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工资卡

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日前,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细则》)。

据了解,《细则》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措施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开立的专用账户,可继续保留使用。

总造价400万元以上、合同工期3个月以上均需开设专用账户

《细则》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其他类型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替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从范围来看,《细则》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均需开设专用账户。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

总包单位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不存在正在处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专用账户撤销申请,开户银行将按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取消账户特殊标识,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专用账户余额归总包单位所有。

但以下情况不得撤销专用账户: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在处理的;农民工因工资支付问题正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

《细则》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在保障农民工安全使用工资卡方面,《细则》规定,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宣传引导,提醒农民工安全用卡。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现有银行卡均可领取工资

《细则》还明确,开户银行支持农民工使用本人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现有银行卡领取工资,不得拒绝其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他行银行卡,不得借机向总包单位或农民工搭售或推销金融产品。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工资卡。

农民工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他行银行卡的,鼓励执行优惠的跨行代发工资手续费率。

农民工本人确需办理新工资卡的,优先办理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鼓励开户银行提供便利化服务,上门办理。

原标题:重庆: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工资卡

THE END
1.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开农民工工资账户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关的规定。以下是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所需满足的条件: 一、合规性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单位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99c963e138003f001024
2.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一是在工程项目上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按照《人民币银行结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底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之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工程款的定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找付到工程项目开设https://www.360wenmi.com/f/filek1dmgs9v.html
3.考ii1?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考ii1?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 A. 施工总承包单位 B. 建设单位 C. 工程总承包单位 D.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https://www.shuashuati.com/ti/b0f4c62bc6cd42e1a4d40684a2452db1.html?fm=bd5182539f70f58597a4acf523f27229d9
4.浅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的保全规定虽然《条例》限制对两类账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并存储的专项用于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账户)采取保全措施的条款是一般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但随后下发的《通知》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明确《条例》第三十三条的具体操作规范,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专项http://www.njjzyxh.com/article_info.php?n_id=1669
5.牡丹江总工会20、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必须开设。《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https://www.hljgh.org.cn/Webmdj/View.html?id=9383752