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须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休息权益和身体健康,逐渐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体检制度、培训制度、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报酬基准制度
然而,当他真正进入这个行业后发现自己错了。“现在基本上每天早上8点半出车,晚上12点左右才能回家休息,只要一睁开眼就在工作。”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像郑乐这样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份,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7800万人。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新业态劳动者超时工作,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也使自身的休息权受到侵害,还破坏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关系,亟须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来改变这一局面。
主播连续工作14个小时
半夜累瘫直播间椅子上
当时,王路已经连续工作了近14个小时。摄像师开始收拾设备,老板从旁边走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扬声对大家说:“今天辛苦了,大家可以多休息一会儿,中午11点再来公司吧。”
在没有直播的日子,他也不得空闲,而是要转做运营或客服之类的工作,“基本上一周只能休息一天”。
“如果临近‘双11’‘6·18’等大型购物节,主播可能一个月只能休息一天,甚至一个月都没有休息日。因为电商主播竞争非常激烈,你不直播‘人气’等数据立马就会受影响。”王路说。
为了更好的发展,今年2月,王路从电商平台离职,与一家网红经纪公司签约,开始做自媒体运营——用他的话讲,就是从一个“坑”跳到了另一个“坑”。
“在每天8小时直播之外,我还要考虑给自媒体拍视频的工作,每天过得都很痛苦。”王路说。
今年6月,王路从网红经纪公司离职,只身前往杭州某互联网公司工作。
每单0.3元月收入3000元
今年44岁的孙先生在山西运城从事快递工作已经5年多了。接受采访的当天是个周日,他仍然早上8点起床,然后赶到站点,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
“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有派件数量的考核要求;另一方面,派件一旦超时,有人投诉的话,要赔不少钱。”孙先生说,他最怕听到“投诉”二字,“投诉一单,一天白干”。
因为孙先生所在地以水果、麻花等特产闻名,加之近年来越来越多农户开始做电商,帮忙邮寄成箱的特产,就成了孙先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成箱的特产重量不轻,而频繁的弯腰搬箱装车动作,也让他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等“职业病”。尽管医生叮嘱他要尽快治疗,但在孙先生看来,他的工作并不允许他去治病——目前站点就他一个人。
不干这份工作行不行呢?
孙先生说,他所在的快递公司没有提供社会保险,他所有的收入就是靠每一单0.3元积累而成的,目前每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而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别的工作他也干不了。
小李今年28岁,4个月前在天津注册成为某外卖平台的骑手。
“因为工作量和收入直接挂钩:每完成一个订单可以获得8元,要确保每天接40单至50单,收入才过得去。而且一般晚上10点以后跑外卖的骑手少了,夜宵订单又多,竞争没白天那么激烈。”小李说。
最后,两个单子因超时被扣20元。“当时真的很想哭。”小李说。
作为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郑乐最多的一天接到过50单,按照平台规定,每一单平台抽成20%。郑乐平均每个月挣两万元左右,扣掉租车等费用后到手1万元多一点。他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刚上小学,一个去年才出生。
工作和休息界限不清晰
创新制度平衡工作休息
“超时工作影响了从业人员的休息权,破坏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关系。传统就业的工时制度是平衡生活与工作的基准和保障,新就业形态不应放弃这一制度目标。”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李海明说。
“从长远来看,规范平台算法和劳动定额管理规则是解决超时工作的必要方向。另外,产业内部形成共同的底线性竞争规则也是必要的。”沈建峰说,应尽快建立对平台算法、劳动定额等进行合理性控制的制度,可以采取国家劳动基准的模式、算法和道德委员会审查的模式或者类似集体协商的模式,或对此进行组合适用。
李海明建议,从规范平台、落实平台责任的角度限制超时工作和保障休息权利。例如,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禁止平台之间的低价竞争、限制平台以排挤对手为目的的不可持续的补贴;从工会法的角度,发展行业工会和地区工会,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休息福祉提供社会化的服务机制;从劳动法的角度,应该将平台的控制和企业规章制度纳入劳动法的审视范围,从而实现对新业态劳动者的非歧视性保护。
“亟须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休息权益和身体健康,应该逐渐向传统的劳动保障制度看齐,逐渐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体检制度、培训制度、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报酬基准制度。”李海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