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3455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含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指标、学校专业学位专项制改革项目指标及其它专项招生指标)。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40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不超过15名。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以实际下达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注意事项:
1.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和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交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具体要求
(1)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2023年12月1日前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网上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采集本人图像等。
(8)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二)复试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