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如下:
(一)食品安全
2.菜肴安全要求。学生餐菜肴应当保证食材新鲜,不得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食品添加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新鲜水果除外)、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使用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食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的食品。
(二)合理配餐
1.营养需要。供餐单位应按照《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规定的6岁—17岁中小学生全天即一日三餐能量和营养素供给量为参考和指导进行合理配餐,以确保学生每天摄入的营养符合其生长发育和学习需要,预防钙、铁、维生素A的缺乏,避免热量、脂肪、糖分的过多摄入,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
3.食物多样。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注重食物多样。推荐平均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若按照一日三餐分配食物品种数,早餐至少摄入3种—5种,中餐摄入4种—6种,晚餐4种—5种,还可以辅以加餐1种—2种。每周的学生餐食物种类应不少于25种。推荐提供营养素含量丰富的食物,特别是富含钙、铁和维生素A的食物。通过食物互换,适时调配,营养与口味相结合,实现平衡膳食。
还应注意三餐不能用糕点、甜食或零食代替,不应将含糖饮料作为辅助配餐提供。
4.健康烹饪。学生餐应采用合理的烹调方法,以蒸、炖、烩、炒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烟熏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
5.减盐减油减糖。学生餐应清淡,每人每天烹调油用量不超过30克;控制食盐摄入,包括酱油和其他食物的食盐在内,提供的食盐不超过每人每天5克;人均每日添加糖摄入量不高于2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