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耕即将开始,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好春耕生产第一仗,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头、起好步,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农资产品质量和供应价格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农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加强自律,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和价格行为。
三、各农资经营者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不得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有强制交易、强行搭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经营者销售农资产品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五、消费者在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商品时要选择合法经营单位购买,注意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完整。要索取留存农资购货凭证,慎重选择网购农资产品,自觉拒绝抵制假冒伪劣。
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原标题:《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耕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及供应价格提醒告诫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