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伦理蕴涵
2019年末,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原有的世界格局,病毒肆虐的严峻性让人类窥视到自身的脆弱性,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不仅是理性的呼声,更是人性的召唤。2020年3月,在新冠肺炎疫情猖獗之时,习近平主席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这一理念不仅为全球最终取得抗疫胜利指明方向,也包含着深刻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公平正义”和“维护人类健康安全”共同责任的伦理蕴涵。
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理念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提到“杜楠之问”,1862年,国际红十字运动之父亨利·杜楠先生提出“能否成立人道主义组织?”“能否制定人道主义公约”等问题,正是这些发问催生出国际红十字会和红十字精神。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国也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理念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援助范围最广的一次紧急人道主义行动”弘扬和践行了这种红十字精神。尽管作为一种不断演化的思想和理论,学术界对于人道主义内涵有着不同的阐释和理解,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人道主义伦理主旨在于强调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不同国家、种族、阶级、性别和年龄的人们,都能享有平等的生存权,以及国际社会之间的互助、关爱、和谐与共生。对于人道主义的这种理解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伦理文化的集中体现。
没有人会否认新冠肺炎疫情是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的一场人道主义危机。它对于各国人民的生死存亡、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平等、社会保障、环境和生态等福祉都构成巨大的威胁。病毒的肆虐也让人类体验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也是易受伤害性,是人与生俱来的,具有本体论特征的属性。在新冠病毒带来的易受伤害性中,人类社会也深切地体验到一种相互依赖性——国土边界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病毒会自由地漫游;人们的身份和地位也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病毒有可能会伤害到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阶层,对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构成威胁,只要这种伤害和威胁还在继续,人类便应该共同建立卫生健康共同体,以便保障全球人民的生命安全。
体现“公平正义”的伦理原则
2021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健康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携手共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强调要坚持公平合理,弥合“免疫鸿沟”,要摒弃“疫苗民族主义”。疫苗是全球公共产品,因而必须保证发展中国家能够获得疫苗和能够担负疫苗的费用,习近平主席提出设立新冠疫苗合作国际论坛的倡议,以便能在全球公正合理地分配疫苗。2021年8月5日,习近平主席又在新冠疫苗合作国际论坛首次会议的书面致辞中再次肯定由疫苗生产研发国家、企业、利益攸关方一道探讨推进全球疫苗公平合理分配的意义,表示中国会始终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向世界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疫苗,积极开展合作生产。这是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应有之义。此外,疫情期间,在与一些国家政要的通话中,习近平主席也多次强调要“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和“共同捍卫多边主义和国际公平正义”。
由此可见,“公平正义”是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伦理原则。把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以及“公平正义”等表述都反映出我国全球团结抗疫的理念和行动,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决心。在当代伦理学中,正义原则关系到社会利益和负担的分配。尽管学术界对于正义概念有许多阐释,但一般来说,“公平”“平等”等词语与正义是同义的,而最接近于正义含义的一个词便是“应得的赏罚”,几乎所有正义理论都有一个底线原则:平等应是被平等地对待,而不平等便是被不平等地对待。因此,人们亦可从否定的方面解释这一原则:尽管人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差异,例如种族、阶级、性别和年龄等差异,但是他们不应当被不平等地对待。当代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前者强调每一个人都有平等权利,最大程度地享有制度所能为所有人提供的平等的基本自由;后者主张让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拥有最大的受益和平等的机会,即使这样做会使强者的社会经济利益受损,但依旧可以得到道德上的辩护。
毫无疑问,在全球抗疫物资紧缺的局面下,疫苗生产研发国家、企业、利益攸关方应当对于发展中国家、对于贫困人口,以及相对弱势的群体给予更多的援助和支持,世界各国也必须从全球人民健康安全出发提出抗疫方针和策略,遵循“公平正义”原则,补齐短板,携手共进。在人类追求健康安全的道路上,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世界上所有国家、所有民族都应该享有平等的生命权利和发展机会。只有全球战胜了疫情,每一个国家才能最终获得自身的安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面对反复无常的新冠肺炎疫情,全世界人民都在瞩目和期待新冠疫苗真正成为全球共享、发展中国家可及和可负担的“公共产品”,中国政府和人民无疑地在这方面已经为世界各国作出了表率。
体现“维护人类健康安全”的共同责任
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也是一种倡导全球共同责任的话语。疫情当前,保护世界各国人民的健康安全是一种义不容辞的道德责任,可以说,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就是一种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所说的“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善”。
首先,国际社会要共同担负起团结抗疫的责任。在一个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充满政治争端的时代,医学和公共卫生知识也无法统一起来,疫苗开发、药物和治疗经验、安全保护设施,以及病毒检测方式在许多地方都被政治化了,病毒也被贴上了政治标签。一些政客也趁机煽风点火,试图通过把疫情政治化、病毒标签化来甩锅他人,转移矛盾和撇开责任。这些无疑都是极度愚蠢的行为,不仅“无助于本国抗疫,只会扰乱国际抗疫合作,给世界各国人民带来更大伤害。”毫无疑问,病毒是不分国界、不分种族的,抗击疫情是全球的责任。新冠战“疫”并不是一次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而是一场人类与病毒的生死较量。只有通过科学施策和团结抗疫,以合作谋安全、谋稳定,弥合“免疫鸿沟”,加强各国联防联控,维护地区和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才能最终战胜疫情。
其次,国际社会也应当共同担负起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的责任。人类社会正共同面临公共卫生安全的挑战。然而,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却有着明显的缺陷,政治制度和治理理念方面的差异也导致各国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方案上存在着巨大分歧。主权国家难以形成集体行动、全球共同抗疫的领导力缺失;由于单边主义和意识形态偏见等因素的影响,疫情政治化、病毒标签化等问题也成为一种解构全球团结抗疫的力量;此外,还存在着全球公共卫生资源缺乏和公共卫生产品供给明显不足等问题。但是,这些挑战再次证明了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证全球人民的生命健康,为了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人类社会必须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新冠肺炎疫情是一种检验:一种医疗能力和政治意愿的检验,一种不同伦理价值观和道德信念的检验。人类社会和不同的伦理价值观及道德选择不仅成为指导不同国家、社会、群体和个人抗疫的政治策略和道德判断,也影响着世界政治格局和全球人民的健康与安全。然而,无论不同国家秉承何种伦理价值观,面对人类共同遭遇的公共卫生危机,都应共同负起责任,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对话合作。
传染性疾病“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基本参数和一个决定性因素”,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人类社会的一场不期而遇的灾难,也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肖巍、孔舒,作者分别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伦理学教授、博导;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