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积极有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二、抓住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三、狠抓落实,从机制上保证学校卫生的常规化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没有按规定配齐保健医生。
2.要索取供水管件和水处理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
3.要坚持每季度对饮用水进行检测。
1.9月28日,**市卫生计生监察大队两位监察员对学校进行了卫生督查后,学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2.经学校研究,决定协商***,与其共用卫生保健室,以解决保健医生不足的问题。
3.学校已经安排总务处向水管安装公司索取了供水管件和水处理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环境生活品质,全面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确保成功创建浙江省卫生区。根据《浙江省卫生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三个拱墅”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以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为抓手,争创省级卫生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爱卫会组织、人员、经费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二)健康教育。健全健康教育机构,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学校、医院、社区和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相应标准。坚持开展控烟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机构健全,环卫设施完善,保洁制度落实,清运垃圾及时,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并符合要求。市容环境整洁,农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符合要求。城区绿化覆盖率符合《标准》,河道水质良好,岸坡整洁;城区禁养家禽家畜,宠物饲养符合规定。
(四)环境保护。综合空气污染指数(API)、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域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环境污染事故等方面的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无重大污染事故。
(六)食品卫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实,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控制措施有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摊点符合《标准》要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使用规范。
(七)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控机构建设符合规定,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疫情报告、免疫规划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事故。
(八)病媒生物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经费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有效控制,防治措施符合要求,落实监测措施,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十)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垃圾清运符合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栏完善,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新一次,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测试,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村内无“十乱”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农产品交易、“五小”行业管理规范;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无露天粪坑和棚厕,无卫生死角。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机构组建、宣传启动阶段(2009年3月)
成立街道创建浙江省卫生区领导小组,制定《*桥街道区创建省卫生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召开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任务,明确各职能部门、社区、单位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社区依据《标准》寻找差距、梳理问题,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确定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治理达标阶段(2009年4月—6月)
本阶段为创建活动的攻坚阶段,对照《标准》,逐项达标。各社区按照各自职责针对薄弱环节,克难攻坚,全面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整治和达标活动。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计划实施、目标实现。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7月)
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标准,完善长效机制,使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切实加强查漏补缺工作,落实经常性卫生管理,使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市容环境卫生、“八小”行业等容易出现滑坡的项目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接受杭州市爱卫会的调研。
第四阶段:技术评估、考核鉴定阶段(2009年7月—9月)
举一反三落实上级爱卫办调研考核工作意见,全面巩固落实创建省卫生区各项工作、使各项指标全部达标。迎接省爱卫办组织复核。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街道成立创建省卫生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通力协作,形成创建合力。社区和辖区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作为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一次通过省卫生区的验收。
(三)深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社区和单位要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管,完善管理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创建工作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二要建立检查督导制,通过督导组督查,进一步提高行业卫生水平。三要建立工作反馈制,通过职能部门自查,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受检单位,坚持“发现、整改及时,达标、巩固到位”。六要建立奖惩制度,把创建省卫生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创建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影响创建工作的,实施责任追究。
为了确保我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为主线,以加强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省市联动、属地治理、一岗双责、突破重点”的原则,在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全院之智,举全员之力,全面完成我院承担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创卫职责,负责做好市卫生局创卫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全面创建、巩固提高等阶段,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指标任务,针对重点、难点,研究工作措施,实现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任务全部达标。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上旬)。召开全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科室部门,签订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院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二)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20xx年6月上旬)。各科室、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初审和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提升,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
三、工作任务
各科室、部门要认真学习《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手册》,按照《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2、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积极搞好院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活动记录。(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物业管理科、总务科)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责任领导:孙玉凯<院区>,左金良<社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社区管理科)
(1)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形成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能随时提供近三年来有关健康教育的完整资料。
(2)健康教育机构编制人员落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包括电脑、彩电、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幻灯机等,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活动经费。
(3)健康教育部门有管理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考核。经常组织对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可自编制作,每年不少于8种。
2、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管理规范。(责任领导:孙玉凯<院区>,左金良<社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门诊部、护理部、社区管理科、医务科)
(1)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读报栏。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板报每月更换一期,做到图文并茂。
(2)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健康教育专项培训。健康教育列入常规工作制度。
(3)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咨询。门诊和病区必须使用市统编健康教育处方。卫生报刊发行到科室和病房,并通过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座谈会及口头交流、文字宣传、音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4)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各类健康节日的宣传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充分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3.开展创建省级或市级无烟医院活动,医院有禁烟制度和标志,做到地面无烟蒂,有控烟劝导员,会议室、接待室、候诊室和病区等室内禁止吸烟,无吸“游烟”者,设有室外吸烟区,控烟工作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爱卫办、安保科)
(三)环境卫生
1、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设置专人管理,有规章制度,有经费支出计划。实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全面提高整体环境质量。环境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物业管理科、爱卫办、安保科)
(1)路面全面硬化、平整、无破损、无坑凹,环境整洁。
(2)下水道完好,井盖齐全,排水畅通及时,无垃圾堵塞现象,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
(3)建筑物整洁美观,无违章建筑,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沿街房屋建筑遮阳篷设置规范美观,无破损、污垢。临街楼房其阳台封闭应统一式样、材质、规格,在道路上视野范围内看不到阳台内乱堆乱放。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乱挂等现象。
(4)保持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垃圾收集容器要密闭,配置齐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杂物以及痰迹。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它物品。严禁焚烧枯草、树叶及生活垃圾。
(5)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6)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包看护)责任制,做到有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日常管理规范。
(8)照明设施完好。积极推行供电、通讯、有线电视、路灯等各类线路进入地下管道。
(9)环境卫生整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积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和宠物现象。
2、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定时定点投放,定时定点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好、排水通畅、管理规范,保洁达到“六洁四无”要求,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粪便运到指定场地统一处置。(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物业管理科、爱卫办)
3、院内景观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无飘浮垃圾、杂物。(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总务科、爱卫办)
(四)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孙玉凯<院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部、社区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有甲、乙、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计划,有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消毒药品、生活饮用水的年度、季度监测资料。
(2)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充分发挥卫生防疫、防病业务指导作用,不断加强对各科室部门的业务指导。
(3)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社会宣传。
(4)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有专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应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片所有应填写的项目。
(6)定期组织医院传染病漏报调查,做好记录,并有专门的调查报告。
2、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及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孙玉凯<院区>;责任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门诊部、社区管理科)
(1)在综合医院内设传染病病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传染病门诊。
(2)感染性疾病科有专职或兼职人员。
(4)不发生因医院管理不善、消毒不严导致传染病交叉感染而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3、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死亡事故。(责任领导:左金良<院感>、孙玉凯;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
(1)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等)、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加强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制定针对性预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监测和监督,掌握消毒质量和影响消毒质量的因素,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4、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责任领导:孙玉凯;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应急办、医务科)
(1)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实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2)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和有关的病原携带者,应及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漏报率应低于2%。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入托、入学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戴炳光<护理>;责任科室:社区管理科、护理部)
(1)预防接种门诊按日接种或每周至少有2次以上接种日,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2)常住人口儿童建卡(证)率达98%以上。
(3)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卡介苗、乙肝、麻疹、百白破、脊灰)接种率均达95%以上。
(4)产房、新生儿室工作人员应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同时规范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有关标准与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接种程序和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6)社区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6、建立健全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工作符合规范要求,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责任领导:孙玉凯;责任科室:输血科、医务科)
7、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器材设备管理科)
(1)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和落实各种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制度,做到管理上有制度可查,处理上有章可循。
(3)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专人收集,按要求分类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处,暂存处标示、存放规范,清运及时,防蝇防鼠摄食设施健全,医疗废弃物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明确区分标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4)严格遵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应建造污水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装置应符合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5)被病原菌、病毒污染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污水消毒工艺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的消毒剂安全有效。
(6)含有放射性、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
(7)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时,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采用一级处理;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应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部门的法规与规定,对污水的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处理,采用二级处理。
(9)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自我监测工作,没有条件进行检测应主动将经过消毒处理的污水送当地环保部门检测,消毒效果不达标的机构应积极组织整改。
(1)医院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务人员均持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技人员职称证书)上岗。
(五)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1)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要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除四害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2)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有效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
(3)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注重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疏通下水道沟,填平坑洼,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和闲置各类容器积水,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堵塞鼠洞,堵抹缝隙等。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对所选用除四害药物要进行抗药性测定,有现场试验报告和应用评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所用药物由有关专业机构监测、许可。(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如下范围以内:(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1)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厘米×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建有布局合理的灭鼠毒饵站,站内有合格的灭鼠毒饵。
(2)灭蚊标准: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3)灭蝇标准: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责任领导:左金良<院感>、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餐厅、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
2.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
3.二次供水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目标考核组(三个)、宣传动员组、经费保障组、志愿服务管理组、督查组。各科主任、负责人是科室部门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高质量完成创卫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遵循依法行政、循序渐进、全面规范的原则,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模式,落实“规范服务行动”要求,以营造建设规范、执业合法、服务到位的基层医疗市场新秩序为目标,促进诊所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2012年7月30日,力争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2012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规范化诊所建设目标。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按照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诊所门头匾式样,对辖区内所有诊所的门头匾进行重新规范,统一规格,各诊所务于6月30日前完成门头牌匾的更换。门头牌匾的内容包括诊所名称、诊疗科目、编号、发证单位、医疗机构标志(符合WS307-2009)等内容(具体格式和编号见附件6和附件7)。
(二)对评定为“规范化诊所”的机构核发《省规范化诊所评定证明》(附件4,以下简称《证明》)并授予“规范化诊所”牌匾(附件5)。规范化诊所名单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在市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实施
(一)规范化诊所申报及审核验收
1、申报
市卫生局发证且符合《省规范化诊所评定标准》规定条件的诊所均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报。填写《省规范化诊所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⑵诊所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⑶诊所建筑设计平面图;
⑷诊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⑸诊所工作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⑹诊所规章制度;
⑺医疗设备、设施、器具清单;
⑻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落实情况;
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核验收
市卫生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45日内组织评定小组对诊所进行现场验收,并由所有审核人员签署审核报告,验收合格的授予“规范化诊所”称号,给予挂牌并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截止2012年12月,未获得“规范化诊所”称号的单位,年度校验不予通过,同时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市卫生局将对授予“规范化诊所”的单位实行复查制,对经复查不符合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的,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收回《证明》和牌匾。
(二)规范化诊所管理与监督
规范化诊所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复审。市卫生局将加强对规范化诊所的日常监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审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其规范化诊所称号,审核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取消其规范化诊所称号。
1、不符合《省规范化诊所评定标准(试行)》的;
2、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
3、年度受卫生行政处罚2次以内的;
4、年度发生二级医疗事故,诊所负主要责任的;
5、年度不良执业记6-8分的;
6、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卫生局将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
2、年度受卫生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
3、年度不良执业记分9分以上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暂缓校验的;
5、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6、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
7、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违法违规使用品、第一类的;
8、因消毒隔离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
9、抗拒卫生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10、年度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诊所负主要责任以上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诊所负完全责任的;
11、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手段骗取规范化诊所称号的;
12、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程序或因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诊所授予规范化诊所称号的;
13、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违法行为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同时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收回《证明》、牌匾。被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的单位,市卫生局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市卫生局备案,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规范化诊所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诊所是群众就医的重要场所之一,也是群众评价卫生系统形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之一。各类诊所要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申请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省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将作为我市各类诊所准入基本标准。
(二)自查整改,全面提高。各类诊所要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对照《省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试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管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市卫生局将加大对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督导力度,努力实现诊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1背景
2008北京奥运会是中国第一次承办奥运赛事,除了北京以外,还有上海、沈阳、香港等6个协办城市承担奥运会足球、赛马和帆船等项目的比赛。作为协办城市之一,上海共举行足球比赛12场,接待来自阿根廷、澳大利亚、日本等17支代表队20队次共792人次,接待来自五大洲16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近260人,观众达40万。从运动员提前抵达适应场地到全部离开共计29天,正式比赛16天。
上海市承担本次奥运赛事的比赛场馆1个,训练场馆5个,接待宾馆2家,涉及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各比赛场馆及接待宾馆中,使用市政二次供水的有3家,5家使用市政管网供水。
上海市2007年度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98.95/10万,无SARS、人禽流感病例发生,公共卫生状况控制在历史较高水平,近年来无重大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发生。根据传染病发病特点,赛事举办期间适逢夏季,是介水传染病发病高峰期。
参加本次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上海市及徐汇区、长宁区等5家卫生监督机构近20名卫生监督员,以及负责水质监测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赛前保障准备
2.1总体工作目标
重大活动的安全保障要先确立一个定位较高、明确科学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提出的“平安奥运”的要求,我们提出了“既要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公共卫生安定,又要使来自世界各国的嘉宾获得生活安全感”的工作目标。
2.2工作方案
2008年初,我们将奥运保障工作列为年度首要工作。在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总结历年来参与APEC会议、上合组织六国峰会及2007年特奥会饮水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08北京奥运会卫生保障监督》及《上海市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指南》的要求,制订《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工作方案》、《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工作要求》及《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制订了《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奥运上海赛区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保障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2.3组织结构
2.4培训工作
2.5全面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为掌握各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及供水单位等重点单位生活饮用水水质基线数据,赛前我们对各单位水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进行106项指标全分析,总计检测指标2820项次。
2.6突发事件的演练
为预防赛事期间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应急处置,我们依据《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应急小组,配备现场检测仪器和采样设备,组织了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演练,主要是针对接待宾馆可能发生二次供水突发污染事件,对接报、调查、处置、报告等各个环节进行预演,通过实战演练,锻炼队伍,查找不足。
3赛事期间
3.1工作原则和职责分工
3.2水质监测点和监督监测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奥运上海赛区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共在上海涉及奥运任务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接待饭店和比赛场馆中设饮水监测点18个,其中出厂水5个,管网末梢水11个,二次供水2个。在事先掌握这些场所的饮水水源、方式及供水设施情况的基础上,每日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这些场所监督检查1次,监督的重点内容为饮水保障要求的落实情况,如定期的巡视、水质自检等。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
监测点水样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耗氧量、砷、氰化物、消毒剂余量共10个指标进行监测,其中除消毒剂余量每天监测2次外,其余指标每天监测1次。其中浑浊度和消毒剂余量均由卫生监督员在现场监测。
3.3每日监测及上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饮水保障工作中,部分场所发生饮用水部分指标不稳定的现象,我们立即组织力量,赴现场查找、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冲洗管道、保证氯量等措施,使稳定得到迅速解决。
4赛后总结
2008年8月24日,2008北京奥运会胜利结束,历时近2个月的上海赛区饮水监督保障任务圆满结束。整个保障工作期间,上海未发生一起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引起的卫生安全事件,未发生一起介水传染病,我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确保运动员和来宾的饮水安全,用实际行动实践了“平安奥运”的承诺。我们对整个保障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剖析,为今后重大活动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奠定基础。
饮水保障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保障人员要依据保障单位的特点不同,在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潜在危害因素,并进行分析、分解,制定具体干预措施,以达到卫生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