作为新兴金融方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其作为区别于传统金融市场的一种新兴模式,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扩张和成熟,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和扩展,表现出强劲的竞争力和生命力。那么在这样缤纷复杂的互联网金融世界里,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着信用等级方面的差异,伴随交易业务数量的提升,衍生的信用事件也在随之增加,这就会大大增加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的信用风险,甚至会演变成金融信用危机[1]。

(一)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的信贷行为不存在实物抵押和担保

由于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的金融交易方式为虚拟货币交易形式,在抵押物方面来说不具备以实物进行抵押的条件和平台,因此会在金融业务的交易后期出现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达到贷款标准,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很大的违约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体系不完善

针对征信体系来说,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贷业务主要是面对个人小额贷款客户,由于信贷对象数量多且繁杂,会造成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评估工作冗长且效率低下,同时科学性也有待提升。那么这种不规范的征信体系会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难以准确评价信贷客户的具体信用指标,容易发生互联网金融企业亏损、贷款中断且流失的现象。

(三)信贷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道德感”缺失

在互联网平台中,由于个人信用贷款的需求更为强烈,客户类型繁多,因此面对借款人的具体信息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难免会发生客户信贷业务信息不对称的行为,这便大大提升了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的信用风险系数,不利于更加完善和全面的掌握信贷信息[2]。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管理制度的缺失

1.目前我国未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适用法律

2.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督主体处于“真空”状态

(二)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过程监控力度薄弱

1.对参与主体没有制定合规的有效审查和验证

在广为复杂和开放的互联网金融体系中,面对不同起点和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是具备高度容纳性的,但也正是由于这种高度容纳性造成了互联网金融市场并未对各个互联网金融企业制定较为合理和完善的审查机制和有效验证机制。由于缺少更为适用的参与主体验证体系和审核体系,会造成金融业务交易的过程中,出现参与主体的故意损害行为,比如通过销毁当前的网络链接和IP地址,让其他参与主体遭受到财务和信用双重方面的损失。这种行为和现象的出现,大大挑战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管理工作,为信用管理工作带来了系数较高的难题。

2.缺少对互联网金融市场流通的金融资金的有效跟踪

(三)缺乏科学合理的信用风险控制手段

1.未与我国中央金融征信系统相连接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适用的征信机制过于单一,并且构建的征信系统也并未与国家中央金融征信系统相连接,表现出很大程度的单薄性特点。这种过于单薄和独立的征信机制,会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缺乏固定和流通的征信标准,不利于各个金融业务的统一开展。同时对各项客户的信用评级标准不一,没有一个更具威严性和科学性的衡量标准,从而造成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问题[4]。2.面对互联网平台的海量信息,信用风险控制手段应接不暇

三、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策略

(一)完善现有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2.针对参与主体个性特征,构建明确分工的监管框架

为了在整体方向上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主体来说,需要进一步明确金融市场上的参与主体角色,将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和职能明确区分开来,才能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形成,从而构建更为合理的监管框架[5]。

(二)提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力度

综上所述,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性质而言,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关联性,在这种极为自由的互联网平台中,金融体系会受到不同类型信用问题的干扰和波及。因此本文以上通过进一步提出有效解决和防范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目的是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实现良好发展,提升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的严密性,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现有的信用风险水平降低到最低水平。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大力整顿和管理,以此来降低信用风险的出现几率,减少心信用缺失事件的发生率,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一个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金融信用环境。

[1]杨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2015,0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差异;国内外比较;对策与建议

一、引言

二、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的分析

1.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的案例分析

2.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的案例分析

三、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比较

四、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金融业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金融业注入新鲜的血液,但是,金融监管的考验也日益加剧。目前,就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采用的仍然是分业经营监管的模式。对于混业经营模式,我国缺乏明确具体的监管机构,这样就造成在监管过程中的监管信息比较分散,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比较模糊,易出现监管盲区。

2.缺乏制度监管

3.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业采取的监管手段不能满足监管要求,采用的手段和组织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业的创新发展比较迅速,属技术密集性行业,因此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来适应金融监管模式,以提高监管效率。

五、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2.完善征信体系

3.建立动态的、全面的监管机制

4.完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5.推动建设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机制

市场作用在互联网金融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推动行业自律监管,迫使政府直接的监管方式更加灵活,效果更为明显,自觉性更强。在市场的作用下,国家应该拟定行业标准,规定行业行为准则,引导行业发展、规范行业发展;同时需要积极地推动行业的同业监督,使各类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监管机构得到发展。因此行政化的监管应该仅仅在互联网金融形成的初期适用,是临时性的措施,当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成型后,就应该退出,让权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

作者:胡静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邓舒仁.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文献研究[J].金融纵横,2014(11).

关键词:农村;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

近年来,我国国内整体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人民的生活水平获得了较大的提升。但是在国内很多农村地区,农民的生活仍然较为贫困。

在帮助农民摆脱贫困的过程中,金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却并不尽人意,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借钱难、贷款难仍然是一个巨大的市场难点。这时,农村市场的互联网金融为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带来了福音。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农村金融需求增加,智能手机日益普及、农村网络覆盖日广以及大数据技术推动农村征信建设的有利条件下,农村市场的互联网金融迎来最好的发展时期。

一、农村互联网普及之现状

互联网在我国农村地区逐渐得到普及。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年底,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8%,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78亿,占网民总数的27.5%。在此背景下,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经济领域,都在因农村金融悄然发生着变化。以余额宝为首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逐渐在农村落地生根,2014年新增农村余额宝用户超过2000万。另外,P2P网贷方面,宜信自2009年进入农村市场以来,累计发放资金已达3亿元。翼龙贷坚持同城O2O模式,用户突破62万,累计发放资金超过33亿元,90%以上投向“三农”领域。

2015年8月,商务部等19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助力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农村金融相融合,将会极大地推动政府一直倡导的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无疑会引发新一轮的农村金融革命。

二、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过快,质量难以保证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末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数量达2595家,同比增长64.76%;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较早且较为成熟的美国,目前只有60余家。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互联网支付企业数量达267家。互联网金融呈现“野蛮”式增长,导致行业为追逐利润竞争激烈,质量良莠不齐,最终导致大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甚至经营困难或违规经营等问题层出不穷。

(二)对现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不到位

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快,及其存在的包容性及监管的滞后性,导致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体系。虽然人民银行等10部门已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是对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具体业务的准入及监管细则仍未出台,互联网支付的监管制度体系也有待完善。

(三)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竞争力不强

由于互联网的过快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不完善,导致农村互联网金融出现发展缓慢、不成熟的尴尬局面。同时,政府尚未出台健全的有效规范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度,使农村互联网金融一直得不到健康快速发展,对抗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难以形成,甚至造成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停滞不前。

三、建议

(一)政府积极宣传普惠金融,加强农村金融市场引导

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对维护农村金融市场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根据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评估、调整和完善指导意见。同时,要不断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及人员的宣传指导,确保其能及时更正和规避战略失误或经营风险。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是要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农村互联网金融主要业务及业务模式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并及时准确地制定和实施具体业务监管制度,各部门做到各司其职,监管到位。其次是要保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加强监管协同,以防利用规则相互串通获利。最后是要根据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更新监管思路、调整监管方式,严格控制金融违规行为,维护农村互联网金融市场稳定和良好发展环境。

(三)加快农村互联网金融制度创新,提高竞争力

一方面,政府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进行支持和鼓励,引导农村金融市场进行适度竞争,发挥农村金融市场的“鲶鱼效应”。同时,要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监管,避免农村金融市场出现无序竞争。

另一方面,引导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从而实现技术、信息、资金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农村金融的全面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信用农村

对于农村金融来说,信用记录是农村互联网金融能否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信用农村有着重要意义。农村征信体系基于大数据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用风险。

一方面是对用户进行教育。农村与城市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不同,农村用户缺乏信用观念,对信用记录等基本信用体系用词难以理解。因此,在农村发展互联网金融,要注重农民需求,加强其信用观念。

另一方面是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实行信任背书,以增加农村村民使用互联网金融的信心。以此来改善农村互联网金融环境,提高农村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

[1]吴金龙.互联网金融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分析与对策研究[J].特别聚焦互联网金融,2015-12.

[2]吴国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4).

[3]李国英.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州学刊,2015(11).

作者简介:李影(1993-),女,安徽宿州人,2013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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