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4〕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化肥是粮食的“粮食”,春耕等重点时段化肥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2024年春耕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全年特别是春耕期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定化肥生产
二、加强原料保障
鼓励煤炭供应企业参照电煤交易方式,向以煤为生产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供应生产用煤;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要支持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登记,并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鼓励煤炭企业、铁路与纳入2024年最低生产计划的化肥生产企业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铁路对已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的化肥生产用煤运输计划与电煤同等优先安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加强化肥用气保供力度,原则上年度合同内天然气供应量应均衡覆盖气头尿素生产企业产能所需,至少满足全年最低生产计划所需;自产硫磺应优先供应磷肥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年度协议占比,稳定购销关系。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等磷矿石主产省要畅通磷矿石跨省流通,支持符合条件的磷矿石生产企业稳定生产。青海、新疆等钾肥主产省份要切实做好钾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引导钾肥生产企业合法合规节约高效开发利用钾资源。
三、促进化肥流通
各省份要优先保障化肥及生产原料水路、公路运输通畅,确保公铁水等接驳站点高效集疏。铁路要严格落实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能力,满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肥种调运需求。化肥调入大省要推动农资流通企业加快备肥进度,及时有序投放市场,确保终端销售网点货源充足,化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不误农时。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适销对路品种备货力度。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农资流通企业要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积极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四、优化化肥储备监督管理
五、加强化肥进出口服务管理
六、维护化肥市场秩序
七、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增效
各省份要加强科学施肥知识普及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科学选肥用肥水平;加大符合科学施肥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力度;鼓励开展农企合作;积极发展统测统配、智能配肥、代施代管等农化服务;鼓励因地制宜施用有机肥提高肥效。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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