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式赋能:小农户有效对接电商市场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整合式赋能;电商市场;市场需求;小农户;乡村振兴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互联网技术,可以强化农产品信息沟通、提供销路,降低中间环节、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2]。当前,学界对于农户与电商市场的研究主要围绕从农户如何参与电商市场以及农户与电商平台的关系演变等问题展开讨论。

其一,农户参与电商市场的方式。农户最开始从事电商一般以个体或者家庭经营为单元,通过提供低廉劳动力资本来打开电商经营市场并完成资本的初期积累[3]。但是,分散化经营且缺乏联合的小农户难以对抗本地同业的激烈竞争,他们很容易因为竞争失败而退出市场[4],因而只有形成协作才可能生存发展。于是,一些地方就形成了淘宝村集群网络,淘宝村的网商可以从集群网络中获取更多的市场信息、产品供应、快递服务、技术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的资源和服务[5]。然而,较为成熟的产业集群往往试图通过整合资源、产品标准与渠道将中小电商纳入自己的体系之内,但这样的过程往往伴随的是中小电商的利益受损[6]。

其二,农户与电商平台的关系演变。农户与市场关系是经典的经济学命题,马克思认为市场关系是阶级关系的表达,所以在传统的农户与市场关系中,个体的小农在市场经济中是无法取得有利的竞争性地位的[7],这也决定了小农户在与资本的博弈中存在“不平等交易”,只能获取较少的利润,处于不利位置[8]。但是,近年来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公司农户”的模式彻底改变了农户在传统利益链条中的关系[9]。农村电商的发展可以让小农户直接与消费者对接,帮助他们摆脱被中间商剥削与挤压的弱势地位[10]。然而,有学者认为农村电商并非真正能为参与的农户带来好处。邵占鹏认为,小农户在农村电商中的交易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因为电商平台的垄断使其在与电商平台的互动中处于依附性地位。虽然农民电商也试图通过多平台参与等方式改变这一困境,但受人才、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始终无法摆脱依附性的关系[11]。于是,在一些电商村就出现了大量小农户退出互联网市场的现象,小农户与电商市场的关系逐渐趋于断裂[12]。

小农户在与大市场对接的过程中,利益受损与交易成本过高是其对接市场过程中最突出的两个问题。一方面,小农户是零散且缺乏组织性的,他们本身掌握市场动态与信息的能力有限,独自对接市场成本极高,因而需要通过中介、地方性市场等“中间人”来为小农户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农产品从产地运送出去一直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虽然不低,但由于中间层级对利润的层层分刮,小农户到手的利润却极低。农村电子商务通过网络直接对接零散的小农户,可以消除较高的组织成本和沟通成本。但是,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涉及到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只有将这几个环节打通,才能很好地为小农户的电商之路提供机会和空间。现实是小农户在电子商务的应用、流通以及销售环节都缺乏系统性整合,想要小农顺利对接电商市场,就需要一定的外部性力量供应整合小农户与平台间的系统性环节。外部支持的核心在于提升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生产能力、流通能力以及销售能力,为其提供综合性、立体化的服务,从而帮助小农户有效对接电商市场,笔者将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路径称之为“整合式赋能”。

所谓的“整合式赋能”是要站在小农户本位的立场上为小农户赋能,并且这种赋能的关键点不在于技能赋能,而是将小农户对接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小农户运用电商的能力,减少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因为在对接电商市场过程中,小农户本身在生产中的需求和定位已经发生变化,难以依靠现有的能力解决在运用电商营销时出现的问题,所以就需要政府、村社集体以及合作社等外部力量为其提供相应的产运销服务,来重新建构小农户与电商市场的关系。

二、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困境

电子商务作为农产品流通环节现代化的探索形式,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的直接互动实现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有效市场对接[13],可见,网络销售极大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市场。但是,想要实现地方农产品顺利通过线上市场出售,既需要满足上游端的生产品质保障,又需要流通顺畅,满足下游端的销售需求。田村电商发展过程经历了2014年之前客商收购;2014-2017年少部分人艰难发展;2018年至今全民发展三个阶段,第二阶段发展过程中存在小农户分散经营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对接下端流通链成本高以及缺少消费者信任等困境,以至难以顺利对接电商市场。

(一)农产品品质与市场需求不匹配

(二)小农户与下端流通链对接成本高

(三)农产品与消费者喜好的张力

由此可见,小农户在对接电商市场的过程中存在难以顺利对接消费者、满足市场需求以及营造顺畅的流通链的困境,其本质是小农户缺少发展与经营农产品电商的能力,而这些困境无法通过小农户自身的努力化解,迫切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与引导。田村的电商发展之所以能够顺利发展,其背后的力量在于外部赋能。

三、小农户与电商市场有效对接的经验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其本质是要破解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21],在不排斥小农户的情况下带动小农户发展,并提高农业竞争力。小农户运用电商对农产品进行线上销售,不仅需要其自身的积极参与,更重要的是离不开其他主体的支持与推动。通过对田村小农户线上销售猕猴桃的调研发现,当地农产品电商之所以能够迅速推广与发展,其背后是地方政府、村社集体以及村庄精英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田村的电商发展模式

田村的电商发展模式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自主经营模式,既没有形成“政府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也没有形成“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本地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淘宝、拼多多以及环球捕手等电商平台。小农户通过各自开网店的方式销售猕猴桃,但因为经营淘宝等店铺需要一定的经营成本和技术,很多农户在开店一两年后就以失败告终,所以现存的农户网商不到村庄电商销售者的30%。二是社区团购。主要经营方式是小农户给企业所创办的平台供货,由公司在自己的平台上进行统一销售,销售所得由小农和公司按3∶7分成,但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造成的损耗却需要由小农独立承担。由于风险较大、成本较高,这种销售类型仅占不足10%。三是微商销售。由于微商销售风险小、进入门槛低、运营成本低,因而成为大部分小农户的选择,大约有60%以上的农户选择这种方式,一年的销售量大约在3000~6000千克之间。

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较为完善的淘宝村模式与政府打造的电商商务示范村,眉县的电子商务近几年才开始发展,这是基于本身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自然生长的结果。田村农产品电商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呈现出较为传统的个体经营形态,小农户的分散经营与市场需求的规模化仍存在张力,无法顺利对接,因此,小农户想要发展电商离不开外部主体的支持。

(二)小农户对接电商发展的地方实践

1.政府支持与品牌建设。

农产品想要进入市场赢得用户青睐,就必须增加其知名度[22],否则农产品的品质再好,没有消费者知晓与认可也无法在市场立足。由于电商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销售方式存在差异,消费者无法直接看到果子的质量,只能依靠对地方农产品的了解和认知进行选择,一旦农产品具有很强的品牌优势,就能够迅速在电商市场中被消费者捕捉到。眉县猕猴桃作为本地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地方政府在猕猴桃的品牌打造、品牌推广与品牌维护等地方品牌建设上都提供了大量的支持和服务,为地方小农户线上销售猕猴桃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首先,品牌打造。从2012年起,地方政府就致力于为猕猴桃申请各种国家荣誉。当前,眉县猕猴桃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无公害整县环评、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多项认证;并成为了“中欧互认”的100个农业品牌之一。同时,眉县还荣获中国猕猴桃之乡、全国果菜产业百强地标品牌等称号。这一品牌打造迅速打开了眉县猕猴桃的知名度。

最后,品牌维护。果品能否抢占市场需要遵循市场的一套准则与体系,才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长期选择。当前,眉县政府按照出口果品的标准和绿色食品的要求,建立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监管办法,并为线上、线下销售的猕猴桃贴上质量可追溯二维码,在源头上保障了猕猴桃的品质安全。

2.村社主导与生产优化。

农产品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其在销售市场中的占比高低。线上销售的成交额高低与品质有很大关系,如果果品不好,很可能就是一次性买卖,难以持续。而农户不具备生产标准化与质量监管的条件[23],因此就需要实体化组织承担起相应的品质监督职责,田村是由村社集体承担生产条件的优化、标准化技术指导与采摘监管的职责。

第一,优化生产条件。由于猕猴桃的根系是肉质根,对水分的需求量较其他果树要多得多,因此,保持适宜的土壤湿度对猕猴桃的生长发育有重要意义。为保证猕猴桃的生产需求,村里在听取村民和土壤专家意见之后,于2012年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了“农发工程”项目,为村里打了新的水井,并在田地里埋管道,解决猕猴桃灌溉问题;又在2018年向上级争取“立面改造”项目,对猕猴桃园进行基地架面改造,采用滴灌的方式进行农业灌溉,既有助于保持较为丰富的水资源吸收,又有助于果子增产提质。

3.合作社链接与社会化服务供给。

其二,集体议价降低交易成本。每一箱猕猴桃的寄送过程不仅要有合适的快递服务,还需要有小刀、说明书、泡沫箱、泡沫网、商标签以及纸箱等装箱标准配置,而小农户与合作社在购买时的价格存在很大差异。负责快递寄送的邢老板说:他在购买快递所用箱子时,对方会询问他是个人购买还是合作社购买,如果合作社购买可以比个人购买每个便宜1.5~2元,合作社再以高出进价0.5元的价格卖给小农户。同时,像说明书、商标签、泡沫箱等产品合作社也进行了统一采购,小农户只需要以高出进价0.5~1元的价格就可以在合作社购买,减少了寄送装箱配套的成本。

综上,田村的电商得到了快速和持续发展,小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很强,其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村社集体以及合作社的共同支持。首先,村社集体作为自治主体为当地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解决生产问题。村社集体在农产品技术落地以及品质监管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增强了本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便于小农户积极、持续地开拓线上市场。其次,合作社成员作为市场主体解决了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流通问题。通过一套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了便利、便捷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帮助小农户降低农产品分散销售产生的高额交易成本,激活了小农户参与电商市场的动力。最后,政府作为行政主体解决了销售问题。政府在品牌营造、公共宣传等方面为农产品的网络直销营造了良好的销售氛围,为农产品的销售保驾护航,增加了本地猕猴桃在全国猕猴桃市场的占有率。公共品牌的打造为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提供了基础条件。

四、整合式赋能: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外部支持机制

在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小农户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在技术指导下获取相较于传统农业生产的剩余利润。但是,电商产业的发展本身包括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品牌营销等诸多环节,这涉及到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系统性产业链运行过程[26],而产业链本身的运行又与小农的生产特质存在张力。所以,想要满足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多维度需求,并提升其发展与经营电商的能力,就需要外部主体给予多维度、整合式赋能。

(一)多元主体的供给动力

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政府、市场、村社组织和农民是四个主要的行为主体,不同主体基于各自的利益面向与市场分工的合作关系愿意且能够给小农户提供相应的支持,因而他们之间是一种共赢关系而非竞争关系,可以各司其职完成对小农户的赋能。

1.政府对地方公共品牌的打造是其政治任务的一部分。

无论是线上电子商务的发展,还是线下的客商交易,地方政府都可通过自身的服务供应推动农业产业化。据悉,眉县当地猕猴桃在全国市场上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随之也带动了电商产业的快速发展,2019年眉县通过电商销售的猕猴桃超过了10万吨。这不仅带动了地方产业的蓬勃发展,还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内在体现,也是地方政府政绩工程的重要评价指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就因为眉县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品牌建设而对其进行公开表扬,这也进一步激活了地方政府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投入。

2.村社集体对农产品品质的监督是村干部的职责所在。

在眉县整个乡村都大量种植猕猴桃的背景下,村集体要如何为村庄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既是村民自治制度村社组织的职责所在[27],又是村庄农业治理中的核心工作。因此,村社集体如何针对农业生产需求提供服务是当前最主要的服务目标,也是干部可以获得村民认可与支持的关键要素。那么,在这一过程中,村干部如何提升小农的种植水平,对农民种植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就变得尤为重要。村社集体的统筹与管理既能让田村的猕猴桃发展脱颖而出,又能以“优质眉县猕猴桃”的标志在市场上占据优势。

3.合作社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与其发展需求相契合。

合作社的成员既是村庄中的电商发展风向标又是电商发展大户,他们会对猕猴桃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总结,指出电商发展中物流与仓储服务的重要性。合作社的理事朱老板告诉我们,虽然2017年的时候本地电商开始爆发式发展,但当时电商供应链却不完备,导致包装耗材不够用,物流实效不强,所以自己当时是有单不敢接,有单不能发,损失十分惨重,于是他们也希望通过合作社这一具有较强谈判能力的组织来协调电商发展过程中的市场服务困境。合作社一来可以服务合作社成员,引导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以较大规模的组织形态来获取国家政策,实现小农户与合作社的双赢;二来也便于开展电商经营。可见,合作社既是新型农业经营者也是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重要中介。

(二)整合赋能的运作优势

农民得以发展的根本在于农民要有跟随市场的机会[28],而政府、村社集体以及村庄精英的共同赋能为小农户经营电商创造了机会。地方政府、村社集体、合作社作为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他们有帮助小农户的积极性与动力,是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他们的能力也存在差异,各主体会根据各自的能力优势为小农赋能。

1.政府的统合资源能力是影响小农对接电商市场的基础。

2.合作社的信息掌握能力是影响小农对接电商市场的保障。

3.村社集体的动员能力是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核心。

虽然电商销售需要一定的价格优势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但是想要与消费者达成长期的销售关系就需要对农产品本身的质量把关。而村社集体本身作为一级村庄治理单元,具有很强的社会动员和协调的功能,可以利用人情、面子等社会关系与集体资源来引导小农户在生产过程当中加大标准化的农资、农技投入,从而帮助小农户提升果品品质,优化生产过程。

(三)村社统筹:“整合式赋能”机制构建

虽然政府和合作社能够为小农户提供服务,但是这些服务还需要依靠村社集体进行配合引导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与效益最大化。村社集体作为村庄治理单元具有很强的协调、引导与组织能力,不但能够对农民进行动员和组织,而且还可以配合和协调其他经营主体的参与。村社集体的整合既满足广大小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的期待,又符合政府的期待,实现多方共赢(见图1)。

图1整合式赋能与小农户发展能力提升

1.村集体作为行政末梢能够配合政策落地。

村社组织作为国家在乡村社会的代理人需要发挥“配合和协助”政府政策落地的功能,因而村社组织与地方政府互动的过程本质上是体制内部的自我互动过程[30]。所以,眉县县政府为产业发展提出的猕猴桃十项技术、七项生产标准以及严禁提前采摘等政策要求,都需要村社一级的维护与落实。村社集体通过有效的生产控制来维护地方的品牌建设与技术落地,以实现政府提质争优的目标。而无论是生产技术还是品牌本质上都是公共品,村社组织和政府作为公共品供给的合法主体有为农民供给公共品的职责,因而两者需要相互协调与配合。这一公共品供给的过程不但可以再生产出政府对地方电商发展的投入,而且也提高了农民对村干部的认可。

2.村社组织的资源获取力能够形成对合作社的引导。

因此,村社集体作为三大主体的统合力量,能够与政府以及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通过对各自优势的有机统筹与整合来提升小农发展电商的能力,使小农户能够在保持独立经营的同时获得规模化效益。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村社集体和村庄精英都有赋能小农的动力与优势,而小农户对接电商市场的过程需要将这些主体统合起来,通过村社集体的有机整合形成合力,弥补小农户生产与电商发展特质之间的张力,形成对小农户的整合式赋能。通过对小农户提供最优的服务与支持,各主体从生产、流通、销售等方面全体系、全产业链地服务小农户,帮助小农户提高生产能力、销售能力以及流通能力,从而多维度增强小农户“产销一体化”经营能力,不断促进小农户与电商市场的有效对接。

五、结论与讨论

在传统的市场关系中,由于小农户分散经营以及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他们无法直接对接市场,需要通过政府、企业、合作社或者经纪人等中介来对接市场,并且通过让利的方式获取他人的服务。但是随着技术的创新与使用,小农户可以通过电商平台直接对接消费者,由原来的“不平等”利益关系转变为“自负盈亏”的利益关系,同时也不再存在高额交易成本等问题。那么,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小农户应该如何适应电商体系是其对接电商市场的关键。在新的市场关系下,电商市场需要整个产业链体系的建构,小农户也不再是简单的生产者角色,而是兼顾生产-流通-销售等能力的新型小农户。因此,实现新型小农户与新型市场的关系对接,就需要重新建构一套新的支撑体系,这也为我们理解农民与市场关系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即从小农户本身的身份与市场体系双重变化入手,重新建构两者之间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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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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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鲜电商有几种模式和社区团购的区别如何盈利在传统电商平台上增加生鲜产品销售,例如通过Amazon、eBay等渠道进行推广。 生鲜电商的优势与劣势 生鲜电商的优势 1、产品质量保证:生鲜电商能够更好地控制货源,提高产品质量,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 2、刚性市场需求:人们对于生鲜食品的需求较为稳定,市场规模固定,竞争激烈。 https://www.cnpp.cn/focus/519080.html
10.2024年中国生鲜电商行业发展调研与市场前景分析报告1.2.2 食品网购产品结构 0 1.2.3 生鲜电商交易规模 0 1.3 生鲜电商行业的竞争格局 6 1.3.1 生鲜电商TOP20排行榜 1 1.3.2 生鲜电商移动端格局 2 1.3.3 生鲜电商平台用户偏好 8 1.3.4 行业潜在进入者威胁 6 1.4 生鲜电商行业的运营模式 6 1.4.1 综合电商平台模式 8 (1)模式简介 产 (2)模式优劣势 业https://www.cir.cn/7/97/ShengXianDianShangHangYeXianZhua.html
11.农村电商的劣势,农村电商创业项目有哪些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农村电商创业项目包括农产品电商平台、物流配送服务方式、农村电商与传统农业的结合等多个方面。农村电商创业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无限的机遇,对于农村发展和提升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积极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商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http://www.97hui.com/ds/37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