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20篇)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20篇)

教育局:

为维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根据甘南州食药局、甘南州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食堂及周边饮食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二、专项检查

按照(甘南食药监[20xx]119号)的通知精神,我校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细致、全面检查,首先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以及校园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学校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等情况;其次明确检查内容:一查上述场所证照是否齐全;二查是否建立进货台帐;三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从而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预防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案(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

此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校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专项行动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健全情况,建立了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制度落实情况,许可证没有过期,没有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因许法人调动,及时的办理了变更、延续、补发手续。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没有留长指甲、戴首饰;没有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

5、食品加工的蔬菜按一挑、二洗、三漂洗、四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肉类食品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别存放,无交叉污染;用于加工的刀具、砧板、等工具整洁定位存放、不混用。

6、定期检查和维护食堂的设施设备,及时处理当餐的剩饭剩菜,突查食堂加工的食品品种并进行抽样检验。

五、总结上报

在这次整改检查中,发现消毒设施和防鼠设备不规范,对这些问题及时做了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常抓不懈,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我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重视的态度,现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检查情况

我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陪同下对学校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检查了食堂、储存室等,检查时从《餐饮服务许可证》、记录、索证索票、了解师生吃饭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中肯定的地方

1、学校食堂炊食员、食堂管理员健康证,上岗证齐全。

2、食品采购严把了质量关,无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以及标识不全的食品进入储存室、食堂。

3、采购食品时向商家索证索票及时,对食品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备案存档。

4、食品采购进入食堂时要做好了进货台账。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做到了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6、学校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对各种调料由炊事员专人专柜负责。

7、食品冷藏、冷冻做到了原料、成品分开存放。

(二)、存在的问题:

1、检查时教师灶炊食员未穿工作服,未取得健康证。

2、消毒柜内卫生差,洗菜池内堆放洋芋。

3、操作间灶台抽油烟机有污垢,墙壁有大量灰尘。

4、检查时餐具未及时消毒。

5、操作间未按标准做到防尘防灰。

三、食堂食品检查情况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对检查督导情况整改如下:

1、对食堂卫生进行了全面打扫,尤其是消毒柜、留样柜、冰柜、洗菜池、抽油烟机、墙壁等进行了打扫和清洗。

2、对学校食堂操作间墙壁进行了防尘防灰处理(墙壁贴瓷砖)。

通过本次检查指导,加强了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同时也对学校食堂的卫生和设备进行了整治。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县xx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以及《××县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巩固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截止xx年11月,全县食品安全事故为零。现将全年开展工作情况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振兴、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的工作原则。

(二)落实具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和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可溯源”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企业自律机制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订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确定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xx年底到xx年4月,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清查整顿,我局联合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对辖区范围内的1家食用酒精生产企业,2家白酒企业和10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58台次,与全县范围的`3家企业和75家小作坊都签订了责任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二)完成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根据我县《关于开展x年度捐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沙政纠〔20xx〕2号)精神,现将我局今年专项牵头事项“整治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总结如下。

三、强化监管,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全县共组织开展食品执法检查556次,出动执法人员3796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2起,其中结案19起,涉及总货值2.34万元,罚款金额达5.77万元。

(二)开展小吃配料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利用快速检测仪对小吃配料行业共抽样检验18批次,其中4个批次配料超标,超标项目分别是大肠菌群、群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大肠菌群。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4个批次配料进行了追溯和立案查处,罚没入库2.45万元。利用沙县小吃配料监管平台,对17个批次的小吃配料进行了临过期提示、预警和过期锁定,发布了27个品种、批次小吃配料的质量抽检报告信息,对小吃配料行业进行了38个批次的抽样检验,针对检出的问题配料,利用平台“上溯源头,下追流向”的功能,及时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4个批次配料进行了追溯和查处。

(三)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县农业局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及乡镇农资经营店进行巡查,突出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农残治理,查看蔬菜用药专柜情况,指导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同时,开展兽药监管,重点加强兽药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6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63家,检查种养殖企业41家,检查农资产品530吨,货值达500多万元。

(四)加强牲畜屠宰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对县城区定点屠宰场和青州、琅口、高砂三个乡镇定点屠宰点的监督检查。举办农村屠工培训班,提升屠工职业技能。今年共举办12期农村屠工培训班,为全县各乡镇推荐的160多个行政村农村屠工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农村屠工持证上岗,有效保障农村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养殖场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填埋井、化尸池、焚烧炉),与养殖场签订《养殖场(户)动物卫生质量安全承诺书》89份,今年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打击非法出售专项行动71次,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监督指导生猪养殖场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15家。已建造焚烧炉8座,化尸池40多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8家,购置无害化处理机13台,1-11月份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共计14348头,屠宰环节检出染疫病死生猪48头,检出病害猪肉产品9.566吨。

(五)开展小作坊专项治理。8月1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乡镇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对小作坊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对我县75家各种类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摸底并建立了监管档案。对小作坊业主进行了约谈,引导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生产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实际行动保障食品安全。11月,开展了板鸭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共检查板鸭加工小作坊15家,对2家卫生条件欠佳的小作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六)开展活禽屠宰市场专项治理。11月7日至11月21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县农业局、沙县商贸集团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县畜禽屠宰点是否非法使用沥青、松香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褪鸭毛,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八个利用工业松香褪鸭毛黑作坊,收缴工业松香约800斤、涉嫌用工业松香褪毛的鸭子20余只,控制涉案人员14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七)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按照《沙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扩大收运范围,不断强化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大力开展餐厨垃圾综合整治行动,打击私营运餐厨垃圾的个人户体,有效维护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今年共与餐厨行业签订《沙县城区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协议书》430份,共收集餐厨垃圾20xx吨。并实现了定时收集,每天的收集量由最初的1.37吨上升到12.8吨。

五、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每个月将处罚案件目录报送县检察院,接受司法监督,防范以罚代刑现象发生。二是建立了与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行政执法、行政检察座谈会,督促全局人员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远离职务犯罪。三是开展行政回访活动,向举报投诉人员、受过处罚的单位以及新开办的食品企业业主询问执法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公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今年来,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未发生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其他参加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也未发现推诿扯皮、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现象。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逐步构筑“互联网+食品安全”网,按照纪委“点题整治”总体部署要求,我局持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实时掌握线上餐饮隐患动向,稳步推进线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发现并移送市综合执法支队案件线索15条。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整治重点,5月21日对应上级制定出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月25日以通知通告形式传达市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领域、监管重点等。及时组织召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层层推进工作落实、落细。6月28日、7月12日结合周例会部署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7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阶段整治成效,并就短板问题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二、加强信用提醒。

三、加强监督检查。

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就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乡党委会、乡长办公会多次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下发《富和乡食品安全20xx年度工作要点》,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对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等。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乡政府与各村、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明确食安办具体负责本乡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镇监管,目前群众意识不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创建食品安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对加深食品安全的理解,有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必要。为此,我乡加大了宣传力度,结合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经过广泛的宣传,大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三、突出重点、全面监管

(一)加大日常食品监管力度。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持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的力度,突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扎实工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单位学校食堂和街道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行业主体调查:14户食品店,其中:11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14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四小”未取证经营:其中7户小餐饮店、1户榨菜油、1户小食品店、2个卤制品:1个未取得健康证。鲜肉摊7个:7个有证,彻底摸清了我乡内食品行业主体的基本情况,精准掌握监管对象,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突出节点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为了保障我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愉快、安全、放心的元旦春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布置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食品安全人员,以城乡结合部、对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重点区域,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群众日常大群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食品违法行为。

(三)实施食品安全保险试点。经过前期的工作努力,不断宣传和引导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精神,按照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沐食安办[20xx]8号文件精神,目标明确,乡所在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学校伙食团作对象宣传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的主要精神。宣传到位,乡食品安全管理员把县上传下来保险试点的保额事项,发到了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品店,宣传了食品安全参加食品安全保险的好处、优点和责任。

(四)着力食品安全联动协作。积极发挥乡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食安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管合力,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是狠抓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开展排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过期食品专项整治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

存在的问题: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科学监管的方法还不多,执法的效能还不高,尤其是长效监管机制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xx]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四、正视问题,警钟长鸣。

在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学校食品安全硬件设施还不能达到要求,必要的消毒、储存设施欠缺;二是对僻远薄弱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导致工作随意性大,食堂环境卫生差,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落实;三是仍有极少数学校搞“甩手承包”,缺乏监管,仍存在安全隐患;四是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太规范,具体表现在建账不规范,没有严格实行成本核算、保本经营,帐目、菜谱等公开不及时,没有及时调控学生伙食质量;五是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紧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一、总体情况

二、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责任得到明确。被督查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明显增强,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乡政府与3个村委会、中心小学及联校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4份。针对牧区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我乡成立食品药品管理站,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各村委会主任为信息员,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组二级监管网络,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食品安全业务没有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

一是村组班子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不能充分履行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职能,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不够,监管合力不强;

二是乡镇与村委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部份指标不切合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三是各村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五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完善应急救援、信用管理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安排专职人员,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事务,确保食品工作不脱节。

(二)利用我乡便利的交通和区位优势的良好契机,在条件较好、村民接受程度高的村委,选1—2个点,作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全乡。

(三)要采取多种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宣传走进学校、进牧区,不断提高广大牧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起到预防预警作用。

(四)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督查,检查是否执行食物采买索票索证制度和食物留样制度等。

(五)围绕目标责任书,逐条逐项对照收集工作痕迹材料,查缺补漏,以完整的档案,展示工作动态,迎接年终考核。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执法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摸清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落实整治措施

在整治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全区5个镇,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等信息;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三、规范与处罚并举

在专项工作中,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各管理所实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未办证的引导办证,帮助网络订餐服务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检查情况看,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都持有许可证经营,在网络订餐服务平台上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进行公示,但存在现场加工场所卫生较差、三防设施不到位、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等情况,执法人员对部分存在问题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摸排检查餐服务单位58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摸清了辖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基本状况,加强了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了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淮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为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市、县两级食安委按照《关于“十一”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根据季节和节日特点,此次专项整治把月饼、水产品、食用油、猪肉、老年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把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各景区、景点以及各类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集体用餐场所等作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了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建筑工地以及学校食堂、学校和旅游景区周边的酒店、饭店等场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没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开展农产品药残检测工作。市农委、海洋渔业局对生产基地和市场上销售的蔬菜和水产品进行了农药、渔药残留检测工作,其中,蔬菜抽检合格率为91.5,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

(2)生产加工环节强化区域监管。市质监局开展了肉制品等10类许可证产品的无证查处等工作,重点检查了月饼生产企业执行新标准情况以及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连海关,加强了出入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检查了非法入境肉类和掺伪使假产品。

(3)流通环节监管注重实效。市工商局着重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销售的月饼,合格率达98以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洋酒、名牌酒的专项整治,查获各类假洋酒221瓶,涉嫌假冒假名牌白酒3000余瓶。市经委盐政稽查支队检查了各类市场和食堂,查获违法盐产品10余吨。

(4)餐饮消费环节严把食品卫生关。市卫生局重点加强了对大型餐饮单位以及繁华地段、旅游景点附近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各区(市)县结合实际也开展了专项整治和突击抽查。开发区、中山区、西岗区和沙河口区全面检查了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餐饮单位。旅顺口区、金州区和长海县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进行了检查。甘井子区和普兰店市检查了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场和肉类市场,打击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重点检查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清理了一批卫生条件达不到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食品种植、养殖源头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农药的现象;

二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仍存在产品标识不规范和对产品新标准不了解的问题,个别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

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着商场超市入口处食品裸露销售,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等问题;

四是个别小型餐饮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既提供餐饮服务,部分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二是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假和扶优相结合,扩大高质量食品的市场占有率,努力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使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消除了不安全隐患,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强化措施,认真监管

(二)严厉打击了销售使用剧毒鼠药和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局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农资销售季节,对全县的重点乡镇和农资批发市场的农药、肥料、种子等进行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的上述产品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进行公开曝光,给使用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县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出动执法专用车130余次,立案52件,没收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5种高毒农药51.7公斤、没收四川禁用农药甲黄隆1.1公斤。

(三)狠抓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的检查。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同时,县农业局对等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检查和产品检测,定期分别对蔬菜生产基地和超市进行了蔬菜、水果的部分抽样检测,通过检测,其农药残留均未超标。

(四)加强了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管理工作。我县农产品主要以零售为主,未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尽管如此,我局仍对农产品超市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由县农业局统一制定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和进货台帐,做到农产品销售市场销售资料完备,统一规范。

(五)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8月以来,我们先后对劣质水稻种子“固优22”,给购种农户造成大田生产减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重点查处,责令当事人按每亩稻田177.9公斤赔偿给受损失农户,目前已给受损失的农户赔偿4.97万元,县农业局将继续监督当事人履行赔偿责任。

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足,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欠缺,农产品检验工作未能较好开展;农民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意识不高等,这些需要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年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镇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使全镇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

一、加强领导,抓好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镇党委政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镇9各社区,1个行政村确定一名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和一名信息员,配合做好全镇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社区干部入户、召开座谈会、出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特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一是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的同,同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五一”、“中秋”、“十一”、期间,为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镇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了信息上报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各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切实例行职责,及时了解辖区内食品安全情况,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动物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

镇党委政府一是把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村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社区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的信息收集、汇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防治计划。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关于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纪办〔20__〕15号)要求,进一步保障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和内容

(一)主要目标

坚持“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促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二)重点监管内容

1.第三方平台落实《电子商务法》及《办法》要求情况

(1)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

(2)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

(3)第三方平台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是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

(45)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是否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56)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如实记录订单信息,并至少保存6个月。

监管实施主体:各级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科(股)室牵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股)室配合。

2.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办法》要求情况

(1)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

(3)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4)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是否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5)是否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

(6)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7)对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是否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8)是否在网上公示菜品名册和主要原料名称。

监管实施主体:各级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股)室牵头,网络监管科(股)室配合。

二、方法步骤

此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即日起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网络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及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要求进行备案,把好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准入关、日常检查关、知识普及关”,并切实开展自查自纠。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针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10日前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1)同时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网络餐饮服务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经营行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结合辖区网络餐饮市场特点,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具体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战。

(二)依法监管,严厉查处。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发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及的违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各第三方平台同步清理,对涉及的第三方平台要同步查处。对发现使用虚假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从经营行为的,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对第三方平台在各地的代理商、合作商等,发现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独立法人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直接查处。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加强与通信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实现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畅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将投诉举报内容及时汇总反馈给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其及时改进。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联络,鼓励与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送餐人员“吹哨人”制度,加强行业内部监督。鼓励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公布厨房照片或实时视频,使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加工操作情况。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监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负面舆情的发酵或炒作。

(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将专项治理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找准自身职能与专项治理的集合点,主动作为、协同合作、共管共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将需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与行业性、管理性问题区分开来,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党内监督对象、监察对象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在移送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报送《民生领域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登记表》(附件2)。

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按照x食安办[]1x号文件有关要求,我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证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x年x月xx日,乡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布署双节期间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双节期间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建立了由各村和各销售店为基点的网络体系。

二、统一思想,广泛宣传

节前,我乡召开了不同层次,不同部门参加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同时,我乡动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和监督防范能力。

三、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我乡组织卫生院、兽医站、工商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药店诊所、养殖业主、食品企业、加工点、小作坊加强检查,使其提高生产条件,减少风险基数,对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位进行检查整治;重点对饭店、小食店、学校食堂进行整治,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群体性聚餐监管

一是对乡辖区内的餐馆进行全面检查。对其厨房、食品冷藏设备等的卫生状况及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有关食品安全知识进行检查,对餐馆采购的油、蔬菜、肉类等食品材料进行了抽查,并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农家宴监管。乡食安办对全乡x个行政村的农家宴状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农家宴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深入排查重点品种食品

乡安办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户次,对蔬菜、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品种食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三)加强值班应急处置

一是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二是按照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做好事故上报工作。

总之,在双节期间,通过各个部门的共同协作,全乡没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使广大群众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为强化今年我镇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水平,根据上级的专项工作部署,我镇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确定了重点整治的重点对象和环节,并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措施,精密部署

今年年初,经镇政府批准,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项建议措施。一是继续健全镇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高效的平台运作;二是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会议,分析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明确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监管要求和任务分工等,并对节前联合检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

二、建立健全机构,制定措施

1、调整了蒋家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了蒋家堰镇20xx年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xx年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xx年度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20xx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发放了《蒋家堰镇食品安全告知书》。

三、深入开展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针对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力度。元月17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毒鼠强等农业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元旦至春节的一段时期,对猪瘦肉、家畜、家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2、对生产食品、炒货、糕点等应节食品的两家食品加工业主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业主。

4、2月12日-13日,对春节前部署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食品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身体健康,在督查中没有发现异常食品。

5、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对全镇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餐饮业主无消毒设施、有的清洗设施不齐全,达不到卫生标准,合格率为86.7%;二是针对学校食堂食用油和餐饮业食用大米进行检查,合格率100%;同时,结合'创卫'、节前食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均比较卫生;三是开展超市等单位的节前应节食品检查工作,全镇共检查超市4家,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卫生监督要求、意见。

6、4月8日的会议部署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再次明确蒋家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7、7月份,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食品经营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造册登记,摸清了家底。

9、全镇流动厨师,经过排查,有11个,健康证齐全,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行了公示。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上下联合、部门联动、有机结合、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有关指示精神,效果显著,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得到了可靠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为蒋家堰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镇通过对食品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食品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工作持观望态度,镇食品委员会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要求及时改正。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1、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处理程序。

3、继续与公安部门合作,坚决打击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开展对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和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

根据省政府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厅自5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责任。并组织14个市州开展交叉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我省猪肉食品安全,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工作部署

2、明确了工作目标。从5月初起到奥运会结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采取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的集中整治,确保我省销往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沈阳、秦皇岛等奥运承办城市以及供应香港的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确保奥运期间全省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都及时召开了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印发了商务部、省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和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

二、狠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

6、推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目前,我省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有更多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但这项工作直接影响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纵深发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去年专项整治的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大力推动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常德市在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的同时,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也达到98%。

(一)加强对月饼等糕点市场的监管。各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原则,开展以月饼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城市、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零售摊点经销月饼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质次价高和搭售其它商品以及掺杂使假、缺斤少两、虚假标识、欺诈销售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肉类、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对肉类、禽蛋等副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消费等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对猪肉的屠宰、检疫、上市销售的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三)加强农贸市场及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对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卫生及摊位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利用工业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对一些流动小摊点、夜餐点等加大了清理、整顿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执法车辆128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3户、食品经营单位1301户、集贸市场27个、餐饮单位和聚餐场所254余家,共抽取以月饼为重点的'面食品6类327个批次,进行了监督检验,其中合格品为287种,合格率为87.8%;抽查检验酱油、醋等调味品7户15种产品,其中合格品为13种,合格率为86.7%;此次检查共封存不合格食品28箱,收缴不合格食品552公斤;没收违法经营肉品750公斤,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2个;销毁劣制酱油12箱,查处以回收食品添加到月饼馅料中加工月饼的违法行为,停业整改17户,捣毁黑食品加工点2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电视曝光。总之,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震摄了不法商贩,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THE END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按效力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司法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行业规范立法草案立法动态按常用分类国家法编国家法编宪法国家机构选举代表国家机构组织民族特别行政区相关法民商法编民商法编总类物权知识产权合同债权亲属继承公司企业破产保险票据证券基金期货海商信托行政法编行政法编种类综合行政区划档案保密信访军事外交人事人事管理监察民政安置优抚婚姻登记社团管理其他公安安全警务户籍出入境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公证监狱劳教司法鉴定宗教侨务教育教育制度教师其他科学技术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管理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医药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医疗管理药品监管卫生检疫计划生育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房地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治理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气象地震海关旅游经济法编经济法编财政财政管理财务国债会计税务征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行为税金融金融管理外汇管理地质矿产能源综合电力煤炭交通水运公路铁路民航邮电信息产业土地水利海洋农林牧渔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动植物检疫商业商业管理专营专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商品检验审计统计价格技术监督综合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工商管理社会法编社会法编社会组织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社会保险综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劳动综合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刑法编刑法程序法编程序法编刑事诉讼民事争讼行政争讼国际法编国际法按法律释义宪法类宪法释义检察官法释义法官法释义立法法释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民商法类婚姻法释义物权法释义侵权责任法释义公司法释义个人独资企业法释义企业破产法释义合同法释义商标法释义著作权法释义专利法释义保险法释义信托法释义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商业银行法释义担保法释义拍卖法释义招标投标法释义民法通则释义海商法释义票据法释义继承法释义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证券法释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电子签名法释义“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释义经济法类房地产管理法释义土地管理法释义产品质量法释义个人所得税法释义中国人民银行法释义会计法释义农业机械促进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垄断法释义广告法释义森林法释义水污染防治法释义水法释义海域使用管理法释义港口法释义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经济公共管理法释义草原法释义进出口商品检疫法释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城乡规划法释义预算法释义行政法类行政处罚法释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义务教育法释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公务员法释义国家赔偿法释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国防教育法释义建筑法释义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消防法释义环境保护法释义行政复议法释义行政法释义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诉讼法释义食品安全法释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信息公开条例释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释义药品管理法释义气象法释义测绘法释义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防沙治沙法释义防洪法释义防震减灾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社会法类劳动法释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劳动合同法释义工伤保险条例释义律师法释义旅游法释义未成年人保护法释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释义工会法释义职业病防治法释义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安全生产法释义残疾人保障法释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释义刑法类刑法释义引渡法释义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民事诉讼法释义刑事诉讼法释义仲裁法释义公证法释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按中央颁布全国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法院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档案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国家核安全局按地区颁布北京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大上海上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大重庆重庆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大天津天津天律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大广东广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大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清远潮州揭阳河北河北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大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雄安新区山西山西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大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晋中吕梁内蒙古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阿拉善盟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锡林郭勒盟辽宁辽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大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营口盘锦阜新辽阳铁岭朝阳吉林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大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州黑龙江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大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双鸭山鸡西大庆伊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绥化大兴安岭七台河江苏江苏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大南京连云港宿迁盐城扬州泰州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徐州淮安浙江浙江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大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安徽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阜阳宿州亳州六安池州滁州宣城福建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大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江西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大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九江鹰潭赣州上饶宜春吉安抚州山东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日照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河南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大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鹤壁新乡安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周口驻马店湖北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大武汉黄石襄阳十堰荆州宜昌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州潜江神农架林区天门仙桃湖南湖南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大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郴州益阳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州广西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来宾贺州百色河池海南海南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大海口三亚琼海四川四川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贵州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大贵阳六盘水遵义铜仁毕节安顺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云南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昆明曲靖玉溪昭通临沧保山丽江文山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普洱西藏西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大拉萨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林芝陕西陕西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大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甘肃甘肃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大兰州金昌白银天水嘉峪关定西平凉武威张掖酒泉甘南州临夏州陇南庆阳青海青海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大西宁果洛州海北州海东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宁夏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新疆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吐鲁番哈密和田阿克苏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博尔塔拉州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伊犁州昆玉可克达拉双河北屯香港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台湾台湾省法律法规

1.《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核心提示:是市场监管部门法定的职能职责。我市食品生产者包含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主体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证主体,对这两类主体实施许可的具体法律法规依据有所不同,基层在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中存在政策混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一、起草背景 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是从生产加工源头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安全底线的重要手http://www.cnlawweb.com/legal/comments/2024112445800.html
2.无证生产农药是否构成犯罪免费法律咨询农药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物品,生产农药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未经许可从事农药生产活动,违反了国家对农药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513751.aspx
3.市场监管年终工作总结(通用9篇)xxxx年,企业名称登记xxx户;企业设立登记(含农民专业合作社)xxx户;企业变更登记xxx户;企业备案登记xx户;企业注销登记xx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xx户次,担保金额xxxxx万元,股权出质注销登记x户次;动产抵押设立登记xx户次,注销登记xx户次;企业档案扫描xxx户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证xx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证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670225.html
4.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分析12篇(全文)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仅有四家,其中一家企业规模较大,其它三家企业均为小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四家生产企业均已通过了GMP审查,符合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均持有有效的省级卫生许可证。四家企业共有从业人员346人,产品11种,各产品均通过了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并获得批准,目前均在正常生产,其中企https://www.99xueshu.com/w/ikey2mwdogtq.html
5.2024技术监督工作总结通用30篇今年辖区内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3. 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完成对7家获证生产企业及1家非生产许可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评价;二是对全县27家工业生产企业53个批次产品开展定检和监督抽查工作,44个批次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结果未出,合格率91.6%;三是对7家获证企业及1家非生产许可http://m.yueduku.com/work/jishugongzuozongjie/859/859746.html
6.植物保护专业实习工作计划精选三十六篇采取以生态控制和农业防治为基础、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为主导、以高效低毒化学农药防治为应急的防控措施,加大病虫监测力度,狠抓重大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力争使农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占到发生面积的90%以上,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使粮食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10%以下,确保农业生产安全http://cnyspx.com/m/view.php?aid=3694
7.市场监管直属大队工作计划范文(通用)一、基本情况今年,东林市场监管所共核准登记一七七户,其中新开业登记一一六户,变更注销六一户;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一户,餐饮服务许可证二九户,食品流通许可证五一户;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整治九次,检查经营户九七八户,责令改正九八户,取缔一五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六次、检查医疗单位八人次,药店三八人次,食品生产单位https://www.jsycf8.com/zhishizongjie/287623.html
8.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精选6篇)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验工作,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因履责不到位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帮助辖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提高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的覆盖率,确保我县无重大食品安全https://www.360wenmi.com/f/filel3o1uoqy.html
9.有关于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述职报告通过改造,这些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截止到目前,计划改造升级的小作坊12家,已有5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4、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抓专项整治,开展了百日“靶向”食品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名酒专项执法行动;上海http://www.91wenan.com/shuzhibaogao/323709.html
10.案件曝光!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二批典型案件!荣成市广润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37.5元。 05、山东中漳药业有限公司匾仓药局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https://www.rccredit.cn/wcm/content/detail/20201123162440_100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