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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2024、2024-2025年度长沙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遴选项目包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1浏览量: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023-2024、2024-2025年度长沙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遴选项目包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2023-2024、2024-2025年度长沙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遴选项目包一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309140038

采购标段预算:810000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810000.00元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遴选承储企业,每年度共计1.5万吨(实物量)。标的品种:化肥淡储以尿素、钾肥、高效复合肥等优质化肥为主,作物专用肥料及高技术新型肥料为辅(列入高效复合肥系列,比例不超过各企业承储任务量的20%),其中尿素所占比例不低于20%。

承储期:招标确定的承储企业责任期为两年,即2023-2024年度储备期(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2024-2025年度储备期(2024年10月1日-2025年3月31日),每个储备期为6个月。

推荐中标单位说明:2023-2024、2024-2025年度长沙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遴选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其中包一承储量为7500吨/储备期、包二承储量为5000吨/储备期、包三承储量为2500吨/储备期。本招标公告为包一招标公告。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号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排名多个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包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为中标包号,取消其余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余包号的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绿色)产品□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特别提醒: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时充分考虑的因素:若检查时发现国家储备、省级储备、市级储备相互冒用等违反规定的现象,违规承储单位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参与此类项目投标。)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09-2117:00至2023-09-2817:00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五楼

联系人:刘钢

电话:0731-886663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易鹏、龙雨嫣、钟孝江

邮编:/

电话:0731-84447300转2057

传真:/

E-MAIL:/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870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1)起草、编制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示、采购信息公告;(5)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6)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7)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8)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9)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告给甲方确认,协助甲方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10)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1)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2)组织评审专家复核;(13)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4)依据招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起草的合同进行审查;(15)报送、备案和保存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16)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存档;(17)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8)配合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验收;(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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