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指出,《征求意见稿》更为适应当下汽车市场的竞争环境,调整了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平衡两者利益,强化现有市场的规范运行,并能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据悉,《征求意见稿》征求期限截至2016年2月6日。新规一旦实施之后,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同时废止。
变化2.经销商权益得到大幅提升
据了解,为了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一些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汽车经销商淘汰出局,商务部于2005年出台了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规范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变化3.将打破车企零部件领域纵向垄断
在强化经销商权益,改变车企在汽车流通环节一家独大的话语权之外,《征求意见稿》试图打破车企的纵向垄断,尤其是在零部件领域,更为规范市场秩序。
据悉,《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与此同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非原厂配件、再制造件、修复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它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提升经销商权益
防止零部件垄断
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专家视点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
新规更适应现有汽车市场环境
“《征求意见稿》更为适应当下汽车市场的竞争环境。”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重新调整了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平衡两者利益,强化现有市场的规范运行。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将更加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将促进未来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与传统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与售后关联度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