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本条是关于行政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的规定。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运输设备
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工业炉窑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办法制定权限的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原则和处置方式的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的规定。
参考资料:
[解读]本条是关于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临时购置资产处置的规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