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推出“周晒业绩比作为”第三期,组织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3家单位晾晒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市教育局
一、高中、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引进
完成2023年招聘和引进计划,市一中10人、市二中10人、汉江科技学校26人(正常情况下2023年7月底)。
责任人:李军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不断巩固城区学校集团化办学成果,积极探索农村学校“教联体”办学模式,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造十堰市“教联体”办学模式示范县(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罗荣
三、“教体”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教体融合”深度发展,建设一批“教体融合”示范项目,建成一批省级“教体融合”示范项目(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文远
四、“双减”工作
持续扩大“双减”成效,同时做好“双增”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让此项工作在十堰市保二争一(2023年12月底)。
市公安局
一、全力防控重大风险
1.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科技人力双管齐下,深挖涉及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2023年12月底);
2.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大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破坏库区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2023年12月底);
3.紧盯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及涉稳重点群体,强化应对措施,严防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极端恶性案事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志鸿、冯玉军、赵兴涛、张瑶
二、全力提升打防质效
1.做精“打击整治一体化”,优化大要案、命案侦办机制;深入推进“雷火剥茧”“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跨境赌博、网上刷单等新型跨区域犯罪(2023年12月底);
2.加快推动派出所“一室两队”改革,扎实开展“破小案”“清风2023”等专项行动,严打快处“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民生小案(2023年12月底);
3.常态化开展反恐特警在人员密集区定点巡、机关科室包路巡、派出所动中接警巡“三级巡控”。持续推动镇办、社区建立专兼职巡逻队,全力压降可防性案件;健全完善突发案事件快速处置机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涛、赵兴涛
三、全力织密防控网络
1.依托公安“小闭环”,推动形成政法“中闭环”和党政“大闭环”,落实“研交办督结”,滚动排查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加强重点人员管理,严防出现漏管失控(2023年12月底);
2.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深入推进“一村(区)一警”“平安义警”“平安课堂”“平安帮手”“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开展“枫桥式派出所”“标准化警务室”创建活动(2023年12月底);
3.深入开展“找堵防”专项行动,全力守牢治安、交通、消防“三大安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志鸿、赵兴涛、王启兵
四、深化改革科技创新
1.探索完善“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工作机制(2023年12月底);
2.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职级序列”职级晋升办法,推动实施辅警管理改革,优化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2023年12月底);
3.抓实抓细“一标三实”工作,全面推进电子物证、视频侦查等新技术建设应用(2023年12月底);
4.开展警务实战创意大赛,不断深挖数据潜能,服务公安实战(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涛、赵兴涛、王启兵
五、全力锻造过硬铁军
1.健全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和“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2月底);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制、意识形态“五纳入三报告”等制度(2023年12月底);
3.用好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考核细则,实现基层党建质量、效果“双提升”(2023年12月底);
4.出台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3年12月底);
5.常态化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落实基层所队每周“练兵日”机制,结合“晨会”组织民辅警开展实战化训练和应急处突演练(2023年12月底);
6.积极争取资金,改造一批所队办公用房,更新一批警用车辆,更换一批办公电脑,配齐护警装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金柱、朱白鸽、王启兵
市司法局
一、政府法治工作
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达到80%以上,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达到80%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天罡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以“法律六进”为主题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晓莹
三、法律援助工作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法律援助服务效能(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周世清
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落实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管控、帮教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巩固矫正成果,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发展(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潘剑波
五、律师公证工作
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及企业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公证体制改革,规范公证行为,提升公证公信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无假证、伪证、错证(2023年12月底)。
六、人民调解工作
做好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尚岗祥
七、基层基础工作
完成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定内容(2023年12月底)。
八、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2次集中执法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违法三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追责(2023年12月底)。
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职能作用,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12月底)。
十、司法鉴定工作
抓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2023年12月底)。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
做好景观质量评审、整改提升规划编制工作;启动5A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争通过国家5A级景区景观质量评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翟智勇
二、文旅体活动
围绕周末经济、假日经济、夜游经济、赛事经济,策划举办文体旅活动46个,国家级赛事2个(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樊玉斌、潘高峰、翟智勇
三、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项目
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点项目申报材料;完成第二次重点项目评审答辩(2023年12月底)。
四、品牌创建
指导凉水河镇、龙山烟雨创建桔旅融合4A级旅游景区;官山镇积极争创湖北旅游名镇;力争4A景区通过国家景观质量评审;旅游名镇纳入现场验收范围(2023年12月底)。
五、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县
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做好申报的各项筹备工作,力争通过省评审(2023年12月底)。
六、乡村旅游
草拟《丹江口市村庄型A级景区评定标准》;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授课;指导7个共同缔造示范村制定创建国家3A级景区或者十堰市乡村旅游重点村计划和任务书;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力争2个村创建成功。确保乡村旅游实绩考核在全省保五争三(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樊玉斌、翟智勇
七、文旅产业发展
出台《丹江口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培育和太极等龙头企业进规,力争接待游客1933万人次以上(含武当山),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0亿元以上(含武当山)。力争进规企业数量,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幅在十堰市考核中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八、重点项目建设
启动建设游泳馆项目;完成游客中心规划设计,启动水文化公园建设等(2023年12月底)。
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编制图书馆国家一级馆申报材料;推进市文化馆、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力争图书馆创建成功;文化馆建成公共文化云平台,图书馆在14个镇办建立电子阅读平台(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樊玉斌
十、文旅市场监管
确保市场健康有序,每季度办理“扫黄打非”案件数量和质量在十堰市各县市区排名保三争一(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尚勇
市卫生健康局
一、加快实施“健康丹江口”战略
责任人:史海波、各班子成员
二、提质增效抓医改
责任人:马益民
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医疗专科建设,争取新增3—5个省级重点专科,实现十堰市级重点专科全覆盖(2023年12月底)。
四、支持市第一医院加快争创三甲综合医院
2023年内完成“三级”医院创建,迅速投入“三甲”医院创建(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马益民、曹通、各班子成员
五、实施乡镇卫生院振兴计划
加强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组织管理,做实做细家庭医生健康服务签约;强化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队伍管理(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马益民、赵玉萍
六、加强村医培养、培训
确保每村有合格乡村医生,全面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乡村振兴要求(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赵玉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转业军人安置
责任人:侯群华
二、自主就业士兵技能培训
与承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组织2022年度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协助教育部门搞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服务。组织2023年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2023年12月底)。
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与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每年不低于2场(2023年12月底)。
四、退役军人困难帮扶
及时对因病、因疫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进行帮扶(2023年12月底)。
五、重要节日慰问
及时制定春节、八一双拥走访慰问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按计划进行(春节、“八一”期间)。
责任人:王钰
六、优抚对象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发放
七、送立功喜报
收到喜报一个月内,荣立三等功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武部分管领导联合带队送达;荣立二等功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武部主要领导联合带队送达;荣立一等功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送达。
八、烈士纪念日活动
制定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活动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按计划进行(2023年9月30日)。
九、优抚对象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发放
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医疗队,进村入户为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提供免费体检、义诊和发放药品(2023年12月底)。
十、双拥共建
坚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大力营造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2023年12月底)。
市应急管理局
一、安全生产
强化事故防范,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抓实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强化综合监管,推进安全生产各专委会工作规范化,加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农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电力、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常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压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十堰市考核排名前三(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彭晓峰、陈学平、朱家斌、许飞
二、防汛抗旱
汛前扎实开展汛前大排查和防汛备汛工作,汛中持续开展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等,汛后开展工作总结、复盘及档案资料归档等;守牢“不死人、不溃堤坝、不毁涵闸、不内涝、不断水电、不断路桥”的六不发生目标(汛期5月至10月底)。
责任人:李书华
三、森林防灭火
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强化森林火灾源头治理及加强应急处置能力量及装备建设等;实现“不冒烟、不起火、零火灾”目标(重点防火期11月至次年5月)。
四、防震减灾
加强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应急能力建设等;获得省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单位(2023年12月底)。
五、防灾减灾救灾
责任人:陈丹林
六、加强镇(办、处、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落实《丹江口市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六有”“十个一”的标准,全面完成基层镇(办、处、区)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树立十堰市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化标杆(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彭晓峰、齐军
七、应急救援
完成年度预案修订、备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任务(2023年12月底)。
市市场监管局
一、市场主体增量
达到十堰市前三,对乡镇(区)办事处进行考核(2023年12月25日)。
责任人:王作虎
二、食品安全
在十堰市食安委年度考核“保二争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顺利通过验收(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胡学昌
三、药品安全
按时完成十堰局下达的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任务及“四项监测”目标任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谭钧
四、质量强市
在十堰市排名第一方阵,对乡镇(区)办事处进行考核(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韦东
市统计局
一、营造部门良好政治生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抓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以能力作风提升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加大统计人才培养力度,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规范(2023年12月25日)。
责任人:苏刚
二、提升统计法治监督效能
三、抓实常规统计数据生产
加强名录库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名录库单位信息;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专业常规统计数据生产,做好GDP核算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平台数据质量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和数据发布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发布统计数据(2023年12月底)。
四、全力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
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宣传发动、“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清查摸底等各阶段准备工作,为2023年12月31日正式登记打好基础(2023年12月底)。
五、强化统计监测预警服务
针对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钻研统计方法制度,掌握统计工作规律,深挖统计数据资源,力求预测预警更加高效精准,参谋建议更加科学有效,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发送工作提醒,不断优化统计服务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2023年12月底)。
六、全力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
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和完善统计信息化基础工作,健全基层统计机构,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对新进规企业统计人员和新更换镇办、部门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加强对企业的上门服务指导,提高企业电子台账规范化水平,实现全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全覆盖”;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形成“大统计”工作格局(2023年12月底)。
市医保局
一、医保扩面征收
完成十堰市下达的参保扩面任务,丹江口市居民参保率达到96%以上(2023年2月28日)。
责任人:吴高亮
二、异地就医、慢性病服务事项下沉
完善镇、村级平台事项配置,制定统一服务流程,印制宣传折页。实现下沉服务事项能办理有人办、会办理(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自合
三、门诊慢特病
做好门诊慢特病申报、评审等服务工作,落实“双通道”药品备案管理工作(2023年12月底)。
四、DIP支付方式改革
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十堰市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DIP支付方式全面落地实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使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吴高亮、王自合
五、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
4月份做好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知晓力(2023年5月31日)。
六、两定医药机构的督导检查
对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进行督导检查。其中第一季度1次,第二、三季度进行专项检查,第四季度进行“回头看”督导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2次。其中,第二、三季度进行专项检查(含村卫生室),第四季度进行“回头看”督导检查(2023年12月底)。
七、抽查检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9、10月份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按10%的比例对两定医药机构进行抽查检查(2023年11月30日)。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医疗保障待遇落实
1.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人口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2.三类监测、特困低保人口三位一体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0%左右(2023年12月底)。
市乡村振兴局
一、防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工作
责任人:杨晖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三、加大脱贫人口产业扶持力度
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统筹整合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例不低于50%;继续推进易迁群众社区融入;继续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深化拓展消费帮扶;进一步管好用好光伏电站收益;进一步深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虎堂、何向国
四、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持续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建设帮扶车间,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深化“6+1”劳务协作、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和市县劳务对接,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2023年12月底)。
五、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以养老照料中心、托幼中心、教育医疗、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清运、农村道路建设等事项为重点,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24个(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朱弟林
六、衔接资金项目使用和管理工作
全力做好项目库建设及动态管理工作;抓好衔接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编制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张虎堂
七、驻村帮扶
抓好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培训服务、检查考核等工作,总结发现、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2023年12月底)。
八、区域协作
抓好区域协作对接服务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叶玉林
九、年度考核
抓好每季度市级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做好各级市县领导班子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迎检工作(2023年12月底)。
市行政审批局
一、政务服务及大数据应用建设
加快市镇村三级三化建设,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首席服务官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一门、一窗”改革,宣传引导“好差评”运用。完善“一张网”、智慧城市分中心建设,规范电子政务数据资源清单、数据录入标准,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推广,初步建立“一根线、一张网”运行体系(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莉、王慧
二、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落实项目联审联办机制和重大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审批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制度,深入实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案审定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动产权证、抗震设防要求许可意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七证同发,压缩安评、环评、能评、水评、交评、灾评、震评等审批手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莉
三、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质效
加强招投标领域风险防控,聚焦重点项目,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告发布前、中标单位确定前等重要环节监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晓明
四、完善智慧城市建设
整合网络架构,紧紧围绕“一张网,一根线,一笔钱”任务,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整合重构。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根据“智慧政务、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生态宜居、城市精治和一体化指挥”整体架构,建设切合丹江口实际的应用场景。推进“一网统管”,与十堰市“一网统管”系统对接,围绕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交通治理等领域探索建立“可感、可视、可控、可治”数字化治理新模式(2023年12月底)。
五、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丰富网站内容,改进栏目设置,加快数据更新,提高网站服务能力。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准化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慧
六、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提升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遵循依法规范、公开透明、便民利企、高效廉洁的原则,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和窗口,强化人员管理,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帮代办职能,建全评价投诉体系。打造首席服务官特色队伍,破除上下级、部门间的空间阻隔和业务壁垒,实现“一人受理,一人办结”(2023年12月底)。
七、推动大学生留丹回丹就业创业
多举措多形式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吸引更多大学生留丹回丹就业创业,完成今年招引7名大学生留丹回丹就业创业任务(2023年12月底)。
市城管执法局
一、城市市容市貌管理
1.开展流动摊贩和流动烧烤整治,优化调整城区临时瓜果售卖点,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经营管控,引导流动烧烤商户在临时烧烤集并场所经营,规范管理临时烧烤集并场所(2023年12月底前);
3.执行好城区门店招牌备案制,做好“门店招牌备案制”,主动上门进行面对面现场服务,一次性完成招牌设置要求和安全告知(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吴运江
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
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市直各单位、街办(管理处)、社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2023年12月底)。
三、重点项目建设
1.建成丹江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投产。服务企业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城乡生活垃圾如期进场焚烧发电(2023年10月底);
四、加强内部管理
1.完成大学生留(回)丹计划,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开展城管系统行业领域人员招聘工作,完成大学生留(回)丹计划任务(2023年12月底);
2.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党员春季轮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创新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深入开展城管系统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三大行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思想认识、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厚植城管队伍高质量发展的精神支柱(2023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