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广告法?:农资广告管理规定及案例警示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THE END
1.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12月3日,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和厅植物保护站在成都召开《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部规章修改讨论会,会议邀请省内5家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参会代表紧紧围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s://www.agri.cn/zx/xxlb/sc/202412/t20241204_8695841.htm
2.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资料监农业部法律法规第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审定)和有关许可的管理工作,强化发证后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资监管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日常监督管理 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有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10436_1.html
3.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6篇(全文)为加强农业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有效促进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制是指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权限办理案件的规范。 二、农业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是:农业行政执法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https://www.99xueshu.com/w/fileea7qrrw0.html
4.论基层农业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对策通过检查,如果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另外,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4完善执法监督是保证 一是农民监督。农民发现有经营假劣农资的,可以向农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档案、记录查处情况和处理结果。二是https://www.lawtime.cn/info/xiaofeizhe/nongzinongju/20111008/43757.html
5.市场监管局关于农资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的探讨4、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由于市场监管、农村农业等部门均有监管农资市场的职责,如协调配合不好,就会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空白的现象,不利于农资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成因分析 农资市场存在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部分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少数经营者更是为了牟取私利,置国家https://m.wydbw.com/show.asp?Id=239300
6.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精选6篇)(三)农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四)农资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https://www.360wenmi.com/f/filedmjw53pq.html
7.2024年4月即将生效和失效的法律法规及3月公报案例“两高”典型案例北大1.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2007年7月25日公布) 失效依据: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20240208公布/20240401施行 2.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05年11月30日公布) 失效依据: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 20240208公布/20240401施行 3.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13)(2013年11月14日公布) 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