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承认,目前我国中药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由于中药材生产主体为农民,受文化程度、认知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中药材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药材种植品种的不断增加,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农药施用愈加频繁。农药滥用是中药材农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也是影响中药材质量与安全性的重要因素。虽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国际上就已经开始了关于中药材中农药残留的研究,但该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显著改善,滥用农药现象普遍,部分地区中药材的种植生产处于无序状态。
中药材病虫害发生特点
1.1道地药材产区病原、虫源积累,病虫害发生较重
道地药材是由气候、土壤以及人们的栽培、加工习惯等因素形成的,其特点是栽培历史悠久,药材品种、质量、栽培、加工方法相对稳定。在此情况下,由于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适应于该地区环境条件及相应寄主的病原、虫源逐年积累,严重危害道地药材。例如东北地区人参锈腐病、云南三七根腐病、河南山茱萸蛀果蛾、宁夏枸杞瘿螨等。
1.2地下病虫害普遍发生,防治难度大
许多重要中药材的药用部位为根、块根、块茎和鳞茎等地下部分,它们既是药用植物营养成分积累的部位,又是药用部位,这些地下部分极易遭受土壤中的病原菌及地下害虫的为害。由于地下部分病虫害发生隐蔽,常常在地上部分表现出明显症状时已造成损失,防治难度极大,防治不及时或不当常导致中药材品质下降甚至绝产,历来是植物病虫害防治中的难题。
1.4害虫种类多样,单食性和寡食性害虫相对较多
药用植物包括草本、藤木、木本等,生长周期有1年生、几年生甚至几十年生,害虫种类多样,发生规律各异。由于药用植物本身含有它特殊的化学成分,导致某些特殊害虫喜食或趋向于这些植物上产卵,单食性和寡食性害虫相对较多,如白木香黄野螟、枸杞负泥虫、射干钻心虫、栝楼透翅蛾、马兜铃凤蝶等,它们只食1种或几种近缘植物,常发现新虫种。
我国中药材生产中农药使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十余年来,随着中药材GAP的推进和一大批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的建立,我国中药材生产中病虫害安全防控意识和防控水平与过去相比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药材的生产及销售直接受中药材市场价格的影响,种植品种和种植面积均受市场调节。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选择何种农药,选择何种用药方式基本上由药农及种植者自主决定,中药材生产中农药的使用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种植者普遍缺乏植保知识,农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我国中药材种植者以农民为主,由于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偏低,普遍缺乏基本的植保知识和常识,一但发现药材上出现病虫害,首先想到施用农药。对农药的选择标准一是有效,二是价格便宜,很少考虑农药的安全性及其对中药材质量的影响。在不考虑中药材病虫害种类、发育阶段、为害程度的情况下,大量施用“放心药”、“配方药”,即盲目多次施药,或将多种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等混合施用,甚至盲目加倍配药,导致害虫抗药性增加,防治难度加大,产区环境遭受污染,同时易发生药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2009年至2013年,徐常青等对我国西北5省区11个县市的枸杞主产区生产现状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枸杞不同产区病虫害种类、发生规律各不相同,防控措施主要以化学防治为主。枸杞主产区农药使用情况如下:宁夏枸杞产区病虫害防治常用农药17种以上,全年用药9~10次,通常3~4种农药混合1~2种叶面肥使用;甘肃产区常用农药16种以上,全年用药6~10次,通常3~6种农药混合1种叶面肥使用;内蒙古产区常用农药14种以上,全年使用农药8~9次,通常3~4种农药混合1~2种叶面肥使用;青海产区常用农药16种以上,全年用药3~4次,通常2~3种农药混合1~2种叶面肥喷洒;新疆枸杞产区常用农药14种之多,全年喷药8~12次,通常2~3种农药混合1种叶面肥喷洒;个别枸杞种植户甚至施用国家严禁在中药材上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如3911、呋喃丹、氧化乐果。
据杨崇仁调查,三七以专业大户种植为主,受经济效益驱使,农药种类日愈多样,使用量日愈增加,其生长期几乎每天施药。只要市场上能买到的农药,未经试验证明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在三七种植地区很快推广使用。三七种植者将农药配方和使用方法等视为绝招,互相保密,不断“创新”。
2.2花果类药材及五加科等根类中药材病虫害种类多、发生危害严重,是农药污染的重灾区
花果类药材由于其花、果部位鲜嫩、营养丰富,是害虫喜食的部位,其收获期常与病虫害发生高峰期相吻合,此时若盲目施用化学农药,极易导致中药材农残超标。如金银花、菊花现蕾至开花期,正值蚜虫发生高峰期,由于蚜虫体积小,繁殖速度快,且在叶背、花蕾、花瓣缝隙等处取食为害,防治难度极大。同时由于花类药材花瓣吸附农药能力较强,药材的农残问题十分突出。果类药材如枸杞,病虫害种类达60余种,其中主要成灾害虫如枸杞木虱、枸杞瘿螨、枸杞红瘿蚊等有5~6种,需常年进行防治。由于枸杞生殖生长与营养生长同时进行,害虫发生期与药材收获期一致,因此常规化学防治常导致枸杞子农药残留超标,出口受阻。
2.3绿色和平组织发布中药材农药污染调查报告
2013年,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药中药:中药材农药污染调查报告》及《药中药:海外市场中药材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称全国九大中药品牌被抽检的产品中,超过7成含有多种农药残留,甚至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也在中药产品中被检出;对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等7个国家的市场上产自中国的中药材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发现样品中也含有多种农药残留,甚至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归类为高毒或剧毒的农药,其中大部分样品都有农药残留含量超出欧盟最高残留限量(MRL)规定。从抽样的中药材品种分析,绿色和平组织重点抽取了病虫害频发,化学农药施用次数多、用量大的花果类药材和三七等根类药材。在国内抽检的24种中药材中,检出农药残留的有17种:枸杞、金银花、贡菊、西洋参、三七花、当归、红花、石斛、生白术、北沙参、桔梗、甘草、百合、麦冬、新郑枣、板蓝根、大青叶,未检出农药残留的有7种:生地黄、黄芪、胖大海、连翘、党参、黄连、丹参;海外抽检8种中药材,检出农药残留的有7种:金银花、枸杞、菊花、百合、三七、鸡心红枣、玫瑰花,未检出农药残留的有1种:黑枣。
海内外抽检批次较多的中药材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见表1。结果显示,根类药材三七8批次全部检出残留农药,残留农药种类7~39种/批,超过欧盟MRL的有7批次2~24种/批,5批次含有违禁农药1~2种/批;花果类药材中,金银花11批次全部检出残留农药11~26种/批,超过欧盟MRL的有11批次3~10种/批,9批次含有违禁农药1~3种/批;菊花9批次全部检出残留农药2~35种/批,超过欧盟MRL的有8批次3~23种/批,5批次含有违禁农药1~2种/批;枸杞12批次全部检出残留农药13~16种/批,超过欧盟MRL的有11批次1~6种/批,11批次含有违禁农药1种/批;当归、红枣、百合分别检测了6批次,全部检出残留农药,违禁农药也有检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近年来文献报道的中药中农药残留样品普查情况进行了统计,认为中药材中农药残留检出率较高,检出的农药种类也较为复杂,但超标率并不高,整体合格率达95%以上。从检出的农药种类分析,有机氯类农药由于在土壤、水系中长期残留,在中药材中检出率仍然最高。其他类型的农药中,有10余种农药检出率略高,主要为我国目前农业生产中的常用杀虫、杀菌剂,氟虫腈等个别禁限用农药也有检出。高检出率农药有五氯硝基苯等有机氯类农药,毒死蜱、多菌灵、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应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控。从中药材种类来看,花及果实类药材检出率较高,如金银花、菊花、陈皮等,部分多年生根及根茎类药材农药污染情况也较严重,如人参、三七等。
我国中药材生产中使用农药管理现状
3.1禁止或限制使用农药的规定
3.2农药登记现状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2007年第9号令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施用农药,不得随意改变。应按照国家农药产品登记的防治对象选用农药(每种农药的标签上有注明),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选用农药”。据不完全统计(依据中国农药信息网),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先后有6种中药材(人参、枸杞、三七、杭白菊、延胡索、白术)进行过农药产品登记(含已过有效期产品),先后有49家农药生产企业取得过75个登记证,涉及杀虫剂12种,杀菌剂20种,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其中,在人参上登记过的农药种类最多有14种(其中1种为植物生长调节剂),36家农药生产企业获得过17个登记证号(其中赤霉酸为24家企业共同登记),登记的农药种类主要以杀菌剂为主;在枸杞上先后有9家生产企业登记过5种农药,主要以杀虫剂为主;三七、杭白菊、白术、延胡索分别有2种、2种、3种和1种取得过登记证号。
(2)AF为水溶粉剂,AS为水剂,EC为乳油,ES为种子处理乳剂,GR为颗粒剂,JJF为结晶粉,SC为悬浮剂,SL为可溶液剂,WG为水分散粒剂,WP为可湿性粉剂,ZF为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
我国中药材人工种植已达200余种,且每种中药材上发生的病虫害种类多样,但目前农药仅在极少数中药材进行过登记,其中有些已过有效期,登记农药现状远远不能满足中药材生产中病虫害防治需要。以人参和三七为例,常见病虫害多达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但仅针对人参的黑斑病、三七的根腐病及黑斑病登记了1~2种农药可供使用。枸杞害虫达60余种,仅登记了用于防治枸杞蚜虫、锈螨、红瘿蚊的农药,而常年危害严重且必须防治的害虫如枸杞瘿螨、枸杞木虱、枸杞蓟马等目前还未有农药登记。因此,在中药材生产领域的农药登记工作需求迫切,登记空间巨大。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后简称《中国药典》)2000版首次收录有害残留物质限量要求。附录增订了“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正文中甘草、黄芪收载有机氯农残限量要求,直至《中国药典》2015版,均对甘草、黄芪有机氯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有要求。《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增加“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了有机磷、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共3大类农药的基本检测方法,规定了4个药材品种的3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限量。其中甘草、黄芪的总六六六MRL为0.2mg·kg-1,总滴滴涕MRL为0.2mg·kg-1,五氯硝基苯MRL为0.1mg·kg-1;人参茎叶总皂苷、人参总皂苷的总六六六MRL为0.1mg·kg-1,总滴滴涕MRL为1mg·kg-1,五氯硝基苯MRL为0.1mg·kg-1[15]。《中国药典》2015版制定了人参、西洋参标准中有机氯等16种农药的MRL。其中六六六MRL0.2mg·kg-1;总滴滴涕MRL为0.2mg·kg-1,五氯硝基苯MRL为0.1mg·kg-1,六氯苯MRL为0.1mg·kg-1,七氯(七氯、环氧七氯之和)MRL为0.05mg·kg-1,艾氏剂不得超过0.05mg·kg-1,氯丹(顺式氯丹、反式氯丹、氧化氯丹之和)不得超过0.1mg·kg-1;同时推荐了200余种农药残留测定方法。
思考与建议
4.1加快推进中药材使用农药登记,破解中药材生产“无药可用”窘境
我国中药材病虫害发生种类多,基础研究薄弱,药剂安全合理使用技术和MRL数据缺乏,迫切需要设立中央财政专项,强化部省联动,多部门协作,充分调动企业、科研教学、产业体系、产业协会、专业化合作组织等多方力量,支持开展农药残留及药效等登记试验、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安全用药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等,推动中药材农药登记工作,使更多的农药在中药材上合法、合理使用。
在选择中药材农药登记对象时,建议重点选择“农残风险高”的中药材优先开展农药登记工作,如病害严重的药材:三七、人参、西洋参、当归、石斛等;虫害严重的花果类药材:菊花、金银花、枸杞、山茱萸等。在登记农药种类上,应优先选择高效、低度、环境友好的绿色植保产品在中药材上开展登记工作,为绿色、安全、优质中药材生产提供物质保障。
4.2重视并开展中药材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从源头减少或杜绝化学农药使用
在中药材基地建设开始就要树立植保意识,从基地选址、土壤环境健康、种苗调运等环节严格把关。种植中药材应因地制宜,提供有利于中药材生长的环境,中药材种类尽量多样化,减轻生态压力,严格检查并及时消灭种子、种苗携带的病原、虫源,科学面对,认清病虫害种类,摸清规律,有的放矢,对病虫增加“容忍度”,充分挖掘利用“自然控制力量”,不轻易使用化学农药,尽量结合田间管理措施,通过“非农药”方式解决病虫害问题,如果不得不使用化学农药,应科学选择低毒、低残留农药,经济、高效、对症、适时适量施用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