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误区一:经过简单的加工产品,不属于农产品。
纠正
不是的,需要仔细分辨!
1.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2.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3.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4.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5.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6.利用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误区二:天然橡胶不属于农作物,不是农产品。
天然橡胶属于天然树脂的一种,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PART.02以下这些货物不属于农产品,适用13%税率:
农产品的征收范围为正列举,凡不在农产品列举范围内的,不得按照农产品9%税率征收增值税,而应按照一般货物的适用税率13%计算缴纳增值税。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
2.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
3.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4.中成药。
5.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6.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7.各种蛋类的罐头。
8.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
9.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10.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11.竹笋罐头。
PART.03哪些货物享受免税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3.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6.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7.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