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按效力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司法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行业规范立法草案立法动态按常用分类国家法编国家法编宪法国家机构选举代表国家机构组织民族特别行政区相关法民商法编民商法编总类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亲属继承公司企业破产保险票据证券基金期货海商信托行政法编行政法编种类综合行政区划档案保密信访军事外交人事人事管理监察民政安置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其他公安安全警务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监狱劳教司法鉴定宗教侨务教育教育制度教师其他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医药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医疗管理药品监管卫生检疫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治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气象地震海关旅游经济法编经济法编财政财政管理财务国债会计税务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行为税金融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地质矿产能源综合电力煤炭交通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电信息产业土地水利海洋农林牧渔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动植物检疫商业商业管理专营专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商品检验审计统计价格技术监督综合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工商管理社会法编社会法编社会组织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社会保险综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综合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刑法编刑法程序法编程序法编刑事诉讼民事争讼行政争讼国际法编国际法按法律释义宪法类宪法释义检察官法释义法官法释义立法法释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民商法类婚姻法释义物权法释义侵权责任法释义公司法释义个人独资企业法释义企业破产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商标法释义著作权法释义专利法释义保险法释义信托法释义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商业银行法释义担保法释义拍卖法释义招标投标法释义民法通则释义海商法释义票据法释义继承法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证券法释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电子签名法释义“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释义经济法类房地产管理法释义土地管理法释义产品质量法释义个人所得税法释义中国人民银行法释义会计法释义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垄断法释义广告法释义森林法释义水污染防治法释义水法释义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港口法释义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经济公共管理法释义草原法释义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城乡规划法释义预算法释义行政法类行政处罚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义务教育法释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公务员法释义国家赔偿法释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国防教育法释义建筑法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消防法释义环境保护法释义行政复议法释义行政法释义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诉讼法释义食品安全法释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信息公开条例释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药品管理法释义气象法释义测绘法释义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防沙治沙法释义防洪法释义防震减灾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社会法类劳动法释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律师法释义旅游法释义未成年人保护法释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工会法释义职业病防治法释义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安全生产法释义残疾人保障法释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释义刑法类刑法释义引渡法释义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民事诉讼法释义刑事诉讼法释义仲裁法释义公证法释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按中央颁布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按地区颁布北京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大上海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重庆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大天津天津天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大广东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大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清远潮州揭阳河北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晋中吕梁内蒙古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阿拉善盟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盟辽宁辽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吉林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大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州黑龙江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大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鸡西大庆伊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七台河江苏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大南京连云港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徐州淮安浙江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安徽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阜阳宿州亳州六安池州滁州宣城福建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江西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大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九江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山东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日照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河南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大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鹤壁新乡安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周口驻马店湖北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大武汉黄石襄阳十堰荆州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潜江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湖南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广西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海南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大海口三亚琼海四川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贵州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大贵阳六盘水遵义铜仁毕节安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云南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临沧保山丽江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普洱西藏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大拉萨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陕西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大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甘肃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大兰州金昌白银天水嘉峪关定西平凉武威张掖酒泉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庆阳青海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大西宁果洛州海北州海东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宁夏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新疆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博尔塔拉州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伊犁州昆玉可克达拉双河北屯香港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台湾台湾省法律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国办发[2005]19号)、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国办发[2005]20号)的要求和总局2005年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国质检办[2004]575号)的部署,今年执法打假工作要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中力量抓好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一是以小作坊、小企业、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者为重点,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检查加工现场等关键部位,查找违禁原料,依法严厉惩处。二是组织质检机构,对苗头性的使用违禁原料制假势头进行监测,及早发现制假源头,主动应对,防止蔓延。三是继续追查掺苏丹红食品,彻查添加源头,彻底销毁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防止含苏丹红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整顿食品加工业,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清理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求,各地要向地方政府提出整顿食品加工业的意见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各地要根据食品加工企业“两查”结果,确定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重点地域,督促有关市、县局提出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限期解决突出问题,省市加强督查督办。整治区域性食品质量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结合辖区打假责任制一并落实。既要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又要坚持整治和服务并重,实施分类指导。要引导名优企业做大做强,督促可规范发展的企业守法经营,限制和淘汰一批小作坊、小企业,促进尽快发展成为区域优势产业。

(四)组织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百千万行动”。全国质检系统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和儿童食品为重点产品,由各省级局选定百区(县市城乡结合部)千点(村镇加工点)万户(小作坊和黑窝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百千万行动”是总的要求,各地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目。行动的主要内容:

查找主要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全面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两证一照、质量保证条件、关键加工环节及原料仓库,查找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包装标识等食品制假违法行为。

关闭曝光一批违法“黑户”。对于无证照生产和制假的,在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同时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落实责任并督促检查整治效果。列入“百千万行动”的整治重点,要有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地方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确定抓点的具体任务。省级局要对区域整治情况逐一检查,总局进行抽查。检查时主要做好“两查一公告”工作,即检查“五彻底”要求是否到位,检查打假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公告曝光一批食品制假“黑名单”。

二、深入开展化肥等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化肥专项整治。各地要按照总局《落实整治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责任制试行办法》,尽快落实本地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制定整治方案、狠抓落实。总局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查督办和指导。在专项整治中,要严查四种违法行为:一是严查制造化肥有效含量不足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磷肥、复混肥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农资违法案件符合总局确定的“黑名单”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窝点,一律列入“黑名单”,在取缔的同时公开曝光。

(二)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抓住农时,重点在春耕备耕和秋播秋收期间,组织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活动。以当地农民投诉农资质量问题多的地区为重点地区,选择一批村庄作为农资质量跟踪点,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对农民使用的化肥、农药进行免费检测,依法维护农民权益,追查制假源头,宣传质量法制。

(四)综合整治区域性生产劣质人造板的问题。有关省局要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方针,会同有关部门,在行业协会的积极参与下,深化对当地人造板生产集中地方的产品质量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人造板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和强度不合格的问题。要按照分类监管的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务必在两年内彻底见效。要引导产品质量优良、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对合法经营但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低的生产企业,要加大跟踪检查频次,采取召开质量分析会、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等多种方式,从标准化、计量、质量等多方面加强技术服务和帮助;对生产规模小、不具备基本技术装备,不能保证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处理,监督其整改;对故意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报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二季度总局将组织对人造板生产基地开展整治的情况,会同林业、环保等部门对人造板区域整治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查,重点检查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和落实的情况,同时公布一批人造板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

(五)组织其他专项整治。一是按照“熄火、抽油、炸罐、毁炉、拆房、复耕”的要求,继续严厉打击“土炼油”违法活动反弹,并跟踪查处“土炼油”流向。二是开展油品计量质量专项大检查。主要查处破坏加油机铅封、改装芯板、克扣加油量的计量违法行为,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给消费者减少加油量的行为,加油机未加装防爆装置的行为。三是进一步落实治本措施,严防制售“黑心棉”反弹。在7月至8月继续组织开展对高校、住宿制学校等集团采购的絮用纤维制品进行集中监督检查行动。对高校、住宿制学校等单位提出其采购的絮用纤维制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提供免费检验服务。并在新棉上市后组织棉花打假行动,严防棉花掺杂使假反弹。四是要继续把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同各专项打假工作结合起来,一同安排,一起落实,重点查处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印刷假标识、假包装物的违法行为。

三、继续探索建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继续从源头抓质量、从源头抓打假、从深层解决问题、从全程监管入手,探索形成打假治劣长效机制。

三是探索预警制度。主要以群众举报、质量申诉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信息为基础,综合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宏观信息,分析、预测和把握假冒伪劣产品的苗头性、区域性、趋势性问题,及早采取妥当的预先应对措施,对假冒伪劣做到早判断、早把握、早打击、早控制,防止见事迟、行动慢,造成被动。

五是坚持公布制假“黑名单”制度。对无证照制假及有证照故意造假的生产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发挥“黑名单”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失信行为惩戒作用。公布“黑名单”,坚持做到多次核对,准确无误,慎重公开。

六是继续完善执法打假法制。总结经验,制定有关加强食品监管和根治劣质化肥、人造板等实施意见和办法。

四、形成执法打假的宣传声势

对今年的执法打假工作,要依靠中央和地方媒体,形成质检部门执法打假的宣传声势。

一是主动邀请中央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几个现场会。借助舆论监督,督促解决食品、农资、建材的区域性问题。二是全方位报道打假端窝点行动。邀请中央新闻媒体参加总局直接查办一批使用非食品原料、地方局查处困难的食品造假案件,报道取缔一批化肥制假、“地条钢”窝点行动和关闭一批人造板小作坊行动,每月公布一批制假企业“黑名单”,并对2004年公布的“黑名单”制假企业的情况进行检查回访。三是集中力量宣传每个专项整治的成果。对中央重视的、社会影响大的、群众呼声强烈的、确实抓出成效的打假工作,组织深入访谈报道。四是严格案情报送制度。各地方局必须牢固树立全国质检系统一盘棋的思想,及时按期向总局报送各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情况、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和黑名单等信息,主动积极配合参与宣传工作。

THE END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按效力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司法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行业规范立法草案立法动态按常用分类国家法编国家法编宪法国家机构选举代表国家机构组织民族特别行政区相关法民商法编民商法编总类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亲属继承公司企业破产保险票据证券基金期货海商信托行政法编行政法编种类综合行政区划档案保密信访军事外交人事人事管理监察民政安置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其他公安安全警务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监狱劳教司法鉴定宗教侨务教育教育制度教师其他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医药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医疗管理药品监管卫生检疫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治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气象地震海关旅游经济法编经济法编财政财政管理财务国债会计税务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行为税金融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地质矿产能源综合电力煤炭交通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电信息产业土地水利海洋农林牧渔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动植物检疫商业商业管理专营专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商品检验审计统计价格技术监督综合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工商管理社会法编社会法编社会组织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社会保险综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综合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刑法编刑法程序法编程序法编刑事诉讼民事争讼行政争讼国际法编国际法按法律释义宪法类宪法释义检察官法释义法官法释义立法法释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民商法类婚姻法释义物权法释义侵权责任法释义公司法释义个人独资企业法释义企业破产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商标法释义著作权法释义专利法释义保险法释义信托法释义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商业银行法释义担保法释义拍卖法释义招标投标法释义民法通则释义海商法释义票据法释义继承法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证券法释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电子签名法释义“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释义经济法类房地产管理法释义土地管理法释义产品质量法释义个人所得税法释义中国人民银行法释义会计法释义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垄断法释义广告法释义森林法释义水污染防治法释义水法释义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港口法释义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经济公共管理法释义草原法释义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城乡规划法释义预算法释义行政法类行政处罚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义务教育法释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公务员法释义国家赔偿法释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国防教育法释义建筑法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消防法释义环境保护法释义行政复议法释义行政法释义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诉讼法释义食品安全法释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信息公开条例释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药品管理法释义气象法释义测绘法释义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防沙治沙法释义防洪法释义防震减灾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社会法类劳动法释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律师法释义旅游法释义未成年人保护法释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工会法释义职业病防治法释义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安全生产法释义残疾人保障法释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释义刑法类刑法释义引渡法释义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民事诉讼法释义刑事诉讼法释义仲裁法释义公证法释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按中央颁布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按地区颁布北京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大上海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重庆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大天津天津天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大广东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大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清远潮州揭阳河北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晋中吕梁内蒙古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阿拉善盟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盟辽宁辽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吉林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大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州黑龙江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大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鸡西大庆伊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七台河江苏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大南京连云港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徐州淮安浙江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安徽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阜阳宿州亳州六安池州滁州宣城福建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江西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大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九江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山东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日照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河南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大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鹤壁新乡安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周口驻马店湖北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大武汉黄石襄阳十堰荆州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潜江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湖南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广西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海南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大海口三亚琼海四川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贵州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大贵阳六盘水遵义铜仁毕节安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云南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临沧保山丽江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普洱西藏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大拉萨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陕西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大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甘肃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大兰州金昌白银天水嘉峪关定西平凉武威张掖酒泉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庆阳青海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大西宁果洛州海北州海东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宁夏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新疆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博尔塔拉州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伊犁州昆玉可克达拉双河北屯香港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台湾台湾省法律法规

1.《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核心提示:是市场监管部门法定的职能职责。我市食品生产者包含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主体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证主体,对这两类主体实施许可的具体法律法规依据有所不同,基层在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中存在政策混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一、起草背景 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是从生产加工源头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安全底线的重要手http://www.cnlawweb.com/legal/comments/2024112445800.html
2.无证生产农药是否构成犯罪免费法律咨询农药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物品,生产农药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未经许可从事农药生产活动,违反了国家对农药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513751.aspx
3.市场监管年终工作总结(通用9篇)xxxx年,企业名称登记xxx户;企业设立登记(含农民专业合作社)xxx户;企业变更登记xxx户;企业备案登记xx户;企业注销登记xx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xx户次,担保金额xxxxx万元,股权出质注销登记x户次;动产抵押设立登记xx户次,注销登记xx户次;企业档案扫描xxx户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证xx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证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670225.html
4.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12篇(全文)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仅有四家,其中一家企业规模较大,其它三家企业均为小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四家生产企业均已通过了GMP审查,符合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均持有有效的省级卫生许可证。四家企业共有从业人员346人,产品11种,各产品均通过了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并获得批准,目前均在正常生产,其中企https://www.99xueshu.com/w/ikey2mwdogtq.html
5.2024技术监督工作总结通用30篇今年辖区内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3. 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完成对7家获证生产企业及1家非生产许可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评价;二是对全县27家工业生产企业53个批次产品开展定检和监督抽查工作,44个批次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结果未出,合格率91.6%;三是对7家获证企业及1家非生产许可http://m.yueduku.com/work/jishugongzuozongjie/859/859746.html
6.植物保护专业实习工作计划精选三十六篇采取以生态控制和农业防治为基础、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为主导、以高效低毒化学农药防治为应急的防控措施,加大病虫监测力度,狠抓重大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力争使农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占到发生面积的90%以上,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使粮食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10%以下,确保农业生产安全http://cnyspx.com/m/view.php?aid=3694
7.市场监管直属大队工作计划范文(通用)一、基本情况今年,东林市场监管所共核准登记一七七户,其中新开业登记一一六户,变更注销六一户;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一户,餐饮服务许可证二九户,食品流通许可证五一户;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整治九次,检查经营户九七八户,责令改正九八户,取缔一五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六次、检查医疗单位八人次,药店三八人次,食品生产单位https://www.jsycf8.com/zhishizongjie/287623.html
8.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精选6篇)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验工作,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因履责不到位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帮助辖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提高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的覆盖率,确保我县无重大食品安全https://www.360wenmi.com/f/filel3o1uoqy.html
9.有关于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述职报告通过改造,这些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截止到目前,计划改造升级的小作坊12家,已有5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4、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抓专项整治,开展了百日“靶向”食品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名酒专项执法行动;上海http://www.91wenan.com/shuzhibaogao/323709.html
10.案件曝光!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二批典型案件!荣成市广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37.5元。 05、山东中漳药业有限公司匾仓药局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https://www.rccredit.cn/wcm/content/detail/20201123162440_100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