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医疗领域专项整治方案,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二、组织领导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
医疗机构诊疗流程不科学、不畅通,群众看病挂号难、候诊难;一些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违规收费,加重了群众就医负担。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杨永中;责任股室:医政股。
2.治理不合理检查。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医院CT等检查阳性率达到60%以上,大型X线检查阳性率达到5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达到90%以上)。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勾,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
3.治理不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处方点评、不当处方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
4.治理不合理治疗。纠正医疗机构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等行为。
5.治理违规收费。切实纠正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落实国家有关价费优惠政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促进合理收费。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夏苍青;责任股室:计财股。
配合部门:县物价局。
(二)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药购销和临床服务中擅自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或组织的考察旅游活动,加剧群众“看病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聘用挂勾,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执业再注册挂勾。
2.加强对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杜绝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行为;完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除急救和重大疾病防治确需网外采购药品外,其他药品必须全部在中标(挂网)药品目录内采购,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网外采购行为。积极推进其它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3.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决策、采购、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严格权限和审批程序,杜绝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切实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剂、信息、财务等部门的监督。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王满云;责任股室:监察室。
4.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对在医药购销过程中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网外采购非中标药品的人员,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暂停处方权、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对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医药经销企业或个人,及时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将不良记录上报市卫生局。
(三)大力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江湖游医、假医生等非法开设诊所;公立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扰乱医疗服务秩序。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外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义诊行为;查处在职医务人员私诊私药行为。
3.坚决打击“医托”、“医闹”行为。严厉打击运用非正当手段拓展医疗业务的行为,对开展不正当竞争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严厉查处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侵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医疗机构落实安防措施,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就医权益。
(四)坚决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和医保基金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或个人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和医保基金,严重侵害参合、参保人员利益。
1.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将次均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平均住院日、个人自负费用比例、总额费用控制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扣减即时结报回付款、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2.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推行县级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经办审核人员的做法,通过异地任职、交叉任职等形式,确保经办人员的独立性。
3.严格落实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县、乡、村三级按月公示本区域内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补偿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内容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4.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管理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履约诚信”等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进行诚信等级分级,对诚信等级较高的医疗机构给予倾斜政策,对诚信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严格管控,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服务诚信档案,将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与医保处方权挂勾。
四、工作步骤
(二)开展集中整治(2014年2月1日—2014年4月30日)。医疗机构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报告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三)组织检查评估(2014年5月1日--6月30日)。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走访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卫生系统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处理一批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检查的实效性、震慑力。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于2014年5月--6月,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形成检查评估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机制、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
一、工作目标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三)第三阶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我镇成立以镇长同志为组长,副镇长同志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与各村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2.开展道路交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
我镇交管办及交通协管员在各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全镇重要道路进行交通监管,及时对违章情况进行查处、对违章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道路安全情况的监测。认真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路面开裂、路基下沉、护栏损坏等情况,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处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采集、录入交通管理信息。
3.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和整治。
对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针对检查出的隐患,下发整改书限期整改,对1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隐患13余条,对查处的隐患按时复查形成闭环;都及时整改完成,加大对非法经营销售危化品、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
4.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和整治。
对镇辖区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超市、饭馆、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对农家户继续开展用电用气火灾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电器、线路以及消防设施使用管理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售卖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加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入户等方式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年终更进一步联合村组干部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监管和安全常识的宣传,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平安度过春节。
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整治。
针对镇辖区内食品消费量情况,检查了农贸市场、超市、小作坊或小经营店、学校周边小摊贩及食品店安全情况,发现有“三无”产品、临近有效期和过期食品,立即责令下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学校保持食堂食品卫生,加强菜品留样和食品原辅材料留存购货单及加强自查巡查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针对农村聚餐量及临时性群体聚餐情况,镇安办联合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加强了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及检查规范。加强督促食品协管员使用雅安食品监督执法APP对食品检测和备案信息进行平台录入上报。
6.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针对镇辖区举行的大形群体性活动,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食品安全检查、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制订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控制安保方案和疏导方案,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引起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开展对景学校、农贸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7.开展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和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1.镇、村、组干部身兼数职,工作冲突影响工作开展。
2.大部分镇、村组干部安全监管专业知识技能低,隐患检查排查、整改完成情况的记录简单、填写不规范,档案填写和管理的能力相对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按照镇政府各办公室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三、组织机构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一、20*年全县卫生工作情况
主要成效:
——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镇卫生院已竣工投入使用,丁栅、陶庄镇卫生院年内已开工建设,杨庙、天凝、干窑镇卫生院正在进行拆迁、建设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全县1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框架建设任务;县一院迁建工程已完成方案概念性设计和投资估算,正在进行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
——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今年全县没有发生大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形势总体平稳。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布点建设任务。全面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开展了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10个镇申报创建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合作医疗工作信息化进程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一期完成,实现了参保居民凭合医卡可在县内15家住院、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镇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收费窗口直接刷卡报销。网络二期建设也已基本完成。明年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将全面实现实时刷卡报销,百姓就医更加方便。
——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做到合作医疗同农民健康体检相结合,实现了生病可以获得补偿,不生病可以享受免费体检,参合即受益的目标,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我县首轮农民健康体检两年体检率92%。
——医院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加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和“双优一满意”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管理工作。开展重点医学学科、知名医生评选工作,开展城市医生、公立医疗机构支援农村(社区)卫生工作,开展“健康直通车,驶进新农村”宣传咨询活动。启动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建设。
——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一是顺利实现了县职工医院的体制改革,由县一院对县职工医院进行全面托管,实现了平稳过渡。二是理顺*地区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由*镇卫生院统一承担*镇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组建*镇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站。县中医院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已顺利移交,县一院的儿童计划免疫管理职能将在年底移交。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落实
1、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镇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站规范化创建活动,制定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培训计划,编印培训教材,有计划地开展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全年共开展培训19次,有效的提升了公共卫生联络员队伍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2、全力以赴抓好霍乱防控工作。3月27日县政府召开霍乱防控暨爱国卫生月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签定了霍乱防控责任状,我局也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霍乱病防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制定系列工作预案和方案,编印下发资料汇编,指导全县各地开展工作。加强防治队伍建设,组织疫情应急演练,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疫情的监测,规范肠道门诊设置和腹泻病人诊治管理监测,开展外环境的监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做好井水消毒、环境整治、粪便管理、饮食管理、消灭苍蝇等面上防控措施,我县霍乱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5、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到100%,筛查率95.92%,较去年提高6.35个百分点。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2.49%,较去年提高17.9个百分点。规范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继续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二)切实加强医院管理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年全县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40个,其中新建24个,改扩建16个,到年底已全部完成,全县社区卫生服务站框架布点工作得到全面完成。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开展专题培训,使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呈现一个崭新的面貌。各镇还积极开展省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以创建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提升。其中惠民镇已分别通过了市卫生局、省卫生厅组织的评估验收,计划今年参加创建的其他10个镇正在积极创建过程中,上级要求的50%创建目标完全能够达到。
(四)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五)党建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深入开展“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开展了以“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创新、创优、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局党委成立了“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题动员大会,开展了主题大讨论,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各单位(科室)及负责人作出了承诺,并上墙公布。通过学习和实践,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转作风,特别是各级领导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决卫生工作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排模、疏理,我局列出了7条重点工作和突出整改问题,目前正在进行整改。
二是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我局扎实开展“惩防体系深入建设年”活动,深化廉政、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奉献在岗位、满意在卫生”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工作,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县级医院普遍开展了“拒收医药回扣,维护医学圣洁”签名活动。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卫生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行政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开展了“白衣风采—优秀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卫生管理干部论坛,进行医院管理培训,请清华大学周生来教授、东阳人民医院应争先院长、广东省中医院叶煜荣教授已、县委党校高福弟副校长等作专题讲座。并通过上挂下派、选派到上级医院(高等院校)脱产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的实践锻炼,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卫生管理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随着我县外来人口的大量增加,新居民的公共卫生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农村卫生工作仍然薄弱,卫生基础设施较差,农村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网底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管理还有待加强。
3、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繁重,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医疗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农村卫生监督队伍和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4、医院政策性亏损持续加大,医疗安全管理问题依然突出,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反映强烈,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其中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尚不高,医患关系仍旧紧张。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2005]102号)要求,在2006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自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6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2006]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市整规办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000多户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400多户,捣毁各种非法生产经营窝点30个,查获各类案件1473件(其中:立案查处224件),涉案人数1551人,已行政处罚753人。
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2个蔬菜生产基地,6个超市、农贸市场,对3个农业专合组织等共计18个单位的蔬菜、茶叶、大米、水果4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样检测,经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同时,配合质检中心抽取蘑菇6个样品送省农科院检测中心检测。
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肉品2100公斤,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批准文号及假冒伪劣产品1.5吨、不安全肉品2.1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水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化肥养鱼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减少疾病传播,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实行抽检。检查渔药、渔饲料等投入品经销尚58户,未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渔药、渔饲料以及禁用渔药;共检查养殖大户120户,养殖面积2500亩;实施成鱼检疫120批次,苗种检疫160批次;抽检了6组水产品。
质监部门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利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行动为重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0户、餐饮店13个、超市及其他经营户47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41件,查获案件货值53.84万元,已行政处罚人数38人。
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重点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3981户次,取缔无照经营351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3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4073公斤,饮料2968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商务(商务经济)部门按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标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中的违法行为。共检查屠宰场(点)50个,生猪2600多头,菜牛54头,捣毁生猪注水窝点1个,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1个;查获销售假冒酒的违法商家7户,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35份,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280瓶。
卫生部门制定了《*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与旅游部门建立了推动旅游事业发展合作机制,强化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与工商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626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件,涉案金额7.5万元;检查学校293所,学校食堂229家,限期整改36家,现场处罚1家,停业整顿1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40公斤。
城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分阶段对城区各主街大道、广场、校园、旅游景点、车站周边的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饮食摊点、路边小炒店及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无证饮食摊点824个,其中取缔276个,教育整改和规范摊点548个。
盐政部门开展了对食盐零售商、餐馆、食堂、各类大型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行业用盐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盐业长效监管制度。共检查各类用盐户2000多家,捣毁私盐窝点1个,查获违章盐12.3吨,立案15件,结案12件,行政处罚15人。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我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的通知》([2006]22号)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和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保护专利权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了城区和贡井区的各大商场的5000余种商品,查获45种专利权已失效的商品和59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涉案金额4600余元。根据抽查的情况印发了关于检查专利商品情况的通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好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行动。积极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深入企业,加强对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指导,已培育4户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培育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经过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对65件“自贡知名商标”进行复审认定,培育30户企业参加“自贡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菜”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开展了商标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0件;加大了商标工作宣传力度,在《今日晚报》开辟《商标园地》专栏,每月一期,已刊发5期。
烟草专卖部门大力发挥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协作机制,针对市场上的“假、私、非、无”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获违规卷烟702.56件,其中走私烟7.54件、假冒卷烟338.07件、非正规渠道进货卷烟356.95件,累计查获案件1411起;查获获制假窝点2个,贩藏假烟窝点5个;刑事拘留犯案人员14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已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其中:国家级7户,省级31户,市级75户。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涉案金额3.8万元,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涉案金额5.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
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局会同市整规办、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委、中医管理局联合印发《*年度自贡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大要案件。检查医疗机构503家,取缔无证行医诊所及窝点12家,立案处理8家,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与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一台设备。
(五)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工商局部门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自贡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3件,驱散传销人员66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与《自贡日报》、《今日晚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开展了种子备案工作;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共检查农资市场268个,检查农资门市2309个次,查处农资案件28件(种子13件,肥料4件,农药11件),查获违规和质量不合格种子品种13个6884公斤;查获违规农药24个142公斤,其中登记证过期农药品种1个、过期农药22个、标签不规范1个;复混肥登记证过期等违规品种4个2410公斤。两杂种子登记备案品种423个,其中:玉米品种194个、水稻品种229个,比上年增加100多个。
质监部门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对对辖区内42个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大安质监分局还联合工商、农业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立案查处农资类案件10件,货值金额26.73元;检查化肥生产企业40家,经销户53个,抽样产品49个,其中24个不合格。
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据统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438户次,检查市场653个次,检查肥料350余吨,农药1100公斤,种子1280公斤,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
物价部门开展了对我市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的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其中:检查化肥生产企业5家,化肥种子批发企业12家,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整个专项检查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
供销部门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七)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元月9日召开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经营单位3月15日前针对售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共立案11件,结案2件,罚款3万元。
房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的紧急通知》,强化了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出动80人次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查处,对于违规预售的,下发停止预售通知书,已对5家企业的5个工程项目下发了停止预售通知书。主动积极宣传房地产交易知识,每月在《今日晚报》公示本月商品房预售信息。开通了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系统,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房地产经纪、测绘、评估机构行为,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了摸底、清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自贡市房地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在房地产测绘行业实行“预测绘成果审核”。
(八)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国税和地税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广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倡导“依法诚信纳税”风尚。国税系统共对156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411万元,查处偷税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件。地税系统查结案件72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1359万元。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涉农、通信、医疗收费检查,加强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处理违法所得17.168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3.569万元,退还消费者3.599万元。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5件,在规定期限内案件办结率达100%。
开展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鞭炮生产企业检查、塑料管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冬季高耗能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对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立案商业贿赂案件5件,已结案3件,罚款14万元;充分发挥商品质量监测抽查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规划和建设部门认真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报建备案52件,审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书107个,建设工程报建率和施工图审查率均达100%;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项目57个,其中公开招标21个,邀请招标36个;办理省外、市外33家次建筑企业入市备案;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03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民工工资9494.32万元,占网上拖欠总额的100%;责令立即整改的有34个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12个,责令停工整顿的9个;整改安全隐患130处/件。
开展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市场、客货道路运输市场、水运市场等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查获案件1089件,立案查处993件,取得无证经营和28户,查处安全隐患47起。
狠抓安全生产。安监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安全目标执行情况公告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案审制度。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以反“双超”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船舶、渡口、渡船、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该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750起。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年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专卖局、盐业稽查所、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执法情况,深挖立案监督线索,积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上半年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8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62人,刑事拘留38人、取保候审26人、逮捕8人、直接移送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0件12人,其中:合同诈骗6件6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非法行医1件1人;各级法院已宣判偷税、合同诈骗罪犯4人。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部门组织质监局、物价局、知识产权局、卫生局、广电局以及各新闻单位等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自贡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五、开展调研,通报信息,加强整规工作基础建设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根据省整规办《关于报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川整规办函〔*〕10号)精神,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坚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坚持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整规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联系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安排部署整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料管材行业的规范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依法查处影响人体健康、存在假冒伪劣现象的违法塑料管材企业,依法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的违法者,着力关停一批违法企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为全区所有塑料管材生产企业,整治重点是七都镇塑料管材生产企业。
三、方法步骤
1.整治方法及部门职责
以区质监、工商、环保、卫生、监察、公安等联合执法为主,结合各自职能,突出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对全区塑料管材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质监局:对全区塑料管材行业生产领域开展整治;把好原材料的进口关和出厂前的产品检验关,建立原材料审验制度,验明原料生产企业资质、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标识,建立原材料进货台帐,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及检验台帐;
卫生局: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向上争取、协调、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确保规范回收、规范处理;
环保局:重点检查企业环评手续,对无环评或环评手续不全的,予以停产整顿;强化危废、固废的监管,对掺杂使用危废、固废的生产企业予以坚决打击;继续开展塑料造粒企业整治,堵住源头;
公安局:积极主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2.整治步骤
(一)全行业关停,摸排底数。各部门协调配合,对生产塑料管材的企业全面实施停产,摸清塑料管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全行业检验,严格把关。质监、卫生部门分别对停产企业仓库、车间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特别是给水管实行强制检验,对检验发现有毒有害产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三)加强案件查办。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加强案件的查办力度,该关停的关停、该法办的法办,决不允许一家违法违规企业存在。
(四)注重长效管理。坚持打治结合,进一步健全巡查、抽检、约谈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杜绝监管过程中的漏点和盲点,通过有效治理促进区域产品规范、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创建“三优”文明城市总体部署,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齐抓、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并举的工作方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以查处非法添加化学物质、假冒高风险药品为重点,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畅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力量,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重点品种抽验力度;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环境合力。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格审查药品供货商和销售人员资质;重点检查供货方销售票据、销售凭证是否符合要求,严肃查处进货渠道造假、购销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严格基本药物监管,重点加大使用环节基本药物抽验力度。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重点围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加大对基本药物的抽验力度,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六)加大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日常管理,严厉查处和纠正购进药品时对供货商审查不严和不索取购进发票、购销记录不健全、质量证明文件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撤销其认证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4月20日)。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4月30日)。
全面总结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提出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办。要落实分管部门、分管领导责任,各项工作不留死角。要把整治工作与“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维护医药市场稳定、繁荣,引导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争优、创优,确保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重拳出击,常抓不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发扬“敢抓大的,敢查难的,敢碰硬的,敢动真的,敢打黑的”的“五敢”精神,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日常监管办法,使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记者31日从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获悉,我国今年年底将完成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使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研制秩序明显好转;建立完整、准确的数据库,全面掌握已上市药品批准文号的总体情况,清除涉嫌造假的药品批准文号;通过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产品。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国在药品注册环节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已受理尚未批准的按新药管理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注册申请,以及200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批准生产的品种开展现场核查;以地标升国标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品种为重点,对截至2006年8月31日已发放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清查,确认批准文号的真实性;结合药品批准文号清查,以地标升国标、超出生产许可范围以及安全风险高的品种为重点,严格把关,稳步开展再注册工作。
我国今年内将对品实现实时监控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吕诺)记者31日从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获悉,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对品和第一类的一针一片实现实时监控。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品和第一类制剂及小包装原料药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数量和流向的实时监控。同时,还将完成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部署向大容量注射剂类品种以及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派驻监督员,修订《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在药品生产环节,我国正在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并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的跟踪检查工作,对有群众举报的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督促企业自觉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记者31日从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获悉,今年年底前,在药品流通环节,我国将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全面检查和清理2006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今年内,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覆盖面将达到100%。同时,我国将严格药品经营质量监管,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检点为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证食品药品平安为中心,以加强食品药品平安监管与控制、促进产业升级与发展、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平安为目标,坚持“全区统一领导、镇办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机制,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与着力治本、完善制度与强化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保证食品药品平安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质量平安
1.种植养殖环节
建立自检机构。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5%以上;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99%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将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平安监测范围。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个;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农经委、畜牧局、质监局。
2.生产加工环节
100%建立质量平安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至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平安许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猪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商务局、工商分局、卫生局。
3.市场流通环节
镇、街道和社区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和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1至2个和2至3个百分点;继续推进“食品平安放心示范店”创建工作。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商务局。
4.餐饮消费环节
城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原料进货索证登记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5.食品平安示范区
制订实施示范区创建方案,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食品平安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平安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局、镇政府。责任单位:区政府食品平安监管办公室。
6.食品平安宣传教育
开展食品平安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制定实施食品平安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平安有奖征文活动,定期开展食品平安科普知识讲座,使2万名群众、2000名学生受到食品平安知识宣传教育;制定食品平安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专职人员参训率达100%接受培训的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比例达100%
区教体局、农经委、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分局、卫生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食品平安监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镇政府。
(二)药品质量平安
1.药品流通环节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药品使用环节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证水平及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药房(库)规范化建设工作。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到有效监测。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3.医疗器械监管
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医疗器械平安有效。
4.药品案件查办
努力消除药品平安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
三、重点项目、主要措施
(一)食品放心工程项目
保证公众“菜篮子”平安1.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
创新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1以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自检体系建设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索证索票、建立档案、质量追溯、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建立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健全农药质量监测制度,完善农药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杜绝销售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大力推进农业规范化,扎实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业规范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实施生产记录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农经委、畜牧局。
扎实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健全畜产品质量平安追溯制度,2推行畜牧业规范化。抓好畜牧业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养殖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生产。完善畜产品监测体系,加强畜产品质量平安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重点检测。建立养殖、屠宰、加工监管链条,强化对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特别要对辖区外进入我区的畜产品实施有效监管;抓好养殖环节动物标识和生猪检疫制度的落实,严禁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商务局。
实施食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制度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深化食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为重点。根据产品风险水平、企业规模和生产条件、质量平安信用等级等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相对容易出问题的企业,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以全面推进区域限售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管。进一步加大抽查暗访、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全面开展无证查处,严格对企业各类违法行为的处分,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因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被依法限制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坚决建议省质监局吊销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平安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平安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创立2个“食品质量平安示范企业”完善“食品质量平安示范企业”验收规范,对验收合格企业,区、镇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质监局、财政局。
完善食品平安溯源制度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深入贯彻《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省政府令第96号)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健全食品市场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平安溯源制度,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开展食品平安电子网络监管试点,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力争每个村都有一家“食品平安示范店”完善“食品平安示范店”验收规范,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店,区、镇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
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严格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省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完善原料进货索证登记制度,重点查处非法推销和使用劣质原料加工食品,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减少食物中毒人数;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政府要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培育农村卫生平安示范学校食堂,创立1-2个“农村卫生平安示范学校食堂”完善“农村卫生平安示范学校食堂”验收规范,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学校食堂,区、镇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财政局、教体局。
加强食品平安监督抽验和食品平安信息体系建设5.加大投入。
配置先进检验仪器和设备,一是加大现有食品检测机构建设的投入。保证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经费投入,提高我区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为食品质量平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二是区财政设立必要的食品平安专项监督抽验经费,以利于“双评”食品平安隐患评估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三是区食品平安各监管部门要制订食品平安监督抽验计划并予以落实,将抽验结果上报食品平安综合监管部门,实行食品平安信息统一汇总、统一,为实现食品平安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平安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提供基础保证。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经委、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分局、卫生局。
完善区、镇办食品平安监管体制6.加强食品平安综合监管。
确保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平安。一是探索农村食品平安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镇政府要明确具体部门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平安工作。
促进镇办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平安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二是继续开展镇办食品平安工作水平评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平安示范区创建活动,构建农村食品平安监管责任、群众监督和供应网络;加强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政府食品平安监管办公室。
(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项目
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1.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
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平安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平安整治和监管。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食品质量平安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镇政府、区食品药品平安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
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渔药、饲料专项整治,2.以治理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3.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
严厉打击黑窝点,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坚决查处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4.以打击无照经营食品和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
落实区域监管责任。1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2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5.以打击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业和餐饮企业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为重点。
不合格调味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查处推销、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过期蜕变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容器使用前不消毒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等违规违法行为。
6.进一步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平安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食品平安专项整治,针对“北京奥运”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主要食品平安问题。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蜕变、无QS标志等食品,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平安。
(三)食品平安宣传教育项目
1.继续推进食品平安知识进农村活动
使农民群众了解科学种植养殖、平安使用农药兽药以及平安消费等食品平安基本知识,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区分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食品平安素质。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政府食品平安监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经委、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分局、卫生局、商务局。
2.继续推进食品平安知识进社区活动
定期宣传食品平安知识和消费警示信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使社区居民增强区分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自我维护的意识。
3.继续推进食品平安知识进学校活动
推进科学饮食知识进课堂,开展中小学食品平安有奖征文活动。定期开展食品平安科普知识讲座。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镇政府。
4.继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卫生局、商务局。
5.继续推进食品平安宣传报道工作
食品平安警示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平安宣传月、宣传周以及食品平安知识竞赛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证食品药品平安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效果;开设专栏普及食品平安知识。
(四)保证药品平安项目
及时消除质量平安隐患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和出租归还柜台,一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批发企业出租归还证照、代开发票。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自行外购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特殊药品和妊娠药品管理。配合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进经营企业的监控信息网络建设,随时监控,严防流向社会造成危害。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使用环节;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处方行为,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凡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秩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平安。四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稳定演讲数量,提高演讲质量和新的严重的病例演讲比例;完善区、镇、村三级监测网络,及时处置突发、严重、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确保农村药品平安2.深化农村“两网”建设。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体系。区、镇两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待遇,协管员、信息员100%得到培训,从而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提升监督网络运行效能。着力抓好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本着积极稳妥、企业自愿、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向农村医疗机构发展集中配送业务,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结合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医疗机构药房和农村药店规范化建设,确保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廉价的药品。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卫生局。
镇政府。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平安有效4.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增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的合力。充分利用药品抽验信息平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渠道。协查件、核查件按时回复率达到100%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以查处危害公众平安、涉及面广、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药品、医药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追踪查源,完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净化药品市场环境,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平安。
5.严厉打击无证诊所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用药平安,无证诊所药品使用、管理混乱。必需予以严厉打击。所有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保证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平安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区食品药品平安委员会、食品平安监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平安工作负责。区各食品平安监管部门要依照职能分工把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网络。同时,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平安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平安经费保证机制
加大经费投入,把保证食品药品平安经费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改善执法装备,保证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推进食品平安示范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提供经费保证。同时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落实工作,统筹使用、严格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保证食品药品平安整治和监管机制
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逐级演讲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平安“双评”机制;健全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