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发挥党政机关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介会,把我市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们请过来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同志们一起面对面交流,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工作。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国之大者”,大势所趋
(一)习近平总书记有重要指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一次考察中作出重要论断。今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绿色低碳发展,这是潮流趋势,顺之者昌。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由之路。
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密集推出,为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和有力保障。
(三)上级部门有重点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公务用车采购要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党政机关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确保“只减不增”,并提出了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今年3月刚下发的《关于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十条具体措施的通知》,再次重申了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备的要求。根据机关运行成本和公务用车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市直党政机关公车运行经费中的燃油费约1145万,平均每辆车每月超过1300元,而新能源汽车充电费平均每辆车每月约100元,仅占燃油费的8%。提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是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减少公车运行经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现状及困难
(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现状。随着各国制定利好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831.12万辆,同比增长119.01%。欧美新能源汽车销售表现亮眼,欧美成为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占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43.8%。近几年,欧美发达国家企图遏制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发展,但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力推动下,我国通过加大政策支持、提高科研投入、领跑生产制造、统一使用标准等多措并举,近8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稳居全球第一。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350万辆,较2022年增长158%,销量占全球销量比重超42%,增长率明显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产业发展态势迅猛,稳居全球领先地位。
(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目前,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现有1071台(编制1164台),共有新能源汽车48台。2023年7月份至今,市直购置一般公务用车32台,新能源汽车30台(纯电动力6台、插电式混合动力24台),占比93.75%,同比大幅增长。12个县市区共有新能源公务用车34台,其中衡南县12台,衡阳县11台,祁东3台,衡东2台,常宁2台,耒阳2台,石鼓2台,衡山县、南岳区、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均为0台。除衡南县、衡阳县新能源公务用车新增数量较多外,其余县市区推广效果不尽如人意。对照“省八条”明确的“60%、40%”的配备指标,存在落实“应配尽配”要求不到位、纯电动力新能源汽车配置占比低等突出问题。
(四)推广新能源汽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和干部职工没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方面难以摆脱“燃油车方便又保值”“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成熟”等惯性思维,对破解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信心不足,存在观望等待的心态。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充电桩覆盖范围偏小,与株洲等兄弟市州相比有一定差距。对此,市领导非常重视,去年,黄立副市长组织召开了解决全市停车难的专题会,分党政机关区域(由市弘能公司负责建)和社会公共区域两块,加快对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已建成的充电桩数量正在逐步增加。
三、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几点希望和要求
(二)对新能源汽车供应服务商也提四点希望:一是提供更多选择性。各厂商要加快技术革新,提高宣传力度,持续夯实纯电、混动、换电等多技术路线新能源生态布局,不断创新自主动力电池研发技术增强续航能力,努力为市场提供更多更优更有选择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二是优化全过程服务。针对公务用车,各厂商应申请特殊政策,提供优质售前、售后服务,积极解决各单位在购车、用车过程中的需求和疑问,增强使用单位的购置意愿,营造良性互动的政企合作氛围。三是尽可能降低资费。各厂商在生产汽车时,应契合公务用车使用需求,推进新能源车型研发和生产。要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强与充电桩公司合作,完善各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新能源车购置使用成本。四是加强沟通联系。我局将搭建公车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和各大厂商的交流对接平台,届时,各方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1+1大于2”的联动工作合力,共同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推动公务用车规范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使用,加快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