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还是1%吗?
答: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暂减按1%征收增值税继续执行,待文件出台后,以文件为准。
2、机动车发票政策2021年变化了吗?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堵塞虚开、低开发票税收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机动车发票有什么遵循规则?
答:销售方使用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二)销售方购进机动车直接对外销售,应当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获取购进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等信息后,方可开具对应的机动车发票。
4、机动车发票应如何开具?
答:销售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一)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只能填写一辆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栏,销售方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填写。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如消费者为个人则应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打印内容出现压线或者出格需要作废重开吗?
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打印内容出现压线或者出格的,若内容清晰完整,无需退还重新开具。
6、机动车发票换版了吗?
答:自2021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开具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所得税科
1、从2021年开始,对于一些全年收入低于6万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是否有新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比例是多少,应在什么时候申请退付?
财产和行为税科
1、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主要指哪些税种?具体规定有哪些内容?
答: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按照《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具体税种包括:自2020年1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具体内容: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税,纳税人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2、农村户口的村民在亳州市市区购买房屋的契税补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的若干意见(试行)》(亳发〔2016〕12号)第三条:“城市规划区以外进城就业农民工在城区购买首套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缴纳的契税予以全额补贴”,自2016年10月27日到2017年10月26日符合条件的购房可以享受。之后又延续一年到2018年10月26购买的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补贴,由安徽政务服务网“农民工进城购房契税补贴”目录模块或到市政务服务中窗口申请办理即可。具体程序:
一是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
二是规划部门受理,并认定申请人户籍是否在规划区范围外,认定所购房屋是否在规划区范围内。
三是公安部门认定申请人是否为农村居民。
四是税务部门根据契税交纳情况认定是否首套房,核定契税补贴金额。
五是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是否已进行不动产登记。
六是不动产登记部门向申请人打卡发放补贴,完成兑现。
4、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于个人购买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按照1.5%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2%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购买住房为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二套房均按1%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
5、我省占用耕地适用税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省占用耕地适用税额标准:一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37.5元/平方米;二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26.25元/平方米;三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18.75元/平方米。
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对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暂不加成征收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降低20%征收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一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30元/平方米;二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21元/平方米;三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15元/平方米。
6、《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与之前买房1%或2%相比,是契税的税率提高了吗
答: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许多市民听到这个消息,认为《契税法》实施以后,契税的税率上涨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读。
《契税法》与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里规定的“3%-5%”的税率是一样的,《契税法》并没有对税率进行调整。现在市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实行的是优惠税率,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1.5%、2%属于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率,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适用,安徽也在一直执行,也就是说市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一直在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这与《契税法》规定的法定税率并不冲突。
社保非税科
1、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但这项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了,请问2021年国家对减免社保费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家出台的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从2021年1月1日起已经按照规定正常征收。
我省规定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
1、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从2020年2月份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2、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从2020年2月份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3、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执行期限从2020年2月份到2020年6月底。
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也就是说,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仍以现行费率(八档)为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2、随着广大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意识的提高,有许多居民咨询: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有哪些新变化?是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吗?
答:从2020年1月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15个,并通过缴费补贴激励按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缴费档次调整为15档: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这些人群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
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多。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从2020年1月起,将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
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市、县(市、区)可自行提高增发标准。
征收管理科
1、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问题,现在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哪些资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可以申请多久?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多久能审批下来?如审核不通过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谢谢。
以上问题及答复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1、购买的新建商品房要从网上办理吗?如果是,从哪里办理呢,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时候可以交税和拿到房产证呢?
所需材料包括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开发公司总证),均需拍照上传对应栏目中。只需上传一次资料,多部门共享办理。上传成功后,等待审批,收到缴税(费)短信提醒后,在用户中心-我的缴费-待缴费业务项进行缴费。从纳税人签字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后可办结“拿证”流程。
2、农民工进城务工购房享受契税补贴政策,需要注意的要点如下:
注:农民工进城首次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是从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3、如何申请农民工进城契税补贴?
4、个人代开发票怎么办理呢?需要带什么?
答: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或者邮政代办点均可办理。接上级通知,个人代开发票税收政策暂按疫情期间政策继续执行,增值税执行1%的征收率。
5、代开个人房屋租赁发票,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可以开票?
答: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没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办理。目前该项业务实现了同城通办,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税厅办理业务。
6、新办企业现在可以网上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可以。现在税务登记网上办理有两种途径:一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区域切换至亳州市,在页面下方的企业集成服务,选择企业开办模块,即可办理税务信息确认;二是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选择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即可实现网上办理。
7、外地人在亳州市缴纳车辆购置税可以吗?
答:户口不在亳州市(含三县一区)的车主,需要在亳州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要先在公安局办理好居住证,然后才可以在亳州缴纳车辆购置税。
8、车辆购置税免征范围。
答:应享受国家政策免征车购税的有: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车辆和油电混合动力车辆);留学生回国服务的,购买一辆国产汽车,免征车购税。
9、留学生回国服务购买一辆国产汽车免征车购税需要哪些资料?
答: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海关批准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3.护照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携带以上资料到市车购税办税服务厅窗口即可办理免征。
10、二手房屋住宅交易如何缴税?
答: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一)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未满二年
(二)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满二年不满五年
卖方:个人所得税1%
(三)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满五年并且该房产是卖方唯一住房的,卖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行为对于买方来说:个人购买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按照1.5%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2%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购买住房为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二套房均按1%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
11、二手门面房交易如何缴税?
买方:缴纳契税3%;印花税万分之五。
12、哪些涉税事项可以同城通办、全省通办呢?
答:就纳税人常常关心的涉税业务在哪个办税厅可以办理,目前除一手房缴纳契税、二手房过户缴税、车辆购置税外需要到专业性办税厅办理,其他涉税业务基本上实现了同城通办、全省通办,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具体业务通办情况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