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化肥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物资。2022年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国内化肥市场形势复杂多变,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较好保障了国内农业生产需要。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仍面临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稳妥推动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定化肥生产和要素供应
二、提高化肥流通效率
三、积极稳妥做好储备和进出口调节
(五)充分发挥储备兜底保障作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化肥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要会同有关承贷银行切实履行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监督核查责任,督促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开展储备和投放工作,切实发挥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保供稳价作用。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及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农发行等有关金融机构,解决本地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承储企业在贷款、运输及货源等方面的困难。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要切实做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营、维护工作,支持承储企业用好平台,并及时调度、积极反映企业在执行承储任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优化完善进出口工作。主营进口企业要进一步做好钾肥进口工作,与国内接卸港口企业提前做好进口化肥船舶到港计划衔接,及时从港口提离进口货物,避免压港。深入挖掘国际铁路进口钾肥运输潜力,积极提供优质高效运输服务,优先保障进口钾肥口岸接运换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进口钾肥运价优惠补助政策。航运企业要积极克服各方面困难,全力保障进口钾肥海运运输需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督促有关港口优先接卸进口到港钾肥及硫磺等化肥生产原料,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优先安排进口钾肥、硫磺海运船舶靠港。各直属海关要为进口钾肥、硫磺提供通关便利,加快通关速度;继续执行好化肥出口检验制度,确保出口化肥质量。化肥行业协会要引导化肥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倡导企业持续优化内外销结构,春耕期间保障好国内用肥需求。
四、规范化肥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五、提升肥料施用水平
(九)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供销合作社要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水平,加大力度普及科学施肥知识,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引导农户科学施用缓控释肥料等新型肥料,推广应用种肥同播机、侧深施肥机等高效施肥机械;积极发展统测统配、智能配肥、代施代管等农化服务,提升施肥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和肥料利用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十)加快提高有机肥替代水平。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用好有机肥资源,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促进有机无机结合,指导农民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生物固氮等方式替代部分化学肥料投入,实现多元替代。
各地方、各方面要高度重视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集中力量开展工作。省级发展改革委牵头本地区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国资、海关、市场监管、供销、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5月底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会商,集中分析研判本地区春耕化肥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主动协调解决化肥生产、运输、储备、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要成立专门的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专班。5月底前,各地区、各单位按月(次月前10日内)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化肥保供稳价工作情况,其中各地区情况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牵头汇总报送;6月份至年末,按季度(下一季度前10日内)报送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