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最直接的健康问题放在首位,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抓好农产品的种养殖源头,加大对农作物生产过程的追溯、检测和监管,才能做到“抓源头、堵漏洞、全覆盖”,建立社会诚信和强有力的监管体系,全方位地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确保民众食用安全和健康。
作为粤东区域中心城市的汕头市,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缺乏,分散种养是汕头市农村生产的基本特点与现状,如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值得探索与思考。
一、建立农产品监管联动执法体系
要赋予农产品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管执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汕头市的实际出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能,进行具体的细化和量化,达到规范运作与从严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包括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饲料、药物残留等方面的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目前汕头市没有专业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队伍,主要由承担农业技术服务、社会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兼职农业执法,乡镇一级的农业大部分没有执法资格。这就需要从机制和体制上建立适应农产品监管执法体系,形成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建立监管联动执法体系,就能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农户、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强化主动送检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集散地的监管力度,尤其是粤东四市交界的农业生产区域。
二、建立创新农产品监管服务体系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配套出台推进的各项措施,有力推动乡镇监管机构建设。目前80%的地级市已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国已建设部、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1400多个。调查显示,目前汕头市初步形成以汕头市农检中心、动物防疫监督所为主体,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点为支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有部分涉农乡镇还没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还有待加强。
对涉农的区(县)设立农产品监管与检测服务机构,可以最大限度地深入到田间地头,直接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把监管与检测服务的关口前移,创新监管与服务的新理念,做到跟踪农作物生产的全过程,及时掌握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同时,提供无偿与有偿服务相结合,以创新的服务为“三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与服务,建立点面结合,多元立体,便捷服务的平台,使农户和生产基地真正得到实惠。
建立农产品身份检测标识系统,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和保护工作,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严格控制不安全的农产品进入流通交易领域,严防不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进入千家万户。
三、建立覆盖农产品监管信息体系
在推进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要抓源头、查漏洞,严格控制工业排放中的重金属对水体、地表水和土壤的污染问题,重点建立农户、生产基地为重点的农作物检测信息网络体系。加强对土壤、水、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施用化肥、农药以及兽药等环节的监管力度,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为农村农民提供农产品检测的信息与技术服务,从源头杜绝工业重金属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污染以及化肥、农药、兽药残留在农产品,从而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全监管、全覆盖。
加强农业标准化信息技术的推广,逐步形成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制度,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进行检查,严防生产环节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指导农户和生产基地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和信息监管,确保从生产源头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建立农产品设备技术资源共享体系
要加大对农产品检测设备的资金投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检测技术手段和设备,服务农业和农村,使农产品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利用现有的设备和技术,整合设备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在汕头市搭建一个能覆盖中心城区、辐射涉农乡镇乃至粤东各市的设备技术资源共享的体系。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汕头市启动蔬菜、水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促进农产品监管与检测常态化。目前,汕头市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从多方面加强农产品的监管与检测服务的管理和指导,促进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科技共享的多元服务体系,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创新监管与服务检测的新模式,形成社会诚信与监管双管齐下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