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论者认为,在红学几乎成为索隐派和考据派一统天下的时候,李辰冬是第一个接续了王国维的香火,“以文学的立场,把小说当做专书来研究”的学者,完成了一件“破天荒的创举”。《红楼梦研究》也成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红学著作之一,代表了此时红学研究所能达到的高水准。该书出版一年之内六次再版,可见其受欢迎的程度。
据阿城交代,李辰冬经过多年研究,得出一个结论,即《诗经》三百零五篇都是尹吉甫的作品,也即他的自传。透过他的自传,我们可以了解周宣王三年(前825年)至周幽王七年(前775年)五十年间发生的史实。
我与李辰冬“相识”,是因为他的《红楼梦研究》。说起来有三十年了。那时,潘家园旧货市场还处在沿街摆摊的阶段。有一个摊位,专卖各种与《红楼梦》有关的书。我骑车路过那里时瞥了一眼,就看见了俞平伯先生那本红学史上因挨批而广为人知的《红楼梦研究》。于是下车蹲下仔细瞧瞧,还是1952年9月初版,上海棠棣出版社印行,首印3000册。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李辰冬”这个名字,不知他是何方神圣。我努力在记忆中搜索了一遍,仅就我对红学界有限的了解,似乎从未听谁说起过这个人。但我还是决定接受书的主人的建议,把这本书也买下来。我当时主要是好奇,想知道先于俞平伯先生写出《红楼梦研究》的这个人,是个什么样人,他的这本《红楼梦研究》又是一本怎样的书。不过,有很多年,我都没有再碰这本书,李辰冬这个人几乎也被我淡忘了。一晃到了十几年前,看到与《红楼梦》有关的书在市场上卖得不错,我忽然想起还有这样一本书,找出来读了一遍,觉得是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不想冷落了它,遂推荐给汉唐阳光的老总尚红科兄看看,他也觉得是个不错的选题,便决定整理后重新出版。
那么,他从三百篇里发现的原理法则有哪些呢?他总结出七大原理,十六法则。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原理法则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先看原理:
第一,三百篇是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是情感的表现,所以必须追寻出每篇作品的情感,才能真正了解这篇作品。作品既在表现情感,而每字、每句、每章都为表现这种情感而设,假如找不出情感之所在,每字、每句、每章就失掉了对象。
第二,三百篇是文学作品,而文学作品是以形象的文字来表现,所以解释一句诗时,不仅注意其意义,最重要的还要解释出其形象。
第三,集字而成句,集句而成章,集章而成篇,其中必有连贯性,也有完整性。必须解释得文从字顺,意义连贯,不得像汉儒那样的章句式,自己懂的就解释,不懂的就不解释;也不能像宋儒那样,只解义理而不注重字句。更不得蹦蹦跳跳,不顾字与字、句与句、章与章的连贯。解释一篇诗,必须全篇通释,从第一个字解释起直到最后一个字,这样,自己也知道解释的通不通了。
第四,每解一个字,必得一个字换一个字,换言之,就是古字是什么,今字是什么,不得增字,更不得增义,像汉儒那样。
第五,文学作品都是作者用最恰当的文字来表现他的情感,我们必须由作品的一字一句来追寻作者的情感,然后再以这种情感来证实作品的一字一句是否恰当。不得引他人的解释作解释,更不得引他人的解释作定论。
第七,每解释一个字、一个成语、一句诗、一个地名、一个人名、一个名称、一种称谓、一件史事,先得把这个字、这个成语、这句诗、这个地名、这个人名、这个名称、这个称谓、这件史事作一统计,看看三百篇中共用多少次,能不能在这些次中求出一个统一的意义。这样,才能使你切实了解这个字,切实了解这个成语,切实了解这句诗,切实了解这个地名,切实了解这个人名,切实了解这个名称,切实了解这个称谓以及切实了解这件史事。否则,心中总是含混不清,不敢决定。
这是七条必须遵守的原理,还有十六条法则:一、凡遇地理上的名称,必得以地理来解释,不得如《毛传》“前高后低曰旄丘”“所出同所归异为肥泉”“丘一成为顿丘”“景山,大山也”“上宫,所期之地”。旄丘、肥泉、顿丘、上宫、景山都是地名或山名,必须查出这些地理名称都在什么地方,与诗义的了解上有莫大的关系。
二、凡遇地名,不仅解释古时在什么地方,现今在什么地方,遇必要时,还要解释它的历史与环境,务期与诗义发生关系。
三、如将同一地名的诗篇作一归纳,求其统一的地带,一定可以寻出各篇中的历史事迹。
四、如将同一地带地名的诗篇作一联系,一定可以发现一件古代史或故事。
六、如遇山川名称,必得指出山的那一段,川的那一段,不能只说山名、水名或发源于何处,流归于何处就认为满足。
七、如遇人物的名称,必须追究出他是什么时候人、什么地方人、什么职位,他与诗篇中其他人物的关系,他在诗篇中什么地位。当然,典籍沦亡,有些人物无法详细的考证,但不能不作此企图。
八、如将同一人名的诗篇作一联系,一定可以发现一件古史或一段故事。
九、如遇文物制度上的名称,必须以周时的文物制度来解释,不得以后世衍出的意义作解释。
十一、凡是连类对举的诗句,其意义都属同类,必须找出类似的意义才算正确。
十二、《诗经》中有一些成语,如罔极、不淑、舍命、不显等等,都是连用,有其独特的意义,既不能分开作解,也不能用后世衍出的意义。
十三、《诗经》中有一些廋语,如《东门之枌》篇“贻我握椒”,《椒聊》篇“椒聊之实”的椒;《候人》篇“季女斯饥”,《车舝(xiá)》“匪饥匪渴”的饥与渴,都是开玩笑的双关语,不能作表面意义的解释。这一点关系到作者的性格与作品的风格,不可忽略。
十五、如将《诗经》中的同一诗句,同一称谓,同一名物的诗篇作一归纳,往往发现这些诗篇的关系,但必须受其他法则的协助与约束。说得更详细一点,就是这种法则不能单独使用,必须与其他法则所得的结果相配合,才可成立。
十六、凡解释一个字、一个成语、一句诗、一个名物、一种称谓、一件史事,都要照顾到三百篇的同一个字、同一个成语、同一句诗、同一个名物、同一种称谓、同一件史事,不能单独作解释。
阿城说,他“初看这些近于自虐的法则时,不由替李先生捏了一把汗”。不过,李先生的这套“科学方法”,虽然看似十分严酷,却也实事求是,安全可靠。其结果,李先生也可谓“求仁得仁”,凭着这套他所谓的“科学方法”,终于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学术成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方法上的,一是成果上。方法上的又可分为三项:一是打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迷信;二是冲破学术上权威领导的桎梏;三是击碎考据家的樊篱。在成果上边,有四项成就:一是发现一位最古老、最伟大的文学家;二是宣王复兴与幽王亡国史的发现;三是古代社会真面目的发现;四是古代地理的发现。”
李辰冬的“科学方法”既诚实而有效,考察其来历,据他自己交代主要是两个方面。其一是民国三十五年(1946),他教过一门功课《工业心理学》。这是一门现代科学,建筑在统计学的基础上,其主要方法是先从数目字来发现现象,然后解释现象,最后解决问题。于是他说道:“我是研究文学的,自从教了这门功课后,时时在想:这样简单,这样方便,而又这样科学的方法是否可以应用在文学研究上呢?文学是情感的表现,情感是因人、因时、因地、因事而易的,怎样用统计的方法来研究呢?整整想了一年想不通。”
虽然想不通,却挡不住他在实践中探索,最初的实验品就是《诗经》。他将《诗经》里用到“诗”字的做一统计,结果发现只有三次,即《巷伯》篇“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卷阿》篇“矢诗不多,维以遂歌”,与《崧高》篇“吉甫作诵,其诗孔硕”。他很奇怪,又查了甲骨文、钟鼎文、《易经》《尚书》,发现只有《今文尚书》用了两次,即《尧典》的“诗言志”,《金縢》的“于后公乃为诗以诒王”。《诗经》既是周朝的作品,为什么在周以及周以前的典籍中很少见呢?而《诗经》中用到“歌”字的却有十四处,通过分析这十四个“歌”的用法,他发现了“诗”与“歌”的功能是有区别的,“诗”是用来言志的,而“歌”是用来抒情的。从历史的发展过程来看,人有抒情的愿望早于言志的愿望,故先有歌而后有诗,诗是歌的延续,也是歌的形式的固定。这一发现颠覆了文学史上诗在先而歌在后,歌出于诗的传统看法,也给他以鼓舞,实践证明了统计学用于文学研究的有效性,也开启了他用新方法研究《诗经》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