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来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15日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第三条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一般需要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

第四条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二)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

第五条商标用于服务场所以及服务交易文书上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二)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票据、收据、汇款单据、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二)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展台照片、参展证明及其他资料;

(三)商标使用在网站、即时通讯工具、社交网络平台、应用程序等载体上;

(四)商标使用在二维码等信息载体上;

(五)商标使用在店铺招牌、店堂装饰装潢上。

第七条判断是否为商标的使用应当综合考虑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式、宣传方式、行业惯例、消费者认知等因素。

第八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形包括未获得许可或者超出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期限、数量等。

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对商品或者服务使用的名称,包括《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中列出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和未在区分表中列出但在商标注册中接受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

第十条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生产部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一定共同性的商品。

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提供者、对象、场所等方面具有一定共同性的服务。

第十一条判断是否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同一种服务、类似商品或者类似服务,应当在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与涉嫌侵权的商品或者服务之间进行比对。

第十二条判断涉嫌侵权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构成同一种商品或者同一种服务、类似商品或者类似服务,参照现行区分表进行认定。

第十四条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可以认定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情形包括:

(一)文字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文字构成、排列顺序均相同的;

2.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3.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4.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5.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内容,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二)图形商标在构图要素、表现形式等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

(三)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相同,商标在整体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

(四)立体商标中的显著三维标志和显著平面要素相同,或者基本无差别的;

(五)颜色组合商标中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者基本无差别的;

(六)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和整体音乐形象相同,或者基本无差别的;

(七)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效果或者听觉感知上基本无差别的。

第十五条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文字商标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或者图形商标的构图、着色、外形近似,或者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形近似,或者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形近似,或者颜色组合商标的颜色或者组合近似,或者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者整体音乐形象近似等。

第十六条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参照现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关于商标近似的规定进行判断。

第十七条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应当在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与涉嫌侵权商标之间进行比对。

第十九条在商标侵权判断中,在同一种商品或者同一种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的情形下,还应当对是否容易导致混淆进行判断。

第二十条商标法规定的容易导致混淆包括以下情形:

(一)商标的近似情况;

(二)商品或者服务的类似情况;

(三)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四)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及商标使用的方式;

第二十二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将多件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将多件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第二十三条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突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突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第二十四条不指定颜色的注册商标,可以自由附着颜色,但以攀附为目的附着颜色,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注册商标知名度较高,涉嫌侵权人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处于同一行业或者具有较大关联性的行业,且无正当理由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应当认定涉嫌侵权人具有攀附意图。

第二十五条在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承揽人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附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一)进货渠道不符合商业惯例,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二)拒不提供账目、销售记录等会计凭证,或者会计凭证弄虚作假的;

(三)案发后转移、销毁物证,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情况的;

(四)类似违法情形受到处理后再犯的;

(五)其他可以认定当事人明知或者应知的。

第二十八条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说明提供者”是指涉嫌侵权人主动提供供货商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或者线索。

对于因涉嫌侵权人提供虚假或者无法核实的信息导致不能找到提供者的,不视为“说明提供者”。

对责令停止销售的侵权商品,侵权人再次销售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三十二条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应当保护合法在先权利。

使用人有下列情形的,不视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一)增加该商标使用的具体商品或者服务;

(二)改变该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方式等内容,但以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区别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变除外;

(三)超出原使用范围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或者人民法院诉讼中的下列案件,可以适用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关于“中止”的规定:

THE END
1.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违法经营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http://www.jieyang.gov.cn/jyamr/zwgk/zcfg/content/post_900404.html
2.《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规制恶意商标申请,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实际需要。 http://www.kinhalo.com/show-29-225-1.html
3.借势营销引发驰名商标之争驰名商标是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它不仅可以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制止混淆,还能发挥表彰功能制止一定程度的联想,从而具备巨大的商业价值。驰名商标的形成需要较长的培育过程,在此期间,为防止被抢注等风险,部分商标权利人通常还会申请注册防御商标,试图从源头上阻止不法行为。然而,商标侵权行为无孔不入,一旦发生纠纷,防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36744.shtml
4.酒类行业管理规范、中国酒业协会推荐商家【协会推荐书】 场景二 以下名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汾酒、西凤酒、董酒、古井贡酒、郎酒、全兴、国台、洋河、习酒)具备品牌一级授权 1、旗舰店、专卖店商家须提供商标权利人为源头直至开店主体的充分授权及完整授权链路,不得有地域限制; https://school.jinritemai.com/doudian/web/article/aHU995WSaQXh
5.小程序/生活号命名规范一个品牌只能在平台存在一家官方旗舰店。 品牌名+官方旗舰店 企业 营业执照身份信息账户验证 商标注册证号 1 由商标权利人(商标为R标)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独占授权文件/授权书。 2 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需提供商标权利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https://opendocs.alipay.com/b/03al52
6.商家规则中心店铺授权 旗舰店,指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京喜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入驻京喜开设的店铺;旗舰店,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商家所有)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京东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https://rule.jd.com/rule/ruleDetail.action?ruleId=672421950882189312&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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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抖音小店怎么取名字2)如非自有品牌,商家需提供由商标权利人为源头授权到开店主体的独占授权文件/授权书; 3)商标及授权书应在有效期内,且授权剩余有效期需大于 6 个月; 4)根据其商标权利来源,可申请“旗舰店”或“官方旗舰店。以“官方旗舰店”命名的,店铺入驻主体应为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 https://www.chinaz.com/2020/0529/1138688.shtml
10.原神雷电将军小内无遮挡图片「ほらcこれだよcちゃんとあるだろう」文件称,美国没有看到任何迹象表明以色列计划对伊朗使用核武器。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文件是如何流出的。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官员正试图确定泄密的源头。而根据以军人员在这一地区目击到一些遮住面部且有时被警卫围绕保护的人,并推测他们可能是哈马斯成员或人质。8月31日,以军在泰勒苏丹的一个地道群中发现了6具http://www.hfhome.cn/Edu/81900338527955439413.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