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确保数字资产负责任发展的行政令》,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数字资产可能对消费者、投资者和商业保护构成的风险。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俄罗斯联邦刑法修正案,严惩故意公开传播俄罗斯武装部队虚假信息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最高10至15年监禁。俄罗斯杜马引入法案,规定外国科技巨头未在俄罗斯设立代表处的将面临最高10%营业额的罚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加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伦理立法研究,及时推动将重要的科技伦理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科学技术部发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建立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许可、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备案和安全审查制度。国家网信办表示,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结以往经验,将做到“三个更加突出”,即更加突出回应网民关切,更加突出对症下药,更加突出效果导向。2022年3月起,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打跨境赌博专项行动。
《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继发布,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重点打击网络犯罪,反制“长臂管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公众意见,进一步突出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责任。
1.美国正式通过《2022年关键基础设施网络事件报告法》
3.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总统令:禁止关键基础设施购买、使用外国软件
4.美国国防部提交《2022年国防战略》
5.澳大利亚政府承诺将制定新法律,打击虚假信息
7.美欧就新的“跨大西洋数据隐私框架”达成原则性协议
8.欧盟委员会提出《网络安全条例》和《信息安全条例》,加强欧盟公共机构网络安全能力
9.美国NIST发布《推进识别和管理人工智能偏差的标准》(SP1270)
10.美国NIST发布《保护工业控制系统环境中的信息和系统完整性:制造业网络安全》(SP1800-100)
11.美国CISA和FBI发布警报,加强卫星通信网络提供商和客户的网络安全
12.美国犹他州州长签署《犹他州消费者隐私法》
13.美国参议院持续推进《卫星网络安全法案》
14.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英国跨境数据传输协议生效
15.美国参议院通过修订版《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众议院提出反对修改动议
16.美国众议院通过《优化网络犯罪度量法案》
17.美国参议院引入《2022年数字资产制裁合规增强法案》
18.美国参议院引入《2022年政府监督透明度法案》
19.美国参议院引入《2022年医疗保健网络安全法案》
20.美国众议院引入《电子货币和安全硬件法案》,推行“数字现金”
21.美国NIST就《AI风险管理框架》草案征求意见,为AI偏见提供指导
22.英国议会正式引入《在线安全法案》
24.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咨询文件《加密资产二级服务提供商:许可和托管要求》
1.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确保数字资产负责任发展的行政令》
2.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俄罗斯联邦刑法修正案,严惩故意公开传播俄罗斯武装部队虚假信息行为
3.美国NSA发布《网络基础设施安全指南》
4.日本多部门发布公告,提请政府机构与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加强网络安全措施
5.美国CISA发布《应急通信资金应急计划指南》
6.俄罗斯国家计算机事件协调中心发布《确保电信设备安全建议》
7.英国发布《数据中心安全:所有者和用户指南》
8.美国SEC发布拟议规则《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战略、治理和事件披露》
9.丹麦发布《云服务使用指南》
10.英国政府发布数字身份立法咨询反馈,推进数字身份安全管理立法
11.法国CNIL发布《2022-2024年战略计划》
12.美国NIST发布SP800-172A《评估受控非密信息增强安全要求》
13.英国政府发布《电信安全业务手册》草案
14.美国CISA发布《基于零信任架构的企业移动安全指南》草案
15.英国ICO发布《匿名化、假名化和隐私增强技术指南(草案)》第四章“问责制与治理措施”内容
16.美国参议院引入《2022年安全访问电信法案》
17.美国参议院引入《对丝绸之路说不法案》,加强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
18.俄罗斯杜马引入法案,外国科技巨头未在俄罗斯设立代表处将面临最高10%营业额罚款
1.国务院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1年,国务院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0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15部。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集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
2022年,国务院将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
2.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数据安全法,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法律制度。根据这部法律,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损害我国国家、组织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我国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并初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主动谋划涉外斗争的法律武器,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加快推进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立法,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将严惩网络犯罪,坚决依法反制“长臂管辖”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人民法院将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境犯罪。依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依法反制外国对我国企业和公民实施的“长臂管辖”。中国法院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不移,捍卫国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寸步不让。
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等新领域案件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检察机关将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办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
5.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2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数据共享总枢纽,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和数据双向共享,强化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地方之间政务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
6.工信部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月25日,工信部印发《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聚焦车联网终端与设施网络安全、网联通信安全、数据安全、应用服务安全、安全保障与支撑等重点领域,着力增加基础通用、共性技术、试验方法、典型应用等产业急需标准的有效供给,覆盖车联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
其中,数据安全标准主要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平台、车载应用服务等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包括通用要求、分类分级、出境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应用数据安全等5类标准。通用要求标准主要规范车联网可采集和处理的数据类型、范围、质量、颗粒度等,包括数据最小化采集、数据安全存储、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安全共享等标准。
7.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基础保障、网络巡查、远程取证、现场取证、电子数据管理、执法协作等内容。
8.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发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3月2日,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发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其中,针对数据统计公司如需接收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否需要进行信息备份和备案的问题,答案是合作各方之外的外方单位如需接收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需要进行信息备份和备案。
针对实时出境的数据信息应如何进行备份和备案的问题,答案是如涉及基因数据信息,应将拟出境数据信息类型、合计例数、单位/规格等进行数据备份,并预估整个项目的数据量进行数据备案,备案通过后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如果实际备份的数据量预计超过备案数据量时,需要进行备案变更;如不涉及基因数据信息,不需要进行信息备份和备案。
9.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3月2日消息,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2022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部署了8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加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打造高品质数字生活、提升劳动者数字工作能力、促进全民终身数字学习、提高数字创新创业创造能力、筑牢数字安全保护屏障、加强数字社会文明建设,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其中,安全保护方面要求增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10.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3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强调,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11.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2022年网络安全国家标准需求清单》
3月6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发布《2022年网络安全国家标准需求清单》,共列出34项国家标准制定需求,涉及重要数据处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测、网络安全保险、网络安全服务能力等方面。
其中,《信息安全技术重要数据处理安全要求》旨在支撑《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对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的要求,拟明确数据处理者在重要数据全流程处理过程中的保护要求,重点针对存储、使用环节提出专门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测评要求》,旨在支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落地实施,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测评工作提供方法和技术支撑,拟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分析识别、安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主动防御、事件处置等环节的安全检测评估要求。
12.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发布《河南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3月7日,河南省大数据局发布《河南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七章,对公共数据、非公共数据、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公共数据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公共数据收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收集公共数据,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或者确认的公共数据,不得重复收集、多头收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数据发展管理办公室发布《上海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3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数据发展管理办公室发布《上海市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务云是指依托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为等保三级及以下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服务支撑、安全保障等共性资源的信息基础设施,由市级政务云(含政务云专有域)和区级政务云组成。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务云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加大国产化软硬件产品的规模化应用,积极满足各类业务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需求,不断提升覆盖多元算力、基础软件、能力组件、安全套件的综合服务能力,以服务目录的形式向使用单位进行能力输出,并推进政务云与政务外网资源融合、灵活调度、动态优化。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务云服务商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提供安全可信的产品和服务,做好政务云的安全监测和防御工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保障政务云安全稳定运行。政务云主管部门、政务云运行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商用密码应用要求,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与政务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网络安全体系与密码保障体系。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七章67条,涉及网络素养培育、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突出大平台责任,规定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在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力的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在互联网平台服务的设计、研发、运营等阶段,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情况进行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专门的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义务,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未成年人用户依法享有的网络保护权利和遭受网络侵害的救济途径等义务。
15.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指出个人消费借贷领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3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2022年第2期消费者风险提示——《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指出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的问题。
16.全国信安标委发布2022年度工作要点:将研制重要数据保护等一批急需关键标准
3月15日,全国信安标委发布2022年度工作要点。2022年,全国信安标委将支撑“3法+1条例”,研制重要数据保护、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政务数据处理、智能手机预装应用程序、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大型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构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测评要求等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领域一批急需关键标准。
17.工信部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APP推荐下载行为
18.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条
3月7日,公安部公布依法严厉打击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条行动情况。
据介绍,2021年11月以来,专项打击行动共侦破刑事案件1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0余名,打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窝点15个,缴获专用器材1.1万件,查获被非法控制的网络摄像头3万个。
专项打击行动对偷拍偷窥黑产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偷拍偷窥人员、传播贩卖偷拍图片音视频人员、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销售人员以及黑客等。
1.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监督检查
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大能源技术装备和核心部件攻关力度,积极推进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强北斗系统、5G、国密算法等新技术和“互联网+安全监管”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电力应急指挥中心、态势感知平台和网络安全靶场建设,组织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监督检查,推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
2.4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获批发布
3月18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4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具体清单如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
3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涉及科技伦理原则、治理体制、治理制度保障、审查和监管、教育与宣传等内容。
意见强调,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制度。明晰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职责,完善科技伦理审查、风险处置、违规处理等规则流程。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设立标准、运行机制、登记制度、监管制度等,探索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认证机制。
4.科学技术部发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月21日,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发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其中,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料。
征求意见稿规定重要人类遗传资源目录管理、登记和主动申报要求。科技部在全国性人类遗传资源调查等基础上,组织开展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研究,逐步建立清单目录,适时修订完善。
征求意见稿建立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许可、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备案和安全审查制度,规定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向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或者开放使用可能影响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通过科技部组织的安全审查。
5.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对“数据基础制度观点”征集意见
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发布公告,就“数据基础制度观点”征集意见。公告同期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总体思路、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则方面的若干观点,希望社会各界就此提出意见建议。
数据要素安全治理制度方面,建议构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有序引导和规范发展的作用,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打造安全可信、包容创新、公平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环境。建议坚持“宽进严管”原则,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6.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1.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提高应用能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4.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化网络生态治理。(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广电总局、教育部、社科院、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5.推进居民身份证电子化,实现通过扫码办理需要用身份证的服务事项,同时保障好群众信息安全和隐私。(公安部、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6.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7.四川省司法厅发布《四川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3月23日,四川省司法厅发布《四川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数据资源、发展应用、保障措施、区域协同、数据安全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将本单位公共数据归集至省、市(州)两级数据资源中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能归集的数据,应当经省大数据中心或者市(州)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确认,并以服务接口的方式提供共享服务。省级归集的公共数据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回流至市(州)。
征求意见稿规定,数据交易平台应当构建安全可信、管理可控、全程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支持数据要素交易平台与数据资产、数据合规、数据质量等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交易撮合、交易代理、数据交付等专业服务机构合作。
8.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网络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的认证登记,开展动态巡查核验,确保认证信息真实可信。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存在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直播账号、网络昵称、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
意见强调,网络直播平台应当配合网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等,并为依法调查、检查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和运营者主体责任制,并纳入年度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
条例规定,网信部门会同通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保密、密码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研判、共享、发布网络安全威胁、漏洞、事件等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有关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以及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10.重庆市通过《重庆市数据条例》
3月3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重庆市数据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60条,分为总则、数据处理和安全、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应用、区域协同、法律责任等内容。
数据安全方面,条例在《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框架下,结合重庆实际,建立健全了数据处理规则和数据安全体系。条例完善数据处理规则,明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禁止性行为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条例规定建立数据安全责任制,明确数据处理者是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同时存在多个数据处理者的,分别承担各自安全责任。
11.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做到“三个更加突出”
3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指出,2021年,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饭圈”乱象整治、春节网络环境整治、用户账号运营乱象整治等15项“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网络生态日益向好,网络空间日益清朗,赢得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但同时,网络生态乱象极易反弹反复,一些顽瘴痼疾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出现,这就要求必须持续深入、久久为功。
发布会指出,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将做到“三个更加突出”,即更加突出网民关切,更加突出对症下药,更加突出效果导向。具体包括10个方面重点任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MCN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传播秩序,算法综合治理,整治春节期间网络环境,整治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此外,2021年开展的“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和“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2022年还要持续深入推进,仍然列入“清朗”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务必取得扎实成效。
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将围绕工作目标,分解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地方网信部门和重点网站平台要根据每一个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具体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统一标准。二是强化督查评估。坚持事前梳理问题清单、事中狠抓工作落实、事后强化效果评估,针对重点问题、重点网站平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查找漏洞,逐一落实,逐一销号,针对工作不力、乱象反弹的平台挂牌督办,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见效。三是强化长效治理。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将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思路、好措施、好办法固化为常态化好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确保长治长效。
12.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打跨境赌博专项行动
3月21日,2022年度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会议要求,要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公安部党委决定,自今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打跨境赌博专项行动。要紧盯重点案件,深挖彻查、精准打击,彻底摧毁跨境赌博集团在我境内招赌吸金网络,最大限度挤压跨境赌博犯罪空间。要紧盯重点问题,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同步严厉打击涉我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绑架等犯罪活动。要坚决斩断跨境赌博犯罪生态链条,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要治理好资金链,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坚决清理整治第四方支付等涉赌资金流转通道。要治理好技术链、推广链,大力封堵涉赌网站和应用程序,依法打击跨境赌博直播活动,坚决遏制跨境网络赌博蔓延之势。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构建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推动打击治理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做好督导通报工作,对治理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缓慢拖沓的予以及时通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约谈、挂牌整治,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要强化机制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常态化、长期性的工作体系。
13.人民银行:2022年将健全金融科技风险库、漏洞库和案例库
3月23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近日召开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2022年要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多措并举推动《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22—2025年)》落地实施,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科技风险库、漏洞库和案例库,运用监管科技手段着力提升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