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制造强省〔2022〕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日
关于加快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抢抓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行业融合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落地,加快培育形成发展新动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遵循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要求,坚持网联赋能与单车智能协同发展方向,以示范应用为牵引,以鼓励试点示范先行为重要抓手,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和产业创新要素集聚,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应用规模,鼓励有效商业模式探索,不断完善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生态,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产业高地和创新创业策源地。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导市场主体在技术研发、模式探索、商业运营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强跨部门协同,强化城市规划、交通体系和产业政策顶层设计,鼓励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着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创新驱动,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研发合作,加快突破核心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等技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跨行业、跨区域协同融合,同步推进车联网部署和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提升交通安全和出行效率。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聚焦典型场景和应用需求,在重点路段和区域优先部署基础设施,逐步有序扩大覆盖范围。从信息交互到协同感知再到协同决策控制,分层递进构建车联网服务能力。推动基础设施科学合理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和盲目建设。
标准引领,保障安全。完善产品、业务、技术、数据、安全等标准,推动“车、路、云、网、图”广泛协同和互联互通。坚持安全和发展同步,统筹推进技术应用与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及运行安全。
(三)发展目标和愿景。
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与创新链,落地一批车路协同应用服务和自动驾驶典型场景,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行业引领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车联网基础设施实现跨区域规模覆盖,建设运营能力明显提高,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商业模式取得突破,标准体系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政策创新、应用落地、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三、推进路径
实施车联网先导区建设“123”行动,围绕构建良好产业发展生态目标,以典型应用场景遴选、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力促政策创新、应用落地和产业发展先行,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景应用等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二)加快推进应用落地先行,在催生培育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坚持典型场景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新业务研发推广协同并进,通过持续扩大应用规模有效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地区针对典型场景和重点行业需求开展梳理论证,研究提出示范应用落地方案,明确实施区域范围和建设运营承担主体,不断丰富产品和服务,持续扩大应用规模。积极推动C-V2X设施设备和5G的协同部署,在复杂场景、重要路段协同部署交通感知和计算设备,由点及面、循序渐进、分级分类推进信息通信和感知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车联网数据融合及信息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加快突破汽车驾驶自动化关键核心技术,加强车联网信息数据应用,提升自动驾驶的功能可靠性、设计运行条件普适性和成本经济性,支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验证。
(三)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先行,在壮大提升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数量、产业规模、核心竞争力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鼓励技术研发攻关和商业模式探索,支持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推动产业、科技、人才、金融工作融合,着力构建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金融、人才为一体的良好发展生态,加快产业集聚和发展壮大。针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强度大、关键技术迭代快等特点,推进有条件地区依托汽车、软件、信息通信、智慧交通等领域比较优势,科学谋划布局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领域,强化要素供给保障,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市场主体,聚力打造国内领先的产业发展高地。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聚焦高性能车载芯片、自动驾驶软件算法、车载操作系统、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领域,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努力攻克短板环节和“卡脖子”技术,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四、主要任务
重点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牵引和模式创新、标准引领和安全支撑以及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形成政策引领、技术创新、产业壮大、应用推广全生态闭环,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一)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2.有侧重分阶段推进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局部试点向全域覆盖、基础信息互联向融合感知计算拓展的顺序,逐步构建集通信、感知、计算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基础设施环境。优先在城市中心城区主次干路口、交通流量集中和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部署车联网基础设施,并逐步向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扩展,分阶段推进形成区域级、城市级覆盖。根据特定场景需求,有选择的部署路侧感知雷达、智能摄像头、边缘计算等设备,分级构建道路协同感知计算能力。推进智慧公路建设,选取有条件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围绕全要素智能感知、全业务智能管理、全方位智能服务、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目标,打造一批智慧公路示范工程,实现联网成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5G+车联网协同发展。推进基于5G网络的道路设施数字化改造,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设备融合接入能力。组织开展5G与C-V2X协同组网建设,积极推进网络切片、算力服务、融合感知等应用试验验证,推动测试评估体系建设,提升基于5G的车联网服务能力。面向网联辅助驾驶、自动驾驶、高清视频传输、车辆远程驾驶、信息娱乐服务、空中软件升级、紧急救援等需求,不断丰富5G+车联网车载终端产品和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强化应用牵引和模式创新。
5.加强公共领域应用拓展。推动“两客一危”、物流运输、消防、救护、公交、出租等车辆接入车联网平台,提升公共领域车辆车联网应用规模。组织开展尾气排放在线监测、违法违规识别、电子围栏、驾驶行为监测、调度管理等应用,优化针对重点车辆的营运管理。开展优先通行、绿波通行、安全预警等场景应用,提升重点车辆通行效率和营运安全。推进车联网数据在基础设施智能化管养、道路交通组织优化等领域的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细分行业应用渗透。按照先易后难,从封闭到开放的顺序,在园区、景区、港口、矿区、机场、居住社区、城市街区等场所,循序渐进开展微循环客车、出租车、清扫车、快递车、送餐车、售卖车、物流运输车、特种作业车等自动驾驶示范应用。组织物流运输、出租等行业开展基于车联网技术的车辆管理、安全监管、运行调度、移动支付等应用。应用车载智能硬件、事故信息采集等技术,探索开展基于驾驶行为确定保费的保险业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公众出行应用体验。面向保障交通安全需求,在各类公路、城市道路事故易发路段开展行人过街、异常行为、道路积水、路面抛洒物、匝道汇入、横风、团雾等预警场景的规模化应用。针对提升出行效率需要,积极推动交通信号灯信息联网、车道级导航、停车场引导、充电桩引导、拥堵提醒、道路施工提醒、交通管制提醒等应用落地。不断丰富汽车后市场服务,推广无感支付、车辆安防监控、保养维护等业务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标准引领和安全支撑。
(四)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11.加快产业链强链补链。推动全产业链布局,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整车研发和商业化落地,不断壮大车载传感器、线控底盘、域控制器、智能座舱等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着力培育自动驾驶软件算法、车载操作系统等汽车软件竞争优势,大力提升车联网设施设备和集成运营服务发展水平。梳理推进一批重大平台载体、研发攻关、产业落地等项目建设,提升车载环境感知、执行与控制、车载软件系统、车联网通信系统、车联网信息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控制力。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建设一批在政策创新、产业培育、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和模式探索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引导产业和创新资源加速集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技术研发创新。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推动创建国家智能汽车交通运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测试验证和认证认可服务水平。大力推进跨界融合创新,支持汽车、电子、软件、通信、交通等领域合作对接,强化“车、路、云、网、图”一体化技术研发,构建基于车路协同的自动驾驶应用服务体系。推动重大技术研发攻关,围绕车规级芯片、跨域协同、融合感知、智能传感、故障诊断、线控系统、域控制器、车载操作系统、信息安全、多接入边缘计算、测试评价、车载安全网关、车联网网络优化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省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支持省内单位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加快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企业梯度培育。聚焦智能网联整车、智慧交通设备等领域,推动骨干企业科学制定战略规划,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跨国战略合作等工程,提升技术、质量、品牌、服务和资源要素配置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引航企业,全面提升产业生态主导力。围绕智能传感器、域控制器、智能座舱等领域,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主营主业,加大“智改数转”力度,专注提高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关键工艺等质量水平,提升产品整体性能,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聚焦智能驾驶软件算法、车规级芯片、自动驾驶商业运营等领域,支持各地出台专项政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特色发展园区,积极帮助初创企业对接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要素,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壮大产业发展动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推进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科学技术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应用落地与商业模式探索、产业集聚发展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成立联合推进组,推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建立完善产业推进机构以及智库和专家队伍,强化决策咨询支撑。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强化区域对接合作,促进基础设施和应用服务的互联互通。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创新。建立健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加强重大事项协调谋划,适时开展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评价,及时优化政策举措。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持续提升国家级江苏(无锡)车联网先导区发展水平。发挥基层首创积极性,鼓励开展政策法规先行先试,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产业培育提供必要支撑。支持有条件地区开放若干典型路段、区域(含高速公路),探索实施道路分级、车辆分级管理,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积极推动第三方测试机构和测试评价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