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贵州省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0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考条件、报名要求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9月7日

??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9月8日

??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三、报名办法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三)网上在线核查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

??四、考试要求

??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五、收费标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

??六、考场设置

??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八、考试大纲

??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THE END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司法部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的指导监督。 http://credit.wuzhi.gov.cn/news/content/1542096420761
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80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8年9月13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傅政华 2018年9月13日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http://www.dyzxw.org/lawdb/show.php?file_id=15104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41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141 号——国家统一法律 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司法部 ? 【公布日期】2018.09.13 ?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141 号 ? 【施行日期】2018.09.13 ?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司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exercisedetail?id=5d2dc4ea30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8c&fr=search
4.2024年贵州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考公告已发布2024年度贵州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应急管理部审定公布的2019年版《全国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考生可登录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户网站下载考试大纲作为参照进行学习资料选购。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https://www.zkjan.com/exam/detail-6530172.html
5.上海202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报名时间6月11日20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关于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确定上海202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6月11日10:00-6月20日16:00,资格核查时间6月11日-6月21日16:00,报考资格抽查复核时间6月22日-6月24日,缴费确认时间为6月25日10:00-6月27日16:00。原文公告如下: https://www.233.com/jzs1/baoming/202406/06162554401717.html
6.湖北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湖北学位英语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汇总介绍如下,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认真做好备考准备,不要想着投机取巧依靠作弊过关。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法规摘要 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可随时查阅。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部https://www.hbzkw.com/xueweiyingyu/zczn/112015.html
7.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度八、 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阅卷评分办法为了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阅卷评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一、 阅卷人员选择。阅卷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考评资格,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阅卷人员必须熟悉职业技能https://www.ctwx.net/info/1051/5535.htm
8.广西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dwxwgk.gxu.edu.cn/info/1113/43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