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农产品免税模式税率/征收率及抵扣会计审计第一门户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②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园艺植物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7)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8)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9)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②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③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④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②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③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④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①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②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③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④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或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增值税政策

三、种子种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四、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参照财税〔2011〕137号文件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芥菜类、甘蓝类、叶菜类、瓜类、茄果类、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及杂类蔬菜、食用菌、芽苗菜。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七、“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八、制种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九、粮食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1.自1999年8月1日起,以下粮食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十、动物胚胎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十一、农业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和征收率

2017年7月1日前:增值税适用税率13%

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适用税率9%

征收率:3%

十二、农产品抵扣率

1.关于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问题

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如果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再加计1%进项税额。比如,5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购进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月份领用时,确定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则在6月份再加计1%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

THE END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二、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三、《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规定: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https://m.5scpa.com/knowledge/26426.html
2.惠农税收知多少——增值税篇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https://www.ctax.org.cn/sssw/ywfd/202201/t20220111_1123051.shtml
3.收藏!2018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率表来了,很实用!滚动新闻收藏!2018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率表来了,很实用! 2018-05-18 08:4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 打印 | 链接: 全国人大 | 全国政协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务院部门网站 | 地方政府网站 | 驻港澳机构网站 | 驻外机构 中国政府网 | 关于本网 | 网站声明 https://www.gov.cn/xinwen/2018-05/18/content_5291754.htm
4.资讯税务总局货劳司权威解读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1.为什么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按照12%扣除? 本次税率调整,农产品扣除率仍是政策设计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2017年7月,增值税税率实施“四并三”改革,农产品税率下调后,为了解决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可能出现的税负上升问题,给予这部分企业维持扣除力度不变的过渡措施,也就是在11%扣除率的基础上加计了2个点,按照http://jw.tust.edu.cn/zlgl/zyjs/8e3d880796dc4d74b7d573db97cb3042.html
5.收藏:(2018年5月1日后)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扣除率表163增值税税率/征收率/扣除率表(2018年5月1日后)1、增值税适用税率表序号税目增值税税率1陆路运输服务10%2水路运输服务10%3航空运输服务10%4管道运输服务10%5邮政普遍服务10%6邮政特殊服务10%7其他邮政服务10%8基础电信服务10%9增值电信服务6%10工程服务10%11安装服务10%12修https://dy.163.com/v2/article/detail/DESEHRJQ0519BJGC.html
6.2018年增值税各行业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增值税各行业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 税率(4种):16%;10%;6%;0%。 征收率(2种):3%;5%。 税率16%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或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税率10%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611/09/50178233_761361639.shtml
7.增值税税率5月1日起调整17%和11%税率将取消根据新规,此次降低税率的范围并不限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的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农产品,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行为,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也就是说,17%和11%税率实际上被取消了。 同时,新规还提到,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http://news.m.xmsme.cn/webview.aspx?id=79944
8.辽宁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4月~6月)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https://www.dlsstax.com/article?aid=37394
9.2018增值税税率新政策2018年4月4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通知方案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相关政策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http://www.yxipx.com/articles/2018zengzhi.html
10.2018年增值税的税率是什么律师普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2018年增值税细则针对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https://www.110ask.com/tuwen/7842233530446848566.html
11.2018年5月1日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1、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10%、6%三档,调整后的最新税率表送给大家,超全超实用!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02225483.html
12.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财务人需要注意的9个要点!(附最新4月4日,关于税率调整的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正式下发,自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https://www.360doc.cn/article/69315099_1040570101.html
13.税率调整补充协议9篇(全文)3、增值税适用扣除率表序号税目增值税扣除率1购进农产品(除以下第二项外)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何记忆?☆☆116%,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6%的税率基https://www.99xueshu.com/w/file85tcl5en.html
14.建设工程经济2018达江(2018年)基础学习班[定制]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税率 【说明】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http://elearning.jianshe99.com/xcware/lecture/lectureDetail.shtm?smallListID=34056&cwareID=953852&_t=1534250929226
15.养老金资格认证开始增值税税率调整…本周提醒来了!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显示,2018年5月1日起, ① 将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http://jintan.jstv.com/wap/a/20180416/15238453117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