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1互联网时代高校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
1.1不尊重别人隐私:互联网属于一个虚拟世界,很难对用户的身份进行正确识别,所以部分高校学生在网络中便会肆无忌惮,做一些生活中不敢实施的行为。部分大学生出于报复、嫉妒等不健康信息,便会利用网络将他人的私人信息、照片、日记等进行泄露,不尊重别人的隐私,甚至出现人肉搜索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
1.2侵害他人名誉:网络具有传递信息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交平台,所以,在网络上便会经常出现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很多大学生在参与话题讨论时,缺乏理性,跟风现象严重,在没有搞清事情原委时,便不分青红皂白的参与到舆论大军中,进行语言批判,甚至恶意攻击,对他人的声誉造成了严重侵害[1]。
2.1高校学生自身法律意识不强:高校学生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并且大学生的好奇心较强,对一切都充满新鲜感,无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网络信息的诱惑,分辨是非能力较差,面对复杂、多样的网络信息,容易受到其中不良信息的影响,造成法律意识缺失,逐渐走向犯罪的深渊。同时,高校学生面对学习、就业问题,身体和心理压力都是比较大的,很容易出现急功近利现象,情绪比较焦躁,对法律法规产生抵触心理,法律意识淡薄[2]。
2.2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网络法律法规建设力度不足,存在很多法律漏洞,无法对网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并且,因为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无法对网络犯罪现象进行有效制裁,使得网络犯罪行为居高不下。较高的网络犯罪行为,对大学生的人生价值观念造成了严重影响,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3社会环境比较复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元开放,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思想模式,不同形式的思想在网络上发生碰撞,容易对高校学生的思想造成影响,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同时,高校学生对社会了解较少,社会经验不足,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容易走进思想误区,法律意识有待提高[3]。
2.4学校法制教育力度不足: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力度不足,法律知识在众多学科中所占比例较少,法律课时较少,难以对学生进行系统性、全面性的法制教育,学生难以做到对法律的真正了解。同时,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仅仅停留在守法教育的阶段,也就是说法制教育注重条文教育和案例教育,无法形成提高学生法律水平的综合素质教育,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
3互联网时代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有效对策
3.1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都与网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手机更是成为大学生获取外界信息的重要工具,网络技术在带给高校学生方便的同时,还会存在众多的网络陷阱,容易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所以,高校学生应该要时刻提高警惕,加强对网络法律知识的学习,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利用网络获取外界信息的时候,要尊重别人的隐私和劳动成果,不随意传播他人言论。并且,需要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保护自身权益免受侵害[4]。
3.2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条文,当前我国的网络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漏洞,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作用,所以要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加快网络法制化建设。虽然网络环境是虚拟的,但是仍然能够对人们的人身财务造成威胁,关于切身利益与权利,所以有必要对网络进行更严格的法律管制。通过使用法律手段严格对网络行为进行规范与监督,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可饶恕。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能够使高校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规范化、法制化的网络环境。
3.3加社会正气引领:要增强网络主旋律,正面信息引导的主动性,需要高校工作者在网络上及时、全面、客观地各类健康的法治思想教育信息,制止各种不良信息在网上的传播、泛滥,帮助学生逐步树立起正确的三观。同时还可以借助声、光、电等多种现代教育手段正面信息,生动形象地将时代的、先进的、倡导的法律意识渗透在信息中,增强正面信息的吸引力,优化网络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
作者:罗燕妮单位:广东东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小艳.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现状及教育对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12.
[2]吴书华.大学生网络责任意识培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兰州大学,2015.
护理风险始终贯穿在护理操作、处置、配合抢救等各环节和过程中,有时即使是极为简单的或看似微不足道的临床活动都带有风险[1]。临床实习后期是护生将专业理论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最佳时期,但是随着护生实习接近尾声时,护生的主要精力已放在迎接毕业统考和考虑毕业去向等问题上,工作积极性下降,所以这一阶段的带教是对护生影响最大的阶段,也是护生护理风险发生的最大阶段。
我科自2009年3月起启用风险管理理论,加强对神经外科护生实习末期带教的管理,提高了护理质量,减少了护理纠纷,增加护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风险事故的发生。现报告如下:
1资料
1.1一般资料
科室设有病床38张,护理人员16名,于2009年3月―2011年3月期间收治病人1382例,在本科室实习人员94名,其中本科46名,专科26名,中专22名,处于实习末期38名,年龄均在17-22岁。出现护理风险9起,其中因护生护理技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5起,主要为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业务素质较低,技术操作不规范,不熟悉专科护理流程,应急抢救配合能力低等,非技术服务存在风险4起,主要是沟通不充分,缺乏技巧,未及时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未能充分进行病人评估,护理记录风险等。
1.2风险识别、评估
风险识别时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首先通过识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然后进行风险评估。
1.2.1临床带教老师岗位风险评估
1.2.1.1缺乏法律知识教育及风险管理的培训临床带教老师法律知识淡薄,未能意识到带教也有可能会侵犯病人的权利。如一些带教老师在未能与病人有效沟通情况下,暴露病人隐私部位,给护生进行实体讲解或演示操作,此行为已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1.2.1.2带教老师管理不严格有的带教老师见实习后期护生对临床操作已基本掌握,操作结束后带教老师不能严格进行核对检查,甚至把护生当做自己的小助手,放任护生独立进行操作。
1.2.2护生岗位风险评估
1.2.2.1因求职和对专业选择产生动摇造成风险在实习末期易产生厌倦、松懈的情绪[2]。轻视护理专业思想松懈,工作不如以前积极主动,对基础护理繁琐小事有厌恶感,因此,此期除了加强纪律教育外,更是易发生差错事故的高峰期。
1.2.2.2护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淡薄:对医疗护理所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知之甚少,在实习中不注重护理与法律的关系,不能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自己所从事的护理工作,说话做事不严谨,易引起医疗纠纷。
1.2.2.3擅自执行医嘱或独立操作的风险部分护生在实习后期,对护理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易产生自满心理[3].反感老师支配“干杂活”,在病人面前不愿以护生身份出现,愿独立操作,脱离带教老师的监督,擅自为病人进行技术性、侵入性护理操作,遇到突况,缺乏应急处理的能力,产生风险。
1.2.2.5护生职业暴露风险护生技能不熟练,工作经验不足,防护知识相对薄弱,使他们容易受到职业危险因素的伤害。
2方法
2.1增强带教老师法律意识,提高带教老师的综合素质带教老师实行竞争上岗,选择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临床操作技能的老师带教,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产生偶像效应[4],带教老师可以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培养护生的工作作风,即严格要求自己,也严格要求护生,将护生的失误率降低为零。在带教中,带教老师要求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严肃检查,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不可放手让护生无监督的独立操作[5]。
2.2加强带教老师及护生风险意识及管理医疗纠纷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虽然护生在学校受到过一定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在临床上她们很难意识到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首先要更新管理理念,使护生了解风险管理的作用和目的,加强护生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及业务综合素质的培训,对护生进行职业防护的培训和指导。根据我科情况,科室内设风险管理小组,积极收集科室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存在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问题,每个月组织护生和全体护士认真学结。
2.3积极消除护生就业选择与临床实习的冲突后期主要以毕业择业的心理为主[6]。在就业择业问题上,带教老师与实习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安心学习,让其相信只有较好的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的就业机会。科室每年对临床实习中表现特别突出,经常受到患者及家属好评的品学兼优的护生,直接向护理部推荐,建议毕业分配本院,使护生的实习成绩直接与护生毕业分配挂钩,鼓励了护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热情。
2.4端正护生学习态度,重视基础护理带教老师应有计划培养护生在实习的不同阶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护生参与到临床学习计划的制定过程中,
激发他们对临床护理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同时,正确指导护生,基础护理师最常规的护理操作规范,端正对护理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护理理念。
2.5加强护患沟通,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提高护理服务满意度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护生对病人进行“换位思考”,指导护生把与病人的沟通交流融入到最基本的基础护理操作和生活护理中。带教老师除了要言传身教,还要注重加强平时对护生语言和行为的指导,多沟通,多交流,
要教育护生理解病人感受,尊重病人的人格,及时满足并认定需要,以积极稳定的心态投入到临床实习中。同时,进行各种教学活动均应先与病人沟通,取得病人的理解和配合,有效减少带教中的纠纷。
3小结
护生在实习后期面临学习、择业、考试等压力,容易出现一些问题,神经外科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科室,风险管理应始终贯穿于在实施带教过程中,尤其是实习末期易发生高风险阶段,带教老师应注意了解护生的实习态度,及时发现护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以人为本。经过两年多的临床探索,
入我们科的实习后期护生自律意识明显加强,能在临床工作中自觉及时进行评估护理风险的高危因素,提高了护生在神经外科危重症病人抢救中的配合能力,提高了护理服务满意度。
参考文献:
[1]李加宁,宋雁宾.加强护理风险事件管理的思路方法[J].中华护理杂志.2005,40(1):47,376
[2]张淑东,马秀琴.临床实习生实习各阶段的心理分析和管理办法[J].华北煤炭医学院院报,2010,12(2):283-284.
[3]高丽华,陈凤香,林海丽.护生临床带教体会[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8,35(8):878
[4]孟凡刚,毛更生.培养临床与科研能力并重的神经外科研究生[J].精神疾病与精神卫生,2010,10(2):212-213
1.近年来我县在群众普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有哪些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主要存在以下难点:一是客观方面,我县地广人稀,农村人口占多数且多数乡镇地处偏僻,开展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但也稍显力不从心,加之大多数农牧民群众和监管对象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开展普法工作有一定难度。二是主观方面,就我局而言,大多数执法人员藏语基础薄弱,语言沟通不畅是开展普法工作的较大障碍。
2.近年来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哪些
一是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执法普法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会造成执法难度居高不下。由于我县地处偏远,农牧民群众占人口比重较大,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政机关在执法普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阻力,个别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法商家存侥幸心理。二是执法普法人员的自身学习还不够,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执法普法队伍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对法律规章的掌握的还不够细。三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当前行政执法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执法工作监督力度还亟待加强。四是部分违法违规经营商家法治意识淡薄,诚信度还不够高,不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监管工作,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时,群众积极性不是很高。
3.近年来我县农牧民群众违法行为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有哪些
就我县食品药品市场来说,大部分农牧民群众是消费者,但是也存在农牧民监管相对人因文化水平有限、经营水平不高销售过期食品、饮品等行为,但违法行为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4.通过对农牧民群体法治意识及行为的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近期农牧民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有哪些
【关键词】带教老师;临床护生;问题;分析;措施
1.资料
本次研究中的护生共60人,其中男性2人,女性58人;年龄为19―24岁,平均年龄(21±0.5)岁。所有护生均来自同一所卫生学校。
2.方法
2.1护生临床出现的问题分析
第一,心理压力的问题。首先,护生面对着的患者形形,这些患者的性格、品质有好有坏,而在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护生可能会遭受患者的刁难或者其他行为,所以形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其次,护生与带教老师相处所形成的心理压力。最后,就业难的问题给护生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所以心理压力也比较大[2]。
第二,护生的责任心不强,动手能力比较差。当今的护生多为独生子女,生活自理能力比较差,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奉献精神。
第三,护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护生刚进入护理这个行业,对护理工作尚且不够熟悉,对与护理有关的法律就更少接触。所以护生的法律意识很淡薄,在工作中遇到潜在性的法律问题时也不能及时认清。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一具有法律意义的条例,很多护生既不知道它的内容,也不知道它的作用。
第四,护生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护生是直接从校园走向临床实习岗位,在这个转变中,护生尚没有足够的交际能力和社会经验来应对患者及其家属,所以在护患沟通的过程中,护生处于被动的地位,不能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造成误会和矛盾;同时也因为沟通不足和沟通技巧不够等问题,患者很难对护生产生信任感,所以护生在实习过程中经常遭遇患者的不配合或者是抵触,甚至是一些简单的操作也不愿意留给护生来完成[4]。
第五,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发生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护生在学校时所学到的大部分都是理论知识,而这些理论知识与实践之间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所以当护生亲自实践时,就感到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之间相脱节,从而陷入茫然中。
2.2护生临床中的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护生在临床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带教老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解决措施。
第一,帮组护生消除心理压力。带教老师在带教的过程中,首先要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即以端正的、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同时,在带教的第一天就要以热情的态度迎接护生的到来,并鼓励护生争取获得优秀的实习成绩,从而消除护生的紧张不安感。
第二,帮助护生提高动手能力。因为护生的动手能力比较差,而且有的护生不愿意动手操作,所以带教老师在做技术操作时要有耐心,先为护生做示范,再反复演示并就护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在讲解的过程中,带教老师要保持适当的语速、口齿清晰,使用医学术语。在讲解完之后,带教老师要向护生加以确认,看护生是否完全掌握了重点。而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带教老师不要让护生对患者进行实际操作,以免操作失败之后护生遭受打击,进而失去信心。
第五,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针对护生的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带教老师在讲课的过程中要多给护生动手操作的机会,让护生自己比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区别;同时,也要强化理论的学习,将理论作为实践的先行指导。
3.结果
本次研究中,护生临床实习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心理压力问题、责任心不强、动手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不足、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等问题。针对以上几点问题,解决策略主要为消除护生的心理压力、提高护生的责任意识、增强护生的动手能力,强化护生的法律意识、指导护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等。
4.讨论
护生的临床实习是培养护理工作人员的第一阶段也是关键阶段,护生对护理职业的认知及看法也主要是在这个阶段形成。所以带教老师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带教工作,帮助护生克服实习中出现的心理问题、性格问题、能力问题等;同时,带教老师还要针对这些问题总结出解决对策,从而使护生能够顺利完成实习工作。此外,除了帮助护生找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带教老师还要注重在实习活动中培养护生的业自豪感和光荣感。之所以要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它是“白衣天使”的职业,值得护生为之奋斗;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护理工作太累、工作压力太大,导致护理人员的流动性很高,所以要通过培养职业自豪感的方式来使护生下定决心献身护理事业。综上,护生在临床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比较多,而通过一定的对策能够有效减少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刘正英.浅谈护生实习带教体会[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3,22(15):216―217.
[2]付志华,卢思瑛等.护理专业实习生临床实习问题的分析及对策[J].卫生职业教育,2013,19(08):420―421.
[关键词]法制教育和谐中职校园
一、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现状和目标
(一)学校对于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三)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培养目标
二、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对于知识改变命运的现在,中职学校和家长更重视知识跟专业技能的培养,很容易忽略中职学生的道德、自身素质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这对于学生的成长是不利的。中职学生处于成熟与半成熟之间,对于一些事情的分辨还不够清楚,学校、家长在进行知识教育的同时更应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
三、中职学生法律教育的培养
(一)国家转变法制教育观点,提高就业水平
对于目前我国犯罪公民的逐渐低龄化,国家转变对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观点势在必行。国家对于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力度要加强,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扶持贫困学生家庭,给予贫困学生社会上的关爱和经济上的扶持,在国家政策的倡导下,降低贫困学生被诱导的可能,提高中职学生的就业率,使中职学生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科目,增强学生职业法律意识
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中,中职学校担任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多数为青少年,学校在对中职学生进行技术培养时应更注重学生的道德素质、法律意识的培养。比如,学校对于在校的中职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课程,在老师的课堂讲解下对于法律知识有一个全面透彻的了解。引导学生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被蒙骗,不被唆教。课堂之余学校进行法律情景模拟,让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当中,带领学生进行法律情景模拟,使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同时对于本专业有更好的认识,在法律知识的配合下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在社会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
(三)社会联系中职学校进行法制教育
在学校开展法制课堂的同时,社会的力量也不容忽视。在学校附近的当地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加强法律意识的倡导与宣传,使学生即使走出校门的时候也对法律知识有一个强化、提醒的作用。社会要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全力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知法懂法。同时,对于学校周边的环境要采取净化措施,杜绝社会闲散人员对在校中职学生的教唆,降低中职学生的犯罪率。
(四)中职学生加强自身素质,提升道德底线
中职学生要明确学习法律知识的目标,使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变得自主化、积极化。中职学生在校学习之余努力完善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自己职业生涯中可以更优秀、更突出。
四、结语
中职学校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制教育离不开社会与国家的支持,在教育过程中要做到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互相配合、支持,以便中职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完善有效,为社会输送职业技术过硬、法律意识强的职业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刘冰.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构建和谐中职校园[J].内江科技,2010,31(6).
1.1认识程度不够
在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主要问题中,对法治化的认识程度不够是最为基本的问题。很多供电企业在企业管理中主要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企业的稳定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电力作的安全开展等方面,但对于法治化管理则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这样就会造成供电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无法得到有效开展,其后续工作难以进行,法治化管理缺少环境支持。
1.2员工法律意识淡薄
上面所说的认识程度不够,是针对供电企业的管理者展开的,与此同时,供电企业很多员工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导致法治化管理无法得到有效推进。很多供电企业的员,在工作开展中还在沿用传统的“人治”方式,不会运用法律手段去规范自身行为,甚至违背企业法制规定,以权谋私。供电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还会造成供电企业的运行存在法律风险。
1.3法律制度不完善
2.供电企业应如何开展法治化管理
2.1管理者提高认识
2.2幵展法律知识培训
供电企业的管理者在正确认识法治化管理后,还需要针对企业内部员I: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以此保证内部员工也可以正确理解法治化管理
某供电企业为开展法治化管理,针对内部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开展了集中培训。该企业专门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培训教师,深人企业内部开展培训工作,在培训过程中,培训教师首先转变员n的思想观念。强调法治化管理的重要价值,让员工认识到法治化管理不只与企业管理者、律师、法律顾问有关,与自己的工作也有密切联系。之后,培训教师针对该企业员工的具体岗位差异制订了不同的培训计划,以此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在培训内容方面,培训教师着重强调了员X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性问题及其相应的解决措施,还在培训中开展模拟法治纠纷的活动,让该企业的员了亲自参与到这些活动中’真正理解法治化管理在T.作中的具体体现。在培训结束后,该企业对员丨:进行了考核,考核情况较好的员工可以参与到实际T作中并能获得-定程度的奖励,而考核情况较差的员I:则需要参加二次培训。长此以往,该企业的员工对于法治化管理有了深刻认识,自身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都得到了有效加强,并且在实际Ti作中可以将其与法治化管理相结合,确保了该企业法治化管理的有效开展。
2.3完善法律制度
供电企业在法治化管理中,需要对法律制度加以完善,让其成为法治化管理的科学指导,避免法治化管理无章可循。
在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供电企业应当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及国家电网等大型企业的法律制度,并将电力市场的变化情况、电力事业的发展方向等与供电企业自身的运行情况相结合,确保法律制度的建立符合供电企业实际发展,以免两者联系不够紧密。供电企业还需要对各项工作程序加以完善、规划,切实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防范管理风险、解决管理问题、分析管理漏洞,尤其要加强供电企业的源头性经营管理。与此同时,供电企业应当对内部管理行为加以优化,使法治化管理可以覆盖到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使供电企业的法律制度更为完善,具备较强实用性的同时也具有极强的规范性。这样,供电企业就可以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影响下,实现法治化管理的稳步开展,为供电企业的深化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4任用法律顾问
在供电企业的法治化管理中,需要任用法律顾问,以此.保证法治化管理的开展质量。法律顾问应是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中的专业人员,可以承担供电企业的法律事务,具有较强的自主性。供电企业应当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在任用法律顾问的时候,要着重考察其个人素质、法律意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及自身工作经验等。供电企业只有任用法律顾问,才能保证法治化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此外,企业内部出现的法律纠纷也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出现针对性不强、解决速度较慢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供电企业在任用法律顾问之后,不能随意干涉法律顾问的工作,管理者更不可以因个人私利而随意插手法治化管理,以免供电企业的法治化管理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供电企业一定要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为其工作开展创设合理环境。
2.5加强监督
3.结论
在“三集五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供电企业应顺应发展形势,保证企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其中,法治化管理是供电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也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管理工作。供电企业应针对当前法治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将法治化管理与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供电企业在未来发展成为“一强三优”型的现代化企业。
【关键词】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1目前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法律知识匮乏
1.2法律观念的淡薄
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它与法律知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因而容易造成法律观念的模糊,甚至有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主要表现在:首先,权与法的关系分不清。有少数大学生认为,在当今我国权大于法、位高权重,社会的富人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之约束。其次,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分不清。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这样的结果就是不能够正确的认识两者的区别,致使在有些问题上,比如对待一些曾经违法或者是犯罪人员的态度问题上有错误的认识。[1]再次,忽视法律的作用,混淆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有少数大学生认为,法律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大,可有可无。有部分大学生以为,社会主义法律调整的范畴就是社会主义道德调整的范畴,凡是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等等。
1.3法律信仰尚未确立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它是大学生对于“作为人格化了的法律所要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终目的”的信念。然而,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有调查表明,有些大学生过分夸大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对执法过程的影响,从思想上扭曲了权与法的关系。有少数大学生认为,在当今的中国,权大于法,当官的、有钱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普遍相信“找关系、托熟人才能办事”的信条,担心花费大量金钱、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未必能讨得司法的公正”,因而不相信法律的严肃性;认为“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偏低”,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执法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2]可见部分大学生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2改善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2.1建设法制校园
2.2改革课堂教学,丰富大学生法律知识
2.3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能力
[1]刘桂占.大学生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7,12:54-56.
关键字:骨科护理;业务水平;医护关系;分析策略
在社会工业高速发展的今天,骨科损伤常发生于交通事故、建筑工地、厂矿企业,一般为突发性、复杂性的外科损伤。近年来,骨外伤发生的几率逐年增加,且伴随着大面积的软组织损伤和脏器损伤,这给骨科外伤的诊断和护理增加了难度。骨科外伤护理随着骨外伤患者的增加,其护理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笔者通过多年的临床实践,对骨科护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法,现将心得报告如下:
1.骨科护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护理制度不健全
骨科护理对护士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但有些护理人员存在着精神懈怠、护理措施不到位的现象,这主要与护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护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监控力不足造成的。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导致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从某种意义上讲,完善护理制度就是对不稳定因素的有效遏制,是对患者负责人的一种表现。
1.2护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
首先,业务技术不熟练主要表现在护理人员年龄不大,临床经验不足,护理技术不熟练,综合判断能力水平有限。对于骨外伤的抢救不能正确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抢救,甚至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导致抢救失败。
第四,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在护理过程中,护士占主导地位,尽管在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主要考虑患者的健康问题,但对于其潜在的法律问题不够重视。在出现医疗纠纷后,护理人员往往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保护自己。
1.3护理技巧不足
据研究统计,患者在生病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在骨外伤的护理过程中,患者由于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过分担心,常常出现悲观、恐惧、痛苦和焦虑的情绪。此时,对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要求较高。如果不对患者的心理和不良行为进行合理的疏导,容易产生患者对医护人员进行侵犯或者自身轻生的事情发生。特别是高龄骨折患者,由于骨折后行动上受到限制,自身并发症出现的几率上升,很溶液让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丧失信心,产生拒绝治疗的心理。
2.护理过程中问题的解决方法
2.1完善护理管理制度
骨科护理安全制度是骨外科护理的管理核心,其是关系到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的重大问题。医院应在制度上下功夫,要加强护理安全监管力度。让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章可依,才能保障护理安全。
2.2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首先,要加强对护理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让护理人员有提升业务水平的空间。聘请临床经验丰富的高级护理人员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不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考核测评,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其次,制定医护人员的的行为规范,形成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监管。对于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缺失的护理人员要实行问责,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督导,确保每一位护士都能够能够树立足够的安全责任意识,把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再次,要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学习和贯彻相应的法律规范护理制度。要定期评比护理服务标杆,用服务标杆护理人员的实际行动现身说法。定期邀请专业法律人员或执法队,对护士进行讲课,提高其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2.3加强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患者的心理和生理健康是保障护理顺利进行的根本所在。当骨科患者出现心理问题时,护理人员要学会尊重患者,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并对患者进行合理的心理疏导。护理人员在与患者沟通的过程中,要用谅解、同情、负责和宽容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面对重症患者可能发生的残疾现象,要耐心的对患者进行讲解,让患者树立生活的信心,让正能量充斥患者的精神状态,让患者用积极的心态战胜疾病。
3.结语
骨科护理中常见的问题主要问题有:患者日益增多、病情日益复杂、业务量逐渐增加,医护人员年龄大,医护人员不足,医护人员业务和专业水平不高,护理制度不健全等。因此,在护理过程中要针对患者不同的状态,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要建立健全骨科护理管理制度,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加强对患者的心理进行疏导,让患者树立生活的信心,真正解决护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营造和谐的护患关系创造良好的护理环境,为医疗机构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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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蒋其华.骨科护理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J].祝您健康新医药,2010,1(6).
[4]郑筠.骨科护理常见问题分析与对策[J].齐鲁护理杂志,2010,16(15).
[关键词]急诊护理;护患纠纷;护理质量
急诊科是医院救治各种急危重症病人的重要场所,具有病种多样、伤情复杂、重症病人集中、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随着国内急诊急救水平的不断提高,急诊医学在多专科门诊的基础上,强化了院前急救的院内危重症监护治疗,因而对护士的整体素质及急诊护理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分析和总结了国内急诊护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的护理对策,现报道如下。
1、急诊护理存在的问题
2、护理对策
2.1树立并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理念
2.2提高急诊危重症的护理水平
急诊护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快速性、准确性、流动性大等特点。对护士的专业技能具有较高要求。根据急救的工作流程与急诊环境和病人特点,针对急救护士的素质要求、技术要求、急救医护人员需要思考和重视的实际问题进行相应的学习、实践。由急诊门诊延伸到加强危重症监护治疗,建立完善的临床生理学监测和抢救治疗设施及严格的管理方式,来提高急诊危重症的救治和护理水平;由单纯被动式护理转为积极主动的护理,体现出早期识别、快速反应和决定性救治的急诊特点。因此,合理、科学地量化管理,严格规范各种操作规程,规范护理行为与护理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建立相应的专业基本技能和专科护理能力的培训计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方法,培养年轻护士的应急处理、常见急诊病种的抢救配合;激发高年资护士的工作热情,协助完成重大抢救、新技术及设备的培训与应用、紧急突况处理,提高护士的专业技能,从而提高急诊危重症的救治和护理水平。
2.3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提高护士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够有效提高急诊护理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提高护士自我防范意识可采取如下的措施:加强业务培训,保障护理质量安全;加强急救物品的管理,确保急救过程安全;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急诊紧急抢救时,避免手忙脚乱、在家属面前大喊大叫或谈论与抢救无关话题。增强证据意识,危重病护理记录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对病人家属拒绝接受的救治,要求其及时签字。如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同时,通过宣教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知法懂法,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2.4注重思维能力的培养
作为一名急诊护士,工作中遇到的危重病人多,应急突发事件多,抢救仪器复杂,急救技术、新技术、新理论多,护士的角色多元化,其不仅要具备自然科学、生物科学等边缘的知识,还要具备评判性思维和求异思维等各种思维能力。
2.4.2求异思维求异思维是指对某一研究对象通过多起点、多方位、多层次、多结局的思考和分析,寻求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法。求异思维的培养把护士的思维从狭窄、封闭、陈旧以及定势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急诊护理过程中,对于一些危重症病人,护士运用求异思维及时发现问题,可以为病人争取抢救时机。同时提高了护士实际运用、灵活掌握护理知识的能力,扩充了知识段,提高了急诊预检分诊正确率同时也提高了处理特殊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进行了护患沟通。
3、小结
随着急诊医学的不断发展,国内现行的急诊医疗服务体系仍需不断完善,急诊护理的理念需要不断更新,高素质护理人才的培养仍有待加强。可通过将人性化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实时地调整与转换护理模式,促进“院前式,以提高急诊救治一重症监护病房”三位一体的急救模式,以提高急诊危重症的救治和护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效应。
[1]唐月琴,新时期急诊护理工作的隐患及对策[J].中华中西医杂志,2005,6(1);30
[2]杨瑞萍,加强法律意识重视急诊抢救护理记录存在的问题[J].吉林医学,2010,31(6):816-817
一、技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所谓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和,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等。技校学生由于知识结构、思想意识等原因,致使所形成的法律意识有别于其他人群。
1.法律知识贫乏
2.法律信仰缺失
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人们通过媒体了解的法律现象,往往过分强调法律的镇压、强制、执行的效力,而忽视了法律的指引、评价和激励作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以权压法、以钱买法、关系能通法等现象,导致学生对法制缺乏信心。
3.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知识的贫乏和自身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很多技校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愿意受约束,漠视校规校纪,与同学相处动辄恶语相向,甚至恶意攻击他人。近两年,网上公布的校园暴力视频、图片层出不穷,受侵害者往往不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能忍气吞声。
4.对法律权利、义务认识存在误区
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应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部分学生将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大化,以自我为中心,更有甚者认为学校的校规校纪已经束缚了自己的思想,故而出现违纪、逃课,甚至出现校园暴力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则漠视或淡化自己的义务,甚至逃避自己的义务。
二、技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技工学校,生源质量存在明显不足。据调查,山东地区初中毕业生,除无继续升学愿望的学生之外,60%的学生选择上普通高中,只有40%的学生才选择上职业学校,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经过家长的反复动员后才选择继续读书的。这部分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厌学情绪严重,往往存在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和不良嗜好,且纠正困难。心智发展的不成熟,也使得技校学生易感情冲动,自制力较差,容易诱发冲突甚至违法犯罪。
2.受现在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
现今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技校学生已大量涉足网络,甚至有很多学生痴迷于此。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阅历的浅显使他们对各种信息的优劣难以辨清,反而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3.法律教育薄弱
技工学校学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识教育太少,初中时仅有简单的法律知识读本,且课时偏少,部分学校甚至将该类课时转给其他课程。升入技校后,学校没有法律教育课本,仅在德育课程中安排部分法律知识章节。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养,致使学生的法律意识缺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厌学思想严重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缺乏兴趣;再加上部分教师教学方法老化、无新意,导致学生厌倦和反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技校学生法律意识形成与培养的方法
1.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2.优化校园教育环境,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
学校是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地方,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本身要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条例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丰富校园文化中的法制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同时,重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宣传,让学生更多地参与社会实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3.提高法制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学会、学活法律知识
第一,提高教师的法律修养,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第二,教学内容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重点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法规,如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第三,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如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教师要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形成健康的法律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
卢梭曾说过,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广大普通人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家长对孩子的潜移默化影响,非常深刻。一些违纪学生的家长,不配合学校纠正学生存在的问题,而是胡搅蛮缠,甚至纠集社会人员攻击学校,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从这样的家庭环境中走出的孩子,很难想象他能够奉公守法。学校应该采取设立家长学校、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对家长进行相应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