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会见笔录具有特殊作用:它有助于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使检察院开始介入了解调查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可能对证人、被害人等进行询问,若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不足,通常会退回补充侦查,若证据充足、事实清楚,则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刑事会见笔录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记录会见询问的内容,具体包括标题、询问的简单情况、询问的具体内容,以及最后由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字确认的过程。
4、律师会见笔录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主要目的是通过谈话寻找辩护的理由和证据,主要审查程序包括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管辖、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以及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适用。
5、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6、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制作的会见笔录通常包含标题,如实记录工作人员询问犯罪嫌疑人的问题及回答,最后由犯罪嫌疑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地点:××市郊看守所第×会见室
会见人:A,B(××律师事务所)
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C
涉嫌罪名:盗窃
记录人:B
1、会见地点:看守所第×会见室会见律师:上海亦仲竺律师事务所XX律师
记录人:[记录人姓名]
被会见人:[被会见人姓名]
涉嫌罪名:[涉嫌罪名]
在场侦查人员及单位:[侦查人员姓名及单位]
2、律师不具备直接接触或查阅公安机关所编制的证人证言笔录的权限。
地点:[具体地点]
会见人:[会见人姓名]
受援人(被会见人):[被会见人姓名]
4、办案机关不会查看律师与嫌疑人的会见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时不会被监听,如果律师制作了会见笔录,办案机关也没有权利要求查看,法律并未规定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时必须制作笔录。
5、法律分析:会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首部、正文和尾部。
2、首部包含标题和基本信息的记录,正文为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的谈话记录,尾部为被会见人签名和日期。
4、首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刑辩律师工作中耗时最多且至关重要的环节,律师们总结出一套七步会见法,包括明确身份、建立信任、解释规则和风险、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核实证据和制定辩护策略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