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12月1日施行2024年10月,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文件对呵护生态补水、国土绿化等生态取用水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13)修改单
本标准适用于对柠檬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柠檬酸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修改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修改单
本标准适用于对淀粉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淀粉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修改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2-2010)修改单
本标准适用于对酵母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酵母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修改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的农药工业企业、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农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指南》(GB/T30102-2024)
《浙江省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计划(2024-2027年)》
为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近日,浙江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计划(2024-2027年)》,将于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水效提升计划》以聚力打造南方丰水地区节水标杆省份为总体目标,明确到2027年的重点用水领域6项关键水效指标,从分领域推进水效提升、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健全水效提升政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2024-2027年,全省计划实施12类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项目4300余个,项目化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