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见新闻:请您介绍一下《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梁爱华:第一,校园食品安全具有特殊性:
1.校园供餐体量巨大(师生动辄几百人、上千人)
3.经营形式多样(有学校自己经营管理的;也有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配餐公司承包经营、委托经营进驻学校进行餐食加工的;还有不具备条件建食堂和餐厅的学校,委托校餐服务公司提供盒饭或桶装饭,再送到学校分餐的)、责任主体多元;
5.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是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部分教育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一是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自查自纠工作不深不实。三是部门协同督查力度不够。四是应急处突能力不足。
2.部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学校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三是学校民主监督制度执行欠缺。四是学校日常管控工作不到位。
(二)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供货商监管不到位。一是对供应商资质审核不到位。二是对供货商不合规食材验收不严。
2.校外供餐管理不规范。
3.部分学校食堂饭菜质量不高。
(三)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问题
1.有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不达标。一是部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仍然缺食堂。二是地方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完备。
2.食堂功能分区不合理。
3.食堂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
4.食材验收不规范。
5.食材管理不规范。
6.部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够等等。
第三,在此阶段,必须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明确了以往存在困惑与自主裁量理解不到位的细节及关键之处,使学校及基层教育主管部门明晰自身下一步工作内容、达成程度、基本准则、具体方法与路径,方案的提出极为及时,指引内容详实具体且具可操作性。
-政策小贴士-
《指引》对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导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指引》还强调学校应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育见新闻:如何确保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实践中不流于形式,能有效执行到日常的每一个监管环节?
梁爱华:在该文件实施进程中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一是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提升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水平:
1.制定并完善招标采购、经营管理、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3.加大对学校食堂建设改造的投入,持续改善供餐条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的透明度。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5.督促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将工作中发现的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存在的经营管理、食材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监督管理。
二是学校要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要研究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梳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和整改。
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的两员要认真履职。
要规范执行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应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食品的感官、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
每学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测评及满意度测评,对供餐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全面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查缺补漏。
落实教书育人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通过课堂教学、宣传活动以及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使学生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包括如何识别健康食品、理解食品标签、避免食用过期或不卫生食品等。同时,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自我保护意识。
以学校陪餐制度落实情况为例,陪餐人员并非单纯陪同用餐,而是身负任务,需对饭菜质量、食堂环境清洁、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与否、饭菜口味咸淡及有无异常气味等进行细致判断,并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所有记录均需有处置结论,陪餐并非流于形式的签字,而是要在过程中切实发现并解决问题。
育见新闻:《指引》确定了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500人以上学校食堂设食品安全总监,也有食品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日常运作中,这三个角色如何精准衔接、高效沟通、协同作战?
梁爱华:在校园食品安全体系中,存在三个极为关键的角色。
一是校长。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责任:任命食品安全总监(赋予权利),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解决问题。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现场指挥。
三是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负责。主要承担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过程控制要求;具体管理维护食品安全过程记录材料;对不安全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学校须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指引》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梁爱华:1.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2.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一是应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二是供应商应满足一定条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三是依据规范流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充分论证,制订招标要求和质量标准,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及教职工代表的意见,按照“三重一大”要求,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四是建立承包或委托经营评价和退出机制:合同或协议要明确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应承担管理责任,并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五是加强过程管理:至少每学期开展一次综合评价,对不符合质量和经营标准的,及时予以清退。
《指引》还对膳食经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同时,《指引》专设纪法责任一章,无论是食品安全管理环节的违规操作,还是膳食经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以此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
育见新闻:当下我们正朝着教育强国的目标迈进,校园食品安全体系是其中重要一环。展望未来,要建成与教育强国相契合的校园食品安全体系,还需突破哪些关键问题?您对此有着怎样的期待?
梁爱华:当下,最为关键的仍是制度落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务必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诚然,学校以教书育人为首要任务,立德树人责任重大,这一使命的达成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有力支持。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兼具专业性与人文性,工作人员的奉献、爱心投入以及政策引导,对整体水平提升意义非凡。我们期望学生们能吃得“卫生、安全、可口、营养健康”,共同达成学校用心,师生安心,家长放心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