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在实务操作中,休息日的安排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双休、单休、单双休等情形。
3.但如果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则视为加班。例如,如果每日工作8小时,工作六天,那么可以认定为休息日加班一天。
4.如果是每日工作少于8小时,工作六天,但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那么超出部分一般按休息日加班的标准计算加班费。
7.值得注意的是,休息日属于不计薪日。也就是说,在休息日放假时,劳动者不计薪资也不扣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则需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即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这些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3.对于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进行补假。
4.对于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5.对于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劳动者参加了社会或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并照常工作,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费。
6.但如果该假日恰逢周六日,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应按休息日加班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属于计薪日。也就是说,在法定节假日放假时,劳动者应计算薪资。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了解劳动法规定,保障自己的休息权益。如有任何疑问,可找法网发起咨询,获取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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