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市级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一)“智慧学校”项目
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于2019年底完成招标,中标公司科大讯飞,中标金额158,617.69万元,分5年支付。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共完成803所中小学校智慧学校建设任务。2020-2021年,全市共安排预算资金49,667.53万元,实际支付44,815.56万元。
从评价情况看,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整体推进有序,组织保障有力,建设成效初显;师资队伍水平、教学质量、师生信息化素养、区域影响力均有所提升。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6.78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县区财力紧张,项目预算资金与财力不匹配。二是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离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尚有差距。三是师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四是财务审计报告。资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运用能力有待提升。四是部分设备系统暂时闲置,未能充分利用。五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县区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二)市级储备粮油贷款贴息及保管费用
蚌埠市级储备粮油贷款贴息及保管费用项目预算资金758.25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贷款贴息、仓储保管费用及轮换补贴。
从评价情况看,市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贷款利息据实补贴,做好市级储备粮存储和轮换工作,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强存储和轮换工作主动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轮换和存储任务。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3.8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二是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三是补助企业未能通过财政涉企系统进行管理。四是市级储备粮轮出数量超限额。五是未与确定的承储企业签订合同。六是部分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及时。七是粮食安全管理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
2021年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预算405.92万元,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柔性人才、建立名医工作室等。该项目由市属五家医院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申报,市卫健委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审核、监督和管理。
从评价情况看,市卫健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与分布不合理、医疗队伍人才短缺和素质不高、创新型卫生人才匮乏等现状,对提高当地百姓健康水平,满足蚌埠及周边群众就近、有效获得质优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当地百姓对高层次医疗人才的需求和幸福指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2.5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项目管理不够精细。二是引进人才的结构层次不够全面,本地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缺失。三是对引进人才的后续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四是未按规定标准申报柔性人才奖补资金。
(四)内贸集装箱奖补资金
为加快推进淮河水路集装箱运输,把蚌埠港打造成为皖北地区及淮河流域集装箱枢纽港,我市设立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发展奖补资金,以集装箱吞吐量作为指标,在三个运营周期内,对达到规定标箱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2021年项目预算1,400万元,其中市本级840万元(60%),禹会区560万元(40%)。
从评价情况看,市交通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了淮河黄金水道作用,在加快推进淮河水路集装箱运输,促进运输结构调整,降低物流成本,培育港口物流产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制定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执行过程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政策效果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绩效管理水平待进一步强化。
(五)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
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五年累计安排预算20,000万元,其中蚌埠市农业发展基金10,0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拨付至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促进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1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中央、省以及市县重点扶持村,先进乡镇、先进村以奖代补和示范主体奖补。
从评价情况看,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利于促进农民在当地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增加了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0.8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资金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基金运作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六)中科蚌埠技术转移中心、合工大及中科大市校合作项目
为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政府在2019年分别和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项目主要实施公众内容是征求企业技术需求,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进行攻关,解决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难题。项目主管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2019-2021年累计安排预算资金7,779.5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225万元(中科蚌埠技术转移中心900万元,合工大100万元,中科大225万元),项目经费6,554.5万元(中科蚌埠技术转移中心5,400万元,合工大824.5万元,中科大330万元)。
从评价情况看,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带动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实施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加,产值和销售增加,解决了我市企事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促进我市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并为企业以后技术难题的解决提供了方向和桥梁,提升企事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意愿。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79分,评价等级为“中”。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管部门预算安排不科学,资金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二是部分项目实施不理想,履约条款未完成。三是资金投向分散,不利于重点或关键项目技术突破。四是部分项目效益未充分显现。五是项目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
(七)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
为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市住建局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建设期2.5年,运营期12年。
从评价情况看,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项目运营情况良好,达到了PPP合同预期要求,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较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5.3分,评价等级为“优”。
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龙腾路明渠污染;二是保险及保函延期;三是泵站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四是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五是档案管理不规范。
二、2021年市级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智慧学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教育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变革创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技[2016]2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皖政办[2019]8号)等文件精神,蚌埠市教育局编制了《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蚌政〔2020〕20号)文件已明确将“智慧学校建设”纳入政府33项民生工程项目。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以推进智慧教学、智慧学习、智慧管理、智慧生活、智慧文化为主要内容,以人才队伍和基础环境建设为支撑,构建“5项基本功能+2项支撑条件”的智慧学校结构,推动信息技术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方位应用,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智慧学校生态体系,实现现代化的“因材施教”。
2.项目实施情况
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于2019年底完成招标,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158617.69万元中标。受疫情影响,软件开发先行,硬件施工于2020年3月全面开工,2020年10月全市共完成803所中小学校智慧学校建设任务。
按照合同约定,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技术开发、供货安装调试、2020-2021学年教育教学支撑服务、2021-2022学年教育教学支撑服务共计4次质量验收工作。
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已实现智慧课堂常态化应用,开设学科率及开设课时率均达到省级考核要求。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与应用工作初步取得成效,2020年7月,蚌埠市入选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2021年2月,蚌埠市入选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名单,2021年9月,蚌埠市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名单。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0-2021年,全市共安排财政预算资金49667.53引万元,其中2020年32303.77万元、2021年17363.76万元;实际支付资金合计44815.56万元,其中2020年27046.76万元、2021年17768.80万元。
部分县区由于财力紧张,部分年度年初未安排或未能足额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年中通过追加预算或其他方式进行付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全市累计应付合同款95115.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实际付款57330.8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2年,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要求,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我市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水平居于全省先进行列。
2.阶段性目标
2020年按照省、市级考核要求,完成全市800余所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任务。2021年进入常态化应用阶段,立引足已有智慧学校建设成果,推动“双区一点”建设工作,打造智慧教育优质示范校和示范区,逐步形成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基于数据驱动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大数据支撑教育管理与决策能力,持续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水平。
3.预期社会效益
通过全面推进智慧学校建设,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通过教学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全面普及,实现全市师生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通过构建一体化校园管理系统,实现“基于经验的管理”向“基于数据的管理”转变;通过新兴技术手段规划最佳学习路径,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提升学习效率;通过信息化教学应用和设施的建设及培训,全面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立足现状、面向未来,推进学生核心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范围及目的
本次评价的范围是2020-2021年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通过对项目的实施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项目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进行了解和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与实施
本次评价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定性评价指标采用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对定量指标采用比较法进行量化打分,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78分,评价级别为“良”。评价认为,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整体推进有序,组织保障有力,建设成效初显;师资队伍水平、教学质量、师生信息化素养、区域影响力均有所提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县区财力紧张,项目预算资金与财力不匹配;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离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尚有差距;部分设备系统未能充分利用;绩效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指标分析
(二)过程指标分析
该指标分值25分,得分17.3分。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政府采购流程合理规范。组织保障工作有力,成立了“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全面推进项目建设与应用。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全市中小学校智慧课堂实现常态化应用。但存在预算执行率低,部分县区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三)产出指标分析
该指标分值25分,得分25分。项目整体产出较好,全市智慧学校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各阶段质量验收工引作按时开展。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未发生安全事故,运维保障工作响应及时,处理高效,反馈较好。2021年、2022年因材施教高考一本达线率提升情况达到采购需求文件“平均提升1%”的要求。
(四)效益指标分析
该指标分值35分,得分32.88分。全市智慧学校开设学科率、开设课时率均达到省级绩效考核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我市师资队伍水平、教学质量、师生信息化素养、区域影响力均有所提升,师生满意度引较高。但也存在部分设备系统暂时闲置,未能充分利用的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区财力紧张,项目预算资金与财力不匹配
部分县区因财力紧张,部分年度年初未安排或未能足额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年中通过追加预算或其他方式进行付款。
(二)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离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尚有差距
部分乡村学校现有设施落后,与智慧课堂新装教学设备连接不畅,时常造成网络卡顿、屏幕画面不清等问题,影响使用效果。
(三)师资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运用能力有待提升
个别年龄大的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低,智慧课堂产品使用不熟练;部分教师目前只掌握智慧课堂的简单应用,缺乏深层次探索的能力和动力。
(四)部分设备系统暂时闲置,未能充分利用
通过调查访谈了解到,目前学校已安装的“家校互通服务”系统,使用率较低,存在暂时闲置的问题。
(五)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县区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如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指标值设置全部为百分比相对数,不能合理反映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指标值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除市本级、五河县和固镇县外,其他县区未按规定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一)落实政策倾向,聚焦办学公平
切实贯彻落实有关智慧学校建设“重点农村,整体推进,优先安排农村教学点的智慧课堂建设任务,优先安排乡村中小学智慧课堂建设任务”的规划要求,着力补齐短板,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完善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支撑环境,提高应用效果。
(二)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信息化运用能力
(三)提高设备利用率,发挥使用效益
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学校提高设备系统利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绩效自评
市级储备粮油贷款贴息及保管
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立项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推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力度、更可持续的粮食储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储备粮运行机制,保障政府储培养本地医疗卫生人才缺失备安全,提升储备调控效能,蚌埠市委、市政府,以保障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将蚌埠市级储备粮油贷款贴息及保管费用项目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专项内容与实施方式
(三)专项预算及支出情况
2021年度,蚌埠市级储备粮油贷款贴息及保管费用项目预算资金758.25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贷款贴息、仓储保管费用及轮换补贴,2021年度,蚌埠市级储备粮油贷款贴息及保管费用项目资金实际支出732.47万元,剩余25.78万元指标清理收回。
(四)专项绩效目标
2021年度申请项目资金758.25万元,对我市4家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发放贷款利息和管理费用发放补贴。维持市级储备粮总量不低于38500吨,贷款利息据实补贴,原粮管理费用不超过90元/吨/年,储备油不超过350元/吨/年,轮换费用55元/吨/次(4年一次),进一步做好市级储备粮存储和轮换工作,调动企业积极性,增强存储和轮换工作主动性,合理控制成本,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轮换和存储任务。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专项绩效指标主要包括市级储备粮在库数量、承储企业数量、年度轮换储备粮数量、市级储备粮质量等产出指标,对发挥储备粮宏观调控能力,保持粮食价格稳定的影响程度、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管好地方粮食安全储备的影响程度、后期运维管护机制建立健全等效益指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宏观和整体层面评价蚌埠市级储备粮的决策、过程管理、产出和效益情况。按照全面覆盖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评价范围涵盖蚌埠市2021年度储备粮整体实施情况,抽查1家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1年度开展的项目支出评价,主要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多个角度考察项目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整体效果。通过绩效评价,查找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总结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优化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本次评价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绩〔2016〕627号)、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蚌埠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蚌财绩〔2021〕53号)等文件规定,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突出结果导向,产出、效益指标权重不低于60%。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中设置14个共性指标和16个个性指标,其中决策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及资金投入合规性等情况;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培养本地医疗卫生人才缺失价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规范性等情况;产出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8分,评价级别为“良”。评价认为项目单位能够按时拨付承储企业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促进承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储备粮安全,进一步发挥市级储备粮调控能力,但评价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补助企业未能通过财政涉企系统进行管理、年度未能开展绩效自评、轮出储备粮超限额、部分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及时等。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5.1分。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发挥市级储备粮宏观调控能力,保持粮食价格稳定。根据近年来审计、巡察资料发现,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管好地方粮食安全储备等方面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后期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但也存在个别制度制定不够及时的现象。农户及承储企业对项目满意度较高。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2021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758.25万元,其中轮换费用19.25万元。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年度实际轮换20185吨市级储备小麦、1500吨成品油,且2021年度未通过该项目资金兑付承储企业轮换费用。预算内容与项目不完全相符,测算标准不够科学,与实际存在一定差异。
(二)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经现场评价,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主要为一是根据蚌埠市发展改革委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部分指标中如数量指标支持企业数为3家,实际为4家,依据往年数据,该指标基本未能变动,均为4家,同时缺少时效指标,且整体设置的指标较为简单,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项目单位未按照《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蚌财绩〔2022〕93号)文件要求,按时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补助企业未能通过财政涉企系统进行管理
2021年度共有4家承储企业对蚌埠市级储备粮进行承储,并对其发放贷款贴息费用和保管费用,但未见其通过财政涉企系统进行管理。
(四)市级储备粮轮出数量超限额
2021年度蚌埠市级储备粮规模共计38500吨,2021年度分2批次分别轮出原粮20185吨和成品油1500吨,共计21685吨,超过总储备粮40%的规定。
(五)未与确定的承储企业签订合同
经评价,蚌埠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在确定承储企业后未能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六)部分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不及时
(七)粮食安全管理仍需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粮食安全管理,确保地方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2021年度蚌埠市委巡察组、安徽省委巡视组和安徽省审计厅对蚌埠市市属粮食企业进行专项巡视和审计调查,并出具反馈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在政策性粮食专项资金使用,粮食安全管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管好地方粮食安全储备等方面仍然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意识
一是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应加强财务部门与项目实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共同参与绩效目标编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作计划等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指标值,便于项目绩效管理。二是蚌埠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蚌埠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按时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以绩效为目标,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实现,进一步提高绩效意识。
(三)加强财政涉企系统管理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今后应严格按照《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确保涉企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财政涉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效益性。
(四)科学合理编制轮换计划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市级储备粮的轮换管理,合理制定年度轮换计划,应以粮食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为参考。轮换应当服从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调控政策,遵循有利于保证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持粮食市场稳定,防止造成市场粮价剧烈波动,节约成本费用、提高效率的原则。
(五)及时与承储企业签订合同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应按照《蚌埠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进一步强化对承储企业管理,保障市级储备粮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对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同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定期对各项制度条款进行优化、完善。保障市级储备粮日常管理的可行性与规范性。
(七)压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
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卫生人才引进和发展平台,促进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511”人才工程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实际,并在参考其他地市做法基础上,共同制定了《蚌埠市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蚌政办〔2021〕10号),主要是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本地人才自主培养为重点,通过给予安家补助、子女就学、科研启动、人才培育等激励措施,吸引各类人才来蚌,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人才全面、协调发展。
(二)专项内容与实施方式
2021年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项目,是委属医院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申报,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审核、监督和管理。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是市卫健委所属的五家医院,即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和蚌埠市中医医院,其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申报和使用。专项资金经单位申报,市卫健委审核,由市财政审批后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方,主要用于委属医院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补助之用。
(三)专项预算及支出情况
2021年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年度总预算405.92万元。一是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C类4人,预算安排资金12.8万元,D类8人,预算安排资金19.2万元,E类55人,预算安排资金44.88万元;二是用于引进柔性人才43人,预算安排资金121.14万元;三是建立名医工作室9个,预算安排资金27万;四是获批3个省级重点学科,预算安排资金180万元;五是获得省级医疗卫生执业技能竞赛第2名1人、第3名1人,预算安排资金0.9万元。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委属医院医疗队伍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与分布不合理和素质不高的现状,提高当地百姓健康水平,满足蚌埠及周边群众就近、有效获得质优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当地百姓对高层次医疗人才的需求。专项绩效指标主要包括引进人才任务完成度、奖补资金发放准确性、引进人才的均衡性、考核合格情况、奖补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对当地百姓就医需求的影响、对医疗水平良性发展的影响、受益对象满意程度。
(一)评价范围及目的。此次评价工作对2021年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梳理和分析,全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评价结论,为单位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效率、规范绩效管理提供参考。
(三)评价方法与实施。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案头审核法和实地调查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评价主要采用审阅材料法(对评价方提供的材料,审阅项目立项的充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资金拨付的时效性、使用的规范性、管理制度的健全性等,评价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比较分析法(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等分析方法,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结论。对照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2.5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评价认为,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创建一流医院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与分布不合理,医疗队伍人才短缺和素质不高、创新型卫生人才匮乏等现状,对提高当地百姓健康水平,满足蚌埠及周边群众就近、有效获得质优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当地百姓对高层次医疗人才的需求和幸福指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评价也发现部分委属医院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科学,与单位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预算资金量与年度工作任务不匹配;提供申报材料缺少或不够完整;引进人才的结构层次不够全面,培养本地医疗卫生人才缺失;引进人才的后续考核机制不够健全等情况。
(一)决策指标分析。
该指标分值14分,得分13分。项目立项依据较充分、程序基本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部分委属医院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科学,与单位的实际情况存在差异;预算资金量与年度工作任务存在一定的差异等。
(二)过程指标分析。
(三)产出指标分析。
该指标分值27分,得分17分。2021年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助经费项目完成了当年引进医疗人才任务;奖补资金发放基本准确、及时。但存在引进人才的结构层次不够全面,培养本地医疗卫生人才缺失;对引进人才的后续考核机制不够健全等。
(四)效益指标分析。
该指标分值33分,得分29.5分。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卫生人才总量不足,医疗队伍人才短缺和素质不高、创新型卫生人才匮乏等现状,对提高当地百姓健康水平,满足蚌埠及周边群众就近、有效获得质优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评价发现当年引进医疗人才的结构层次构不够全面,缺少A、B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当年无培养本地医院在职医疗卫生人才,对培养和激励我市现有在岗医疗卫生人才在工作期间开展进修和科研能力再提升没有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
(一)项目管理不够精细
一是部分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未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存在提供申报材料缺少或不够完整。如未见市一、二、三院名医工作室管理期内年考核合格的材料和引育人员定期考核材料;市一院、市中医院引进E类人才的四证不够完整。二是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未达到规定年限要求。如市一院引进的D类人才聘用合同日期均为5年,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8年的标准;市中医院与E类人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均为3年,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的规定。
(二)引进人才的结构层次不够全面,本地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缺失
2021年委属五家医院中申报的引进和培养医院卫生人才中未见A类和B类医疗人才,无培养本地医疗卫生人才情况,导致当年引育医疗卫生人才结构与分布不合理,高层次、创新型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改善。
(三)对引进人才的后续考核机制不够健全
委属几家医院后续考核环节缺失或虽有相应的考核办法但只是流于形式,出现了重引进,轻考核的问题。未能从多方位,多角度,针对引育人才岗位性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考核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和管理。
(四)未按规定标准申报柔性人才奖补资金
2021年委属医院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补贴资金中,引进柔性人才申报财政补贴资金121.14万元,评价发现实际使用财政补贴资金94.68万元,结余财政补贴资金26.46万元。其中市一院申报财政补贴资金为61.92万元,实际使用财政补贴资金59.76万元,结余2.15万元;市二院申报财政补贴资金为18.72万元,实际使用财政补贴资金9.72万元,结余9万元;市中医院申报财政补贴资金为18万元,实际使用财政补贴资金2.69万元,结余15.31万元。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加强对委属各医院的监督考核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二)多措并举,加强对现有医疗人才的培养
从本项目实施来看,医疗卫生单位人才获取方式主要以人才引进为主,而对单位现有医疗人员培养较为欠缺。在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同时,应重视对本地现有医疗人才的培养,是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前提,是医院健康发展的基础。
(三)实施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引育激励策略
一是应加强对本地医院的资金投入、政策倾斜,提升医院的整体环境,为引育人才提供硬件支持。二是通过媒体网站的宣传、组织赴境内高层次人才比重较高的地区召开推介会、说明会等多渠道方式来吸引人才,吸引更多有志人才投身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建设。三是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引育人才的真正需求,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激励方案,最大限度的满足引育人才的实际需求,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将短期激励目标和长期激励目标相结合,并针对不同人员的特点制定多层次激励政策,设计合理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事业平台,让他们感到进步、充实、提高,增加工作吸引力、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增强其归属感,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四)完善和落实对引育医疗人才的考核机制
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学科内在特色、人才的现有成果、人才的发展潜力等,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门类清晰、精准的评价体系,切实落实考核机制,对引育人才进行动态管理,有助于激励和鞭策引育人才努力提升临床实践经验,实现人才在各学科领域的最优配置。
(五)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对医疗人才申报财政补贴资金,应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本单位引进医疗人才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蚌埠市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的规定条件,对申报项目仔细分析、收集相应申报材料,逐项对照申报;再由不参与本项目申报的专人负责独立审核,并签署意见;最后由市卫健委审核小组对各家医院申报的材料进行再次复核,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申报补贴资金真实、完整、准确。
内贸集装箱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充分发挥淮河黄金水道作用,加快推进淮河水路集装箱运输,促进运输结构调整,降低物流成本,培育港口物流产业,服务皖北中心城市、淮河流域中心城市和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把蚌埠港打造成为皖北地区及淮河流域集装箱枢纽港。蚌埠市交通运输局、蚌埠市财政局根据蚌埠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制定了《蚌埠市推动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发展奖补办法》(蚌交财〔2019〕12号)。
“内贸集装箱奖补资金”政策实施部门为蚌埠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主管部门为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二)政策内容及实施情况
《蚌埠市推动水路内贸集装箱运输发展奖补办法》(蚌财交〔2019〕12号)以集装箱吞吐量作为指标,第一年度(2019.09-2020.08)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万(含)标箱,一次性给予1,200万元奖补;第二年度(2020.09-2021.08)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5万(含)标箱,一次性给予1,400万元奖补;第三年度(2021.09-2022.08)集装箱吞吐量达到7.5万(含)标箱,一次性给予1,600万元奖补;达到8万(含)标箱,一次性给予1,800万元奖补;达到10万(含)标箱,一次性给予2,5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禹会区财政按6:4比例分级承担,以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作为运营平台进行奖补资金发放。
第一个运营周期(2019.09-2020.08)目标集装箱吞吐量40,000标箱,实际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2,846标箱;第二个运营周期(2020.09-2021.08)目标集装箱吞吐量55,000标箱,实际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6,959标箱。
第一个运营周期(2019.09-2020.08)奖补资金1,200万元,市财政承担60%,即720万元,禹会区财政承担40%,即480万元,资金均已到位,并已兑现拨付港口企业。第二个运营周期(2020.09-2021.08)奖补资金1,400万元,市财政承担60%,即840万元,禹会区财政承担40%,即560万元,市级资金840万元已到位,禹会区财政资金560万元未到位,市级资金840万元仍在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未拨付港口企业。
(四)绩效目标
1.绩效总体目标情况
充分发挥淮河黄金水道作用,加快推进淮河水路集装箱运输,促进运输结构调整,降低物流成本,培育港口物流产业,服务皖北中心城市、淮河流域中心城市和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把蚌埠港打造成为皖北地区及淮河流域集装箱枢纽港。
2.绩效阶段目标情况
第一个运营周期(2019.09-2020.08)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万(含)标箱,第二个运营周期(2020.09-2021.08)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5万(含)标箱,第三个运营周期(2021.09-2022.08)集装箱吞吐量最低达到7.5万(含)标箱以上。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政策落实。
本次评价的范围是2019.09-2021.08“内贸集装箱奖补资金”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完成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奖补政策、实施单位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政策实施有关的申报文件、审核文件、资金发放等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绩效评价资料,围绕指标体系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同时采取询问查证、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通过对“内贸集装箱奖补资金”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期间为2020-2021年政策三大类指标进行分类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情况如下:
指标
政策制定
政策执行
政策效果
合计
分值
20
25
55
100
考评得分
19
14.5
48
81.5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经综合评分:2020-2021年“内贸集装箱奖补资金”政策评价得分:81.5分,其评价结果为“良”。
(一)政策制定分析
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9分。政策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政策绩效目标合理,但绩效目标不完整,部分绩效目标指标值相对模糊、不好衡量。预算编制科学,2020年奖补资金1,200万元已按照《2020年蚌埠港奖补政策建议方案分配》;2021年奖补资金尚未进行分配。
(二)政策执行评价分析
该指标分值25分,得分14.5分。预算资金未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期,资金拨付不及时,涉企类专项资金,未同步纳入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有效性有待提高。
(三)政策效果情况分析
该指标分值55分,得分48分。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增长,但第二运营周期增长率下降,集装箱重箱比例第二运营周期有所下降;评审工作完成不及时;政策实施带动了经济增长,降低了运输成本,增加了就业岗位,提升了蚌埠港水运竞争力,对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有积极影响;政策具有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一)政策制定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奖补办法指标设置单一,与政策初衷的整合目标不适应,难以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作用。二是未制定公开的奖补实施细则,港口企业在运营周期内始终不清楚具体奖补范围和标准,影响政策实施效果。三是奖补分配方案事后制定,公开性、透明度不高,方案制定主体下移,方案制定者同时是奖补资金分配对象,分配方案公正性、合理性易受质疑,影响政策公信力。四是奖补资金分配方法可操作性不强,资金兑现不及时,难以及时发挥奖补资金的作用。
(二)政策执行过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奖补资金区级预算不到位。二是奖补依据核查不及时。三是奖补资料申报不规范。四是奖补资金兑现不规范。五是奖补资金管理不规范,1.奖补资金直接拨给平台;2.未审批就拨付了资金;3.奖补资金未纳入涉企系统;4.公示不规范。
(三)政策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集装箱新航线数量少;二是集装箱吞吐量低、增长率下降;三是集装箱重箱比例下降;四是集装箱装卸收入降低。
(四)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未按照政策主要任务细化;二是部分绩效目标指标值相对模糊,量化不明确;三是绩效自评不够准确,绩效自评表与绩效目标申报表个别绩效目标不一致;四是绩效自评结论不真实。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环节,调整政策。
(二)针对问题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
抓紧落实区级预算资金;加快并进一步规范奖补资金审核工作,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应对审核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必要时可由运营平台进行初审,报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完善奖补资金管理,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三)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政策效果。
针对集装箱新航线数量少,集装箱吞吐量低、增长率下降,集装箱重箱比例下降,集装箱装卸收入降低等政策执行效果不够理想的方面,必要时在奖补政策制定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以调动港口企业积极性,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四)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水平。
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按照政策主要任务细化绩效目标,并精确绩效目标值的设定,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客观评价政策绩效情况,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和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和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蚌埠市委组织部、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经济的实施意见》(蚌组字(2019)10号)和配套扶持政策,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方式
“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总金额为4,000万元,其中蚌埠市农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拨付至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用于市农业发展基金和子基金的风险补偿以及对子基金的出资;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2,00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蚌埠市委组织部、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经济的实施意见》(蚌组字(2019)10号)和配套扶持政策,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64个中央和省重点扶持村配套640万元;44个市县扶持村补助880万元;先进乡镇和先进村以奖代补300万元、示范主体奖补180万元。全部资金足额拨付县区财政。
1.2021年通过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现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总额增长15%;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总体达到19.2%;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占经营性收入比重不低于40%。
2.发挥农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担保作用,支持10家以上重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促进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本次评价的范围是2021年度“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立项情况、预算完成情况以及综合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从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来评分,满分100分。一是决策(17分)。主要评价专项立项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评审公正性和评审程序规范性等情况。二是过程(23分)。主要从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落实两个层面,评价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率、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有效性、基金管理、绩效自评内容准确、完整性、绩效自评结论真实性、绩效评价配合情况。三是产出(30分)。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来对专项资金进行评价。四是效益(30分)。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四个方面来进行具体评价。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等,四个级别分别是:评价指标总分100分,按各明细指标的得分计算出评价得分(S),评价结果分为优(S≥90分)、良(90>S≥80)、中(80>S≥60)、差(S<60)四等。
(三)评价方法及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的有关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有关的申报文件、审核文件、项目管理、资金发放等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绩效评价资料,围绕指标体系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同时采取询问查证、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通过对2021年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期间为2021年度项目四大类指标进行分类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情况如下: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17
23
30
11
12
29.4
28.4
80.8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经综合评分:蚌埠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得分:80.8分,其评价结果为“良”。
(一)项目决策分析
(二)项目过程评价分析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9.4分。2021年共扶持村集体108个,86个项目已验收,项目完成及时率79.63%。2021年农业发展基金共对13家农业经营企业提供16批次担保,此外为1225户农户提供信用类乡村振兴贷担保,农业经营主体共获得贷款资金28,554.50万元,投资蚌埠新希望食品有限公司,带动投资24,000万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6.28。2021年全市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强村数262个,占比28.70%。全市已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评选出蚌埠市10个先进乡镇、20个先进村集体和36个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主体。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部分县区缺失项目评审资料,部分县区未见村集体扶持项目资金分配公示资料,个别县区部分项目公示投资额与台账信息不符。二是部分县区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没有实施。三是合同签订或履行不规范。如部分项目实施主体与协议签订主体不一致,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部分村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未明确投入企业的资金是股权投资还是借款。四是项目验收不规范。部分县区缺失项目验收资料,或仅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未反映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五是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异。六是扶持壮大村集体资金用于发展当地特色产业的引导作用有待加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资金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一是资金使用性质不明,部分村集体资金投资未明确为股权投资还是借款。二是部分村集体财务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行政村和合作社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三是项目结余资金及项目收益有待明确。评价抽查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均将集体收益记在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上,但相应支出未单独核算。政策文件对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收益使用未有明确规定。
(三)基金运作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基金运行管理模式有待明确。目前未见农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也未成立基金公司,该基金通过在蚌埠市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设立专户方式进行管理。二是基金核算不够规范。截至2021年12月底,扣除代偿莱姆佳、楚汉食品贷款本息2,715.86万元,以及投资新希望食品公司资金2,263.5万元后,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清算后结余资金应为5,414.69万元,其托管方蚌埠市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账面余额3,020.65万元,差异2,394.04万元,该公司将其中2,000万元记入本公司实收资本,394.04万元的清算收益和利息收入均未记入专项资金。三是部分投资本金及清算收益未及时转入专户。蚌埠市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已于2021年11月清算,但部分剩余投资本金及清算收益在2022年3月和6月才分别转入资金专户。四是统计数据管理有待加强。个别企业上报统计数据与现场评价核查有差异。
(一)强化项目管理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三)加强基金监管
中科蚌埠技术转移中心、合工大及中科大
市校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技术转移是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新途径。为了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蚌埠市政府在2019年分别和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
根据“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数据统计:2019年我市吸纳技术成交额34.96亿元,排名全省第4,占全省吸纳技术成交总额的5.73%,占合芜蚌吸纳技术成交总额的8.49%;输出技术成交额36.39亿元,排名全省第3,占全省输出技术成交总额的8.04%,占合芜蚌输出技术成交总额的9.86%。
2020年我市吸纳技术成交额39.5亿元,排名全省第6,占全省吸纳技术成交总额的3.49%,占合芜蚌吸纳技术成交总额的7.02%;输出技术成交额86.78亿元,排名全省第3,占全省输出技术成交总额的11.69%,占合芜蚌输出技术成交总额的19.26%。
2021年我市吸纳技术成交额67.63亿元,排名全省第10,占全省吸纳技术成交总额的3.11%,占合芜蚌吸纳技术成交总额的7.71%;输出技术成交额57.03亿元,排名全省第6,占全省输出技术成交总额的3.25%,占合芜蚌输出技术成交总额的6.86%。详见下图:
从以上统计数据来看,全市吸纳技术交易额逐年上升,企事业单位吸纳技术成果能力逐渐增强,但在全省排名和占比逐年下降。2019-2021年吸纳技术交易额总计142.09亿元,输出技术交易额总计180.2亿元,吸纳技术成交额小于输出技术成交额,我市技术成果大量向外市溢出。
(二)项目内容、实施方式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征求企业技术需求,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进行攻关,解决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难题。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和企业各自发挥技术、人才、资本、市场、管理等优势的发展模式,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技术转移体系。
项目实施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后补助,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分阶段补助。二是前补助,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主管部门根据科研计划合同和科研计划任务书确定的拨款计划及任务实际完成进度核拨经费。项目实施流程如下:
(三)机构情况及工作经费
按照协议约定,一是合肥物质研究院合作需要在我市建设蚌埠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即中科蚌埠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中科蚌埠中心”)。目前该中心已成立,在蚌有固定办公场所,常驻蚌埠工作人员14人,每年安排300万元工作经费。
二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需要在蚌埠设立中科大技术转移蚌埠中心(以下简称“中科大转移中心”或“中科大”)。目前该中心在蚌没有常驻办公场所,工作人员7人,常驻合肥,每年来蚌处理阶段性工作如走访企业,调研需求等,每年工作经费150万元。
三是合肥工业大学需与我市共建政产学研创新平台-合工大技术转移中心蚌埠分中心(以下简称“合工大转移中心”或“合工大”)。目前该中心在蚌没有常驻办公场所,工作人员2人,常驻合肥,每年来蚌处理阶段性工作如走访企业,调研需求等,每年工作经费50万元。
(四)资金安排情况
1.合同金额及财政补助金额
2019-2021年,共有40个项目立项并获得财政补助,具体见表1:
表1:合同金额及财政补助金额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个数
合同金额
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金额
实际支付至企业或团队
累计结余结转
备注
总金额
其中:财政补助总金额
中科蚌埠中心一期
15
6,444.00
3,508.40
2,700.00
2,315.58
384.43
每年定额安排项目经费2700万元
中科蚌埠中心二期
10
2,671.00
2,041.75
653.28
2,046.73
小计
9,115.00
5,550.15
5,400.00
2,968.85
2,431.15
合工大一期
6
800.00
580.00
510.00
314.89
195.11
合工大二期
809.00
629.00
314.50
102.68
211.82
1,609.00
1,209.00
824.50
417.57
406.93
中科大
3
825.00
660.00
330.00
61.65
268.35
40
11,549.00
7,419.15
6,554.50
3,448.07
3,106.43
注:目前,中科蚌埠中心资金管理模式是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中科蚌埠中心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分阶段对企业进行补助。中科大和合工大资金管理模式是根据科研计划合同和科研计划任务书确定的拨款计划及任务实际完成进度,将经费拨付至高校的账户,由研发团队按实际支出报销。未支付完毕的资金均留存在技术转移中心、高校的账户上。
2.财政安排预算资金
2019-2021年财政累计安排预算资金7,779.5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225万元,项目经费6,554.5万元。①中科蚌埠中心6,30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900万元,项目经费5,400万元。②中科大555万元,其中工作经费225万元,项目经费330万元。③合工大924.5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00万元,项目经费824.5万元,具体见表2:
表2:预算安排金额情况表
序号
年度
主管局
项目单位
工作经费
项目经费
1
2019年
市发展改革委
中科蚌埠中心
300.00
2019年小计
-
2
2020年
3,000.00
市科技局
150.00
4
合工大
405.00
50.00
355.00
2020年小计
3,555.00
500.00
3,055.00
5
2021年
75.00
7
519.50
469.50
2021年小计
3,924.50
425.00
3,499.50
7,779.50
1,225.00
3.项目安排情况
2019-2021年,财政共补助项目40个,具体见下表。
表3:研发合同金额区间统计表
研发合同区间
研发金额合计
补助金额合计
1500-2000
2,000.00
1000-1499
1,000.00
400-499
1,230.00
900.00
300-399
8
2,631.00
2,218.40
200-299
2,741.00
2,229.75
100-199
13
1,787.00
1,341.50
<99
160.00
129.50
表4:财政补助金额区间统计表
补助金额区间
金额合计
占比
250-300
3245.9
43.75%
200-249
1829.5
24.66%
150-199
872.75
11.76%
100-149
872.5
50-99
549.75
7.41%
<50
48.75
0.66%
7419.15
100.00%
表5:项目补助按领域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领域
补助个数
个数占比
财政补助金额
金额占比
新材料
14
35.00%
2,458.00
33.13%
先进制造
15.00%
1,004.90
13.54%
医疗器械
12.50%
1,190.00
16.04%
生物医药
10.00%
828.75
11.17%
智能制造
7.50%
300
4.04%
电子信息
5.00%
600
8.09%
环境保护
447.5
6.03%
工业安全
2.50%
120
1.62%
9
生物智能制造
110
1.48%
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144
1.94%
工程机械自动化
216
2.91%
表6:项目补助按区域情况统计表
地区
研发合同金额
淮上区
25.00%
4,157.00
2,010.65
高新区
2,273.00
1,840.50
蚌山区
17.50%
1,591.00
1,254.75
禹会区
965.00
755.00
龙子湖区
960.00
806.00
怀远县
1,258.00
493.50
五河县
225.00
固镇县
45.00
33.75
(五)项目进展情况
40个项目中,其中研发结束并结题验收的0个;研发结束,尚未结题验收的18个,研发中的项目21个;提前中止的项目1个。详见表7:
表7: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项目进展
个数
研发结束并结题验收
0
研发结束,尚未结题
18
45.00%
研发中
21
52.50%
其中按任务书进度进行的项目19个;滞后于任务书进度的项目2个。
项目中止
因市场前景不明朗,企业申请中止。
(六)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抓手,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不断优化有利于创新发展的环境,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建成“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提供强大科技支撑,推动企事业单位关键技术问题解决、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技术进步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使我市全社会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初步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创新型城市。
(七)项目实现的主要绩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评价的对象是中科蚌埠中心、合工大及中科大市校合作项目,评价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项目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通过评价,深入了解三个市校合作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的详细情况,总结财政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蚌埠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蚌财绩〔2021〕53号)、《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蚌财绩〔2022〕190号)的有关规定,评价组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逻辑链条来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分值设计以结果为导向。四个一级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决策15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明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过程25分,主要评价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自评结论的真实性、组织机构规范性、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产出30分,主要评价三个项目的履约情况,项目遴选的准确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实现情况、项目完成的及时性。效益30分,主要评价吸引创新人才和技术经纪人、推动关键问题解决、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对区域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再创新、服务企业和合作院校满意度。
(三)评价方法与实施
本次评价采用现场调研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主要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方法,对定性评价指标采用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对定量指标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进行量化打分。总分值为100分,根据得分的不同情况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
优:90(含90分)-100分;
良好:80(含80分)-89分;
中:60(含60分)-79分;
差:60分以下。
三、综合评价结论及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中科蚌埠中心、合工大及中科大市校合作项目评价综合评分79分,结果为中。
评价认为通过项目实施带动40个项目进行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实施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加,产值和销售增加;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创新创业人才,解决了我市企事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促进我市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并为企业以后技术难题的解决提供了方向、搭建了桥梁,提升企事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意愿。服务企业和合作院所满意度高。但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绩效工作需要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资金支付进度慢;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政策宣传力度和范围不够,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履约未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部分项目进展滞后,未及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实施效益未充分显现的情况。
(一)决策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15分,得分14.5分,项目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政产学研合作的层次与水平而设立,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和行业规划发展要求,符合财政支出的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提升。
(三)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设定分值30分,实际得分24.45分,合作项目的履约情况大部分完成,补助项目40个,财政补助资金7419.15万,补助项目的遴选准确率高,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率高。但市科技局对项目的组织管理不到位,三个转移中心履约条款未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部分项目的完成不够及时,未及时进行结题验收。
(四)效益指标分析。效益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分27.3分,通过项目实施,带动项目实施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加,产值和销售增加;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创新创业人才,解决了我市企事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促进我市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并为企业以后技术难题的解决提供了方向、搭建了桥梁,提升企事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意愿。服务企业和合作院所满意度高。但项目实施的效益未充分显现。
四、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按项目引导方向筛选项目,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明显
在项目的遴选上,着重选取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硅基、生物基、生物医药等产业,共补助了40个项目的技术工艺研发和新产品的开发,对我市重点产业做大做强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二)政产学研深度融合,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激发企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意愿
项目实施后解决了一批企事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项目融合了政府引导资金、院所的人才和技术、企事业的资本和市场,形成合力,并为企业以后技术难题的解决提供了方向、搭建了桥梁,通过融合加深了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产业发展和更多技术成果转化,有多个项目实施了第二次的技术研发合作。
五、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预算安排不科学,资金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
截至2022年6月底,尚有3,106.43万元的项目经费未形成实际支出,占预算金额的47.3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施周期较长,目前部分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科研经费未全部形成支出。二是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所需资金匹配度不高,如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定额安排中科蚌埠转移中心预算经费3,000万元,未考虑按项目实施情况分期核拨,造成资金沉淀。2019-2021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5,400万元,转移中心实际补助企业2,968.85万元,结转资金2,431.15万元。安排工作经费900万元,实际使用632.62万元,结转资金267.38万元。合工大、中科大与企业签订项目任务书后,即申请拨付50%项目经费,目前中科大及合工大安排项目经费1,154.5万元,科研团队实际申请报销479.22万元,结转675.28万元。
(二)部分项目实施不理想,履约条款未完成
(三)资金投向分散,不利于重点或关键项目技术突破
目前实施的40个项目,从签订的研发合同金额看,最大的合同金额2000万元,最小的合同金额20万元,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占67.5%;从财政补助金额看,最大补助金额300万元,最小补助金额15万元,200万元以下补助金额的项目占52.5%。财政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小项目占比较多,主要用于分散化的生产技术课题,重点不够突出。同时对于部分大项目,相对于签订的研发合同金额,由于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较少(上限300万元),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四)部分项目效益未充分显现
2019-2021年,项目实施单位总体销售收入、缴纳税费和利润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3.95%、3.47%和-11.94%,虽然销售收入有明显增长,但从税收贡献和利润来看,效益未充分显现(详见附件5“项目效益统计表”)。一是部分项目研发周期长,短期内难以落地,如医药领域的项目,从研发到临床应用,周期长,短期内难以见效;二是部分项目产品市场推广有一定的难度,如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研发项目,相比石油基为原料的产品成本高,市场接受度和市场占有率不高;三是部分项目实施对企业发展影响效果不明显。
(五)项目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绩效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对合作项目的管理组织、检查验收和后续考核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多头管理带来重复工作,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分别管理三家转移中心,各类资源分散,缺乏有效整合,尚未形成协同创新合力,资金使用合力不足。如在征集阶段,往往出现中科蚌埠中心、科大中心、合工大中心分别向同一企业征集、考察项目的现象,工作重复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负担。四是各中心有待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知名度,提高服务意识,使更多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真正在我市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方面起到引领带头作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转移中心积极协调推进项目进展,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办法,按进度拨付,理顺拨付程序,应拨尽拨,保障项目如期开展,同时适当增加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对投资金额大的重点项目,可突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限额,有利于重点项目的推进和落地。三是加强对合作单位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二)构建完善统筹协调联动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应加强项目遴选的准确性,明确项目评审原则、评审标准、规范评审工作,坚持市场化导向,集中力量攻克行业“卡脖子”关键技术,加大对精准项目投入,积极采用“揭榜挂帅”等模式,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实现在重点科技领域的突破,提高项目转化的成功率,从而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应构建开放共享资源优化整合平台,建立会商决策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科技资源由多部门分散管理向多部门协同集成管理转变,加强项目配置的统筹协调,统一目标,解决多头走访、资源配置“碎片化”的问题。
(三)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
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应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及监管职责,加强项目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定期沟通、报告制度,按时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转移中心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加强服务意识,使更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对蚌埠市科技成果转化起到引领作用。二是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局加强对技术转移中心的工作考核力度,督促中科技术转移中心和合工大、中科大按计划推进工作,完成履约条款,指导、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保障技术成果转移效益按时实现。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绩效评估考核办法,以产出绩效为核心,以实施效果为导向,重视项目成果转化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与经费核拨挂钩,真正做到“按效付费”。
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
2021年度绩效再评价报告
为了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PPP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皖财金[2021]1278号)、《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蚌财金[2021]471号)等文件要求,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蚌埠市住建局”)作为实施机构的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2021年度绩效再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PPP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竞标,于2017年10月27日与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PPP合同,并根据PPP合同约定,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蚌埠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蚌埠市城市防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其中,市城开公司占股比例为10%;安徽水利占股比例为90%。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全生命周期工作,排水公司负责本PPP项目的过程管理。
原PPP项目合同约定总投资约为45,473.3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7%后,投资为43,733.86万元。由于受建安费限额影响,减少了建设内容,实际完成投资为40,881.38万元,最终以政府决算审计数为准。原PPP项目合同运维绩效服务费1,680万元/年,其中泵站812万元/年(不含电费,电费按实结算),管网868万元/年。实际实施改造涉及8座污水提升泵站提标改造、3个排涝泵站、13个内涝点、5条路污水主干管和部分路段雨污分流改造。与原合同内容相比,一是泵站减少3个,二是管网长度大幅减少(合同暂定管网长度为135,740m,实际改造管网长度为29,300m),运维绩效服务费费将减少为946万元/年,其中泵站646万元/年(不含电费,电费按实结算),管网234万元/年、明渠66万元/年。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的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2021年度绩效再评价工作,依据市住建委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的《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合同》,全面考核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管理和运营情况,对项目改建成后的效果、项目运营维护工作绩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二)绩效评价对象、范围与时段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2021年度绩效。评价的范围是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的蚌埠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PPP项目2021年度绩效再评价工作,评价其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绩效目标最终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三)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四)绩效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2.组织实施阶段:(1)开展前期调研、(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3)制定评价实施方案;3.分析评价阶段。
数据收集方法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基于指标评分、数据采集、问卷调查以及关键绩效环节的访谈调查和资料整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本项目的绩效进行再评价,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5.3分,评价等级为“优”。
评分情况
项目产出
项目效果
项目管理
合计分值
80
得分
78
8.8
8.5
95.3
得分率
97.5%
88%
85%
95.3%
(二)绩效分析
1、综合评价情况
2、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运营、项目维护等情况进行评定,下设项目运营、项目维护、成本效益和安全保障4个二级指标,共涉及排水防涝功能、泵站运维水电费、日常巡查疏通管理、排水防涝处理及时性、服务暂停时长、环境污染、暴雨排涝计划和实施、设施设备维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运行管理、生产监控系统运行、成本管理、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理、安全管理15个三级指标。项目产出总分80分,得分78分,得分率97.5%,主要存在问题为:日常巡查疏通管理存在异常项;暴雨排涝计划和实施部分无实施情况记录及总结。
3、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运营生态影响效果、社会影响效果等情况进行评定,下设生态影响、社会影响、可持续性和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共涉及环境提升、工程环境、信息上报、社会责任、社会舆论、运行持续性、社会公众满意度、主管部门满意度等8个三级指标。项目效果总分10分,得分8.8分,得分率88%,
4、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定,下设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管理、职业管理、信息公开6个二级指标,共涉及人员配备、技能培训、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档案管理、职业管理、信息公开等8个三级指标。项目效果总分10分,得分8.5分,得分率85%,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龙腾路明渠污染问题
因排水通道兼具排水和环保两方面问题,必须满足城市排涝的同时保证污水不能进入龙子湖和张公湖。因上游雨污分流不彻底、管道错接、漏接等问题,使得防汛排水通道龙腾路明渠在汛期的开闸放水,会对水体造成不可避免的污染。
(二)保险及保函延期问题
2021年度该项目已购买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11,155,434元,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1,500,000元。雇主责任险,保险人数20人,保险金额每人550,000元。上述保险到期日期均为2021年9月28日。续保的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起保日期为2022年1月5日,2021年第四季度未投保。履约保函为中信银行蚌埠分行2017年10月23日开具,保函金额2000万元,有效截止至2020年4月10日,无新保函。该工程履约保函为建设期保函,尚未变更为运营期保函。
(三)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问题
经分析项目公司8个泵站员工年龄组成,8个泵站值班员工24位,其中50岁以上员工19人占79.17%。,40-50岁员工1人占4.17%,30-40岁员工3人占12.5%,30岁以下员工1人占4.17%。年龄结构偏大。
(四)财务审计报告问题
经沟通,项目公司每年都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但至绩效评价日,尚未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
(五)档案管理不规范
(一)整改上游管道问题
(二)专人负责保险及保函管理
经沟通,项目公司正在办理运营期保函。项目公司应认识到PPP项目保险及履约保函是项目执行阶段各项监管职能能够顺利实施的根基。一方面它为社会资本及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供了保证;另一方面也是政府方在合作期间实现有效监管及在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违约的情形下得到有效救济的强力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应派专人负责保险及保函事务,登记保险及保函日期,及时办理延续手续。
(三)调整人员年龄结构
因泵站值班工作技能要求不高,岗位工资低,故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建议在以后的人员招聘中,调整人员年龄结构。同时格外重视员工身体健康问题,避免出现员工带病上班,出现病倒在岗位上的事项。
(四)提前完成财务审计报告工作
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建议项目公司提前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以后各年运营期绩效评价提供财务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